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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立法保护劳动者 拿到你的高温津贴了吗?

  中央气象台昨天发布预报:今天华北将暂别高温,但南方酷暑继续。这几天酷热难耐,不过中央气象台首席预报员杨贵名给华北的居民带来了好消息。杨贵名说:“今天到十号大概有一次降温,降温幅度虽然不算大,但是对华北的高温天气会有一个明显的缓解作用,最高气温会降到35℃以下。”热浪暂时告别北方,但是会否卷土重来?杨贵名表示:“后期还会有高温天气,我们称作‘桑拿天气’,一般出现在7月的中旬开始,一直维持到8月的上旬。”

  高温难耐14省市公布高温津贴标准

  记者统计各地媒体报道发现,14个省份公布了高温津贴标准,共分按月**和按高温工作日**两种方式。执行月补的8个省份可以按照金额分为四档,江苏、浙江和湖南最高,**为160元,是第一档。北京、山东等地属于第三档。

  在14个省份中,除了火炉城市重庆外,各省份发放高温津贴的条件几乎一样,均是露天35℃、室内33℃,只有火炉城市重庆的高温津贴条件要求最为严格,最低温度为37℃。14个省份的高温津贴发放办法基本分为两种,一种是按照特定的月份发放,如北京每年的发放时间为6月至8月,这种方式有8个省份采用。另外6个省份执行的是按日补。

  在执行月补的省份中,津贴金额可分4档,江苏、浙江和湖南最高,高温作业人员每月津贴160元。在8个省份中,北京、山东、江西这三个省份并列第五,室外和高温作业人员津贴都是不低于120元。天津的防暑降温费每月83.8元,是8个省份中最低的。在执行日补的省份中,重庆的金额最高,40℃以上高温工作人员每月最多可领20元/天的津贴。

  陕西高温作业工人每天的津贴仅为2元,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干部更少,为1元/日。

  (江南时报)


  高温“烤”验深圳防暑**

  受副热带高压天气系统控制,进入7月份以来深圳受到高温天气的严峻“烤”验。5日至6日,深圳大部分地区气温达到35℃以上,然而,在这样的酷暑下,仍有着一群人,他们始终坚守在一线高温岗位。昨日,记者走访深圳街头,亲身体验高温天气下工作的感觉。记者在采访调查中发现深圳部分企业高温**发放情况存在问题。

  清洁工未听过高温**

  昨日早上7:30,记者走在马路上,不出五分钟就能感觉衣服贴在背后,而那些清洁工并没有因为酷暑的天气而懈怠他们的工作。

  在坂田上雪科技工业园的主干道的入口处垃圾房,记者采访了两位清洁工。他们表示一天工作时间14个小时,从来没听说过公司发高温**。

  遇到炎热的天气,他们一般都是自己掏钱买几瓶冰水解渴降温,然后就是在树荫底下歇会。“希望单位能给发些高温**,哪怕只有30元,我也可以每天买瓶水解解渴。”他们有些无奈。

  据了解,这些清洁工每月工资1300元,此外没有任何福利**。

  中午休息两小时躲高温

  昨日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宝安区民治大道民康路口,此处正在修建地铁5号线民治站,在5号线工地的地面上,几名工人正在用小推车运送地表泥土。一名工友说,老板没有发过高温**,每天工作约9个小时,中午休息两个小时,但仍躲不过酷热。

  昨日中午,在梅林检查站出关方向人行天桥下,10余名工人头戴草帽正在挖坑埋护栏。一名湖北籍工友说,他们受雇于佳景源环境艺术有限公司,负责在深圳各处搭设护栏保护绿化。现场佳景源公司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工人每天工作8个小时,“上午11时下班,下午2时30分再上班,把最高温时间段躲过去,高温作业每天也会有一定的**。”对于**的具体数额,记者询问了数名工友,他们不知道高温**的数额到底是多少。

  不发高温**可去投诉

  深圳人力资源和社保部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强调,今年的“高温**”**和去年相比没有任何调整。他表示,每年6月至10月期间,用人单位应视高温天气情况向职工免费供应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饮料,但不能代替高温津贴。该负责人强调,按照《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是不能算在企业支付给员工的最低工资里的。换言之,员工在高温天气中工作领取的高温津贴不得列入最低工资。

  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如企业不执行相关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市民也可拨打12333投诉。

