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 批发价团购烟花
北京规定批发商禁止以团购等方式向市民售
市民能否通过团购的形式从批发商处购买爆竹昨日(17日)有了定论。北京市办明确表示,本市所有爆竹批发专营单位不得以团购等任何方式向市民个人销售爆竹。
市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本市所有爆竹批发专营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春节期间本市销售爆竹的货源组织和配送工作,不得以团购等方式向市民个人销售爆竹。
同时,根据《北京市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市民家中不得存放超过一箱或者重量超过30公斤的爆竹,如果违反此规定,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收缴其爆竹,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市办提醒市民,严禁携带爆竹、等搭乘火车、飞机、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禁止在托运的行李、邮件等物品中夹带爆竹;不要购买过多的爆竹存放在家中,更不允许为非法销售提供储存场所,如果在家中存放爆竹要存放在远离火种、取暖器等发热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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