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一代闪婚闪离现象锐增 离婚理由很雷人
俗话说:三十而立。作为有着鲜明个性的独生子女一代,1980年后出生的**青年正逐渐步入婚姻的殿堂。与此同时,这其中的部分人却变成了“三十而离”。记者近日从仓山、鼓楼等几个区的法院了解到,目前这些人的离婚案已占离婚总数的二到三成,并且有增多的趋势,他们离婚的明显特点是婚姻保持时间短,离婚时心态比较平和。
“闪婚闪离”问题突出
典型案例:家住仓山的李先生大学毕业后进入一家大公司工作,不久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活泼漂亮的严。两人一见钟情,交往不到两个月就牵手走上红地毯。
婚后,严辞去外地的工作,成了全职家庭主妇。社会活动面变小了,丈夫成了她的生活中心。她把多余的精力都用于丈夫,每天都要搜查丈夫的钱包及手机,如果发现丈夫与其他异往的信息,就会大吵大闹,弄得李先生苦不堪言。共同生活不到半年,双方都觉得很累,最终上法院离婚。
法官点评:“50后”、“60后”离婚,多是双方共同生活了多年,婚姻关系到了无法忍受、不得不离的地步,才要求离婚。但一些“80后”对离婚显得极为潇洒,想离就离,很多“闪离”者都说,之前不了解对方,没想到他(她)那么多毛病。而导致“闪离”的原因,正是看似时髦的“闪婚”。
婚前缺乏深入了解,没有经过慎重考虑就草率结婚,感情基础不牢靠;而都市生活节奏快,人心容易浮躁,发生矛盾后不懂得自我调适和谅解对方,缺乏社会责任感,最终导致草率离婚。
生活自理能力差 婚姻不牢固
典型案例:小丽和阿明(均为化名)是大学同系同学,在校园里就已浪漫牵手,谈起恋爱。大学毕业后不久,他们就在各自父母的资助下,在鼓楼区中心地段买了套房子,并结了婚。婚后不久,他们发现双方都不会做家务,生活自理能力都很差。两人都是福州人,一合计,索性平常都到各自父母家“蹭饭”,周末下馆子吃,家里卫生请钟点工做,洗衣服小件的放洗衣机,大件的送到干洗店干洗。
一次,两人在外面玩后回家都饿了,但冰箱里没有吃的东西。阿明叫小丽下楼去买点吃的回来,可小丽说自己也累了,让阿明去买。阿明开始指责小丽不勤快,小丽也不甘示弱地反驳,由此两人大吵了一架。双方对这种天天“住宾馆”式的生活都觉得厌烦,婚后不久就决定离婚,并为婚房分割等问题闹上了法庭。
法官点评:1980年后出生的独生子女之所以成为离婚高发人群,与父母从小过分溺爱,凡事帮孩子拿主意,养成孩子动手能力差、缺少宽容度有直接关系,该群体中许多人以自我为中心,社会责任感和家庭责任感淡薄,这导致他们的婚姻稳定性下降。
同时,随着时代的发展,这一代人对婚姻感情质量的要求更高,对平淡生活的不满,使得他们不愿意凑合,一些由生活琐事引发的“婚姻死亡”现象越来越多。再加上他们离婚大多没有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使得他们离婚时的顾虑少了很多。
不少离婚理由“很雷人”
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除了上述原因外,不少“80后”的离婚理由相当“雷人”:一方晚上睡觉经常磨牙、打呼噜、说梦话,另一方感到睡眠质量受到很大影响,无法忍受;夫妻双方的饮食习惯差异大,一方爱吃辣,另一方爱清淡食物,由此“同桌异梦”;双方的理财观念相差甚远,一方花钱大手大脚爱买奢侈品,另一方却恨不得把手头的每一分闲钱都存起来,由此产生矛盾;一方在网上与他人搞虚拟结婚,觉得纯属娱乐,另一方却觉得配偶背叛了自己,无法容忍。
是否“判离”法律有标准
法官告诉记者,《婚姻法》规定,判决离婚的一个重要原则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个模糊的尺度给法官出了个难题:“我都不认识他们,怎么知道他们感情是否破裂?”
法官表示,如果两个人对离婚没有争议,一般允许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而另一方也拿不出法律规定的几种准予离婚的证据,本着“劝和不劝离”的原则,法院一般会再给他们一次机会,劝他们撤诉或驳回离婚诉请。
如果夫妻半年后再来要求离婚,法官一般就会考虑准予离婚。毕竟这说明在半年的缓和期内,双方的关系没有实质性的改善,反复起诉离婚也在事实上证明了没有维持婚姻的必要了。结婚毕竟不是剃头挑子一头热,如果一方坚决要离婚,也难以维系家庭。(记者 陈鸿星 通讯员 金晓静)
- 2010-10-19独生子女一代闪婚闪离现象锐增 离婚理由很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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