  而有关投诉如何进行,记者昨日乘坐安腾公司的出租车时,据该公司员工杨师傅介绍:“在广播里边也听到了高温**这回事,可是我们公司一直没有发过,并且其他的士公司也未发过。我们也不敢去向公司索要,怕丢了饭碗啊。”

  救助站防暑条件落后

  高温黄色警告挂出后,救助站庇护情况如何?昨日中午11时左右,记者来到深圳市救助站、深圳市庇护中心了解情况。据该站付站长称,早在3天以前就已经设立了防暑庇护站。“昨天和今天人最多,至少是前天的两倍。现在站里容纳了320人,其中避暑的有270人左右。”记者了解到,到救助站防暑庇护的人员主要是找不到工作、来深被偷无人投靠的人员。

  救助站办公室主任张思全告诉记者,救助站每天都会做一些消毒工作,并向前来要求避暑和救助的人员发放凉茶、防暑药品等,包括板蓝根、王老吉、绿豆汤等物品。求助人员出现病症后会马上安排送往东湖医院和武警医院。“据我们了解在各个社区也有一些临时的防暑场所,只要出现黄色预警信号,这些场所都会开放。”

  随后,记者在该站一处防暑庇护处发现,救助站设施简陋,除了几个风扇之外,没有其他的设备。该处空气不流通、气味难闻。

  据一位在此避暑的人员称:“我7月2号来到深圳,一时没有找到工作,在这里暂时避暑,谁知道这里的条件太差了,早晚要生病。很多和我一起来的人都离开了。”

  该站一位杨姓科长称:“现在条件简陋,我们也没办法,不过政府正在加大投入,准备改善。”

  医院急诊日增两三成

  这几天,深圳热得像个桑拿屋,不少体质稍弱的市民纷纷倒下。日前,记者昨日从深圳市急救中心获悉,7月1-6日,该中心就接到了22例中暑求救,其中14人为户外中暑。急诊科医生建议,高温天气下,老人、小孩、孕产妇及慢性病患者避免户外活动。

  据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急诊科周炯峰副主任介绍,这几天医院急诊科都爆棚了,虽然绝大多数的患者并不都是“头晕、眼花、耳鸣、胸闷、心悸”等中暑反应,但由于高温造成的胃肠道、心脑血管、发热的患者明显增加。

  相关链接

  2009年7月,深圳市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执行高温**新办法: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和高温(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减低到33℃以下)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高温津贴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发放,在企业成本费中列支。而且,每年6—10月,就算劳动者没有在室外高温条件下工作,这期间也可拿到100元/月的高温津贴。(羊城晚报)


  民工:高温**是什么?签了合同的才有高温**

  按照浙江省颁布的相关文件,每年6月至9月是高温**发放时段。而据宁波市气象台的预报,本周周末开始,宁波又将出现35摄氏度以上的高温天气,那么宁波的各行业的高温**发放情况如何呢?

  昨天,记者对多家工地进行了走访。

  民工:高温**?是什么?

  昨天下午2点25分,中铁十九局集团宁波轨道交通1号线中山东路与世纪大道交叉口的工地热浪袭人,24岁的民工张磊正慢慢地跟同事一起朝工地走去。

  张磊来自贵州,他说今年他才到工地上打工,他以前听说过有高温**,但从来没领到过。

  下午3点,在通途路和沧海路交叉口的宁波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中心试验综合楼扩建工程工地上,正在拉砖头的湖南人龙新章听到高温**几个字时,一脸惊讶:“高温**?是什么?”

  工地:签了合同的才有高温**

  为什么这些建筑工地的工人有的人没有高温**呢?

  卢学方是宁波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中心试验综合楼扩建工程工地的现场负责人,他的话也许能部分解释原因:“只有跟我们建设方——长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了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工人才有高温费。”

  据卢学方说,能有机会签合同的必须是从事木工、泥水工、混凝土工等这些固定工种的工人,管理现场的人高温**为每月68元,而固定工种工人为每月120元,按照企业发放工资的时间,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员工,高温津贴将在7月份发放。

  绿豆汤已经送上工地

  昨天,记者从三个建筑工地工人处了解到,他们虽然都还没领到今年的高温**,不过,防暑降温措施都做得不错,已经按照宁波市建筑安装管理处的相关通知,采取“做两头,歇中间”的方法,高温期间每天10时30分至15时停工休息。

