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
本报讯(记者 王溪)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月1日公布了《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该《办法》共14条,主要内容包括:调整范围、出资股权条件、出资比例、出资评估、实际缴纳出资的期限和手续、出资验证等内容。《办法》规定,股权公司的注册资本尚未缴足、已被设立质权、已被依法冻结等6种情形下,股权不得用作出资。
- 2009-02-02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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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溪)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月1日公布了《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该《办法》共14条,主要内容包括:调整范围、出资股权条件、出资比例、出资评估、实际缴纳出资的期限和手续、出资验证等内容。《办法》规定,股权公司的注册资本尚未缴足、已被设立质权、已被依法冻结等6种情形下,股权不得用作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