  同时,工地上,有绿豆汤等清凉饮料,建筑工人们也都领到了仁丹、藿香正气水等防中暑药品。

  环卫工人:每月有160元高温费,一次发4个月

  下午6点,方灿明正在通途路上打扫卫生,工作了一天,汗水已经将他的衣衫浸湿。

  他是宁波江东区环卫处福明环卫所的环卫工人,江西人,今年41岁,在这个岗位上已经工作2年多了。

  他表示,“每年我们都有发高温**的,按照每月16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4个月,我每次都是直接交给老婆的,让她稍微买点冷饮给女儿吃,其他存起来。”

  企业:一线工人每月100元降温费

  宁波萌恒工贸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的章孙平表示,每年总部的办公室工作人员一般每月发100元降温费,一线工人工厂,降温费要低一些,但会补充一些防暑降温的药物、绿豆汤等。

  据初步了解,其他外贸公司的一线工人高温**一般也就这个数字。

  事业单位:按照惯例每年都会发

  在象山、北仑事业单位工作的小赵和小陈都表示,单位每年都会发防暑降温费,4个月大概500元左右,在宁波一政府机关工作的公务员小王表示,单位每个月大概发100元。在宁波市公安部门工作的刘叶则表示,在室内工作,从没发过高温**。

  劳动保障部门:发放标准没有更改

  据宁波市劳动保障部门劳动工资处的工作人员介绍,今年企业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的发放标准仍按省《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标准的通知》执行,即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6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3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10元。

  发放标准很明确,但不少用人单位为何不执行呢?据该工作人员介绍,《通知》只是一个指导性的意见,不是强制性的规定,由于对执行不好的企业没有相应的处罚机制,所以难得到切实执行,全靠各企业自觉。

  (本文来源: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


  酷暑“烤”验 你拿到高温津贴了吗?

  前日清晨,沈阳下起了阵雨,终于给连日来的闷热带来一丝凉爽,可天气预报报道,受华北等地高温影响,近期我省辽西地区也将马上被高温笼罩,最高气温甚至高达35℃至36℃。

  天气热了,大家谈论的话题也不禁围绕起了高温。有的单位发了降温费、有的单位天天有西瓜吃,这些都成为职场人见面闲聊的话题。

  近日,北京等一些城市还纷纷调高本地的高温津贴标准,我省是否对高温津贴也有相关的规定呢?沈阳市的高温**又是如何执行的呢?

  现状:降温费不是谁都有

  “高温津贴?是不是就是降温费呀,我们单位一般到夏天都有降温费,以前是每月100元,现在好像涨了吧。 ”在沈阳市某事业单位工作的刘静雯说。

  昨日,记者来到沈阳市黄河北大街附近一家建筑工地,看到施工人员正在冒着尘土紧张工作,“高温**?没听说,老板没提。 ”正在拌水泥的张师傅憨憨地对记者说。

  高温**:变相为水果饮料等福利

  在沈阳市某外企工作的刘鑫说,虽然公司从未给员工发放过高温津贴,但是一入夏季,办公室的冰柜里就有各种雪糕、饮料,每天中午公司还安排专人到水果店买水果,几乎天天都有西瓜吃。

  “发也发不了多少钱,大家一起吃了还挺好的。 ”刘鑫笑着说。事实上,记者采访了解到,很多单位都将高温津贴变相为各种夏季的福利给员工享用。

  劳动部门:高温**不是强制的

  事实上,辽宁省一直没有出台关于高温津贴的专门规定,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人士解释,主要是因为辽宁地处北方,高温天气较南方相对要少。但是,有些特定的行业在特殊的工作条件下按要求要给员工付高温**,比方说炼钢锻造等行业。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士则解释,目前,沈阳市有很多国有企业和一些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单位,都会在夏季给员工发放两到三个月的高温**,或是通过其他方式为员工**。但因为没有**明文规定,所以用人单位发与不发或是发多少,劳动部门也无权约束。

  专家:高温**应在社会保障之列

  全国没有统一的高温津贴标准,各省份基本上是根据各地的自身情况来制定高温津贴标准的,经济发达的省份可能**就稍微高点。目前执行的是1960年版本的 《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此外2007年国家还下发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但这些都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细则支持,在执行和监管上存在难度。

  辽宁省社科院助理研究员王磊博士认为,高温**,不应仅仅是个别用人单位发给员工的福利,更应该被列入社会保障的范畴,让所有劳动者享有。他解释,随着气候的变化,高温天气的增多,用人单位有必要对在特殊时期工作的员工进行必要的**。

  “其实,高温**的发放也不必拘于一种形式,可以设定几个方案,比方说直接将高温**列入工资的组成部分;或是可以允许各单位自行处理,比方说为员工发放降温物品等等。但是,对高温津贴的额度应该有个地区的统一标准或比例,这样就可以避免某些单位的高温**流于形式。 ”

  王磊认为,实际上,对高温下工作的员工的**不仅仅应该局限于高温津贴。在防暑降温方面,用人单位更应该注重对员工工作环境的改善。王磊认为,这也是制定**应该考虑的一个方面。同时,也是劳动者应该享有的权益。

  释疑:在高温天气下工作中暑了,算工伤吗?

  夏季,尽管有些天酷暑难耐,但部分建筑工地上的工人仍然坚持户外高温作业;不管天气如何,你也会看到环卫工人在马路上坚守着岗位。如果这些在高温下工作的人中暑了,他们算不算工伤呢?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相关人士解释,是否属于工伤,要从3个要件上充分考量,包括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此外,我省的工伤管理规定还侧重于视“结果”而定,比方说,一般中暑休息一下就会好转,自然无法认定为工伤。

  记者 吴双

  (辽沈晚报)


  福建高温作业人员津贴每人每天5-8元 暂无上调

  “5-9月份,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就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气温以省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为准。企业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按5-8元标准发放。”

  这就是从2007年以来,福建省一直沿用的“关于企业支付劳动者夏季高温津贴的通知”。

  目前福建省暂时还没有上调高温津贴的计划,而经过调查发现,不少工人和劳动者在高温下仍然在奋战,而不少建筑工人则表示不知道高温津贴。有关部门也表示高温津贴发放监督难度大。

  烈日下汗流浃背

  工人大多不知高温津贴

  6日下午四点,在林浦大桥的施工现场,126名工人师傅正顶着烈日加班加点地进行施工。据林浦大桥项目中交二航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一般国企的职工和合同工人我们都是有给予高温津贴的,6-9月每月每人120元。”但记者问及现场施工工人是否拿到这部分津贴时,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场的工人大部分都是合作单位的工人,具体是否有津贴不得而知。不过他们当中很多都是散工,在和劳务公司签合同的时候,已经谈好了工资待遇。”

  而在福州五四北的一处建筑工地,当记者提到高温津贴时,张师傅一脸茫然,“工钱都是原先就说好了的,老板肯定不会再花这个冤枉钱。”他说,工地给每个人发了几支藿香正气水、几瓶清凉油,防止中暑。另外午饭和晚饭也加了绿豆汤,“调整了作息时间,避开高温时段,上午干到十点,下午三点后开工。”

  记者又走访了多个施工现场,不少工人对高温津贴都表示并不知情。

  没有处罚条例

  高温津贴发放监督难度大

  虽然相关部门早就下发了相关文件,但是对于各个企业高温津贴发放的监督却是个难题。

  福建省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给高温作业人员发放高温津贴,省总工会也只是进行宣传和倡议,毕竟目前国家尚未制定一个刚性的**,强制实施高温津贴。各级企业工会应该积极行动起来,督促企业下发高温津贴。”

  “从执法者的角度看,高温津贴的发放在法律上没有具体的**和法律依据。”福州市劳动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拒绝发放高温津贴,也没有相应的处罚条例。该负责人指出,劳动者在高温作业中中暑可以算工伤,若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医疗费用应该由企业承担。

  另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三方关系处相关负责人介绍,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日5-8元标准是一个基本底线,现在一些省市准备上调这一标准,但目前福建省暂时还没有上调的计划。(东南快报)


  极端炎热“烤验”世界各国高温立法

  “今天已经是二次开锅了。”

  北京市朝阳区慧中北路,一辆白色轿车瘫痪在马路上,引擎盖开着,40多岁的司机站在路边,汗流浃背,一边摇扇子一边不耐烦地对《法制日报》记者说:“天气太热了,车子开会儿空调就这样,真是愁死我了。”

  7月6日上午10时,北京市气象台再度发布高温橙色预警信号。根据北京市气象台7月6日对地面温度测算,全市地面温度都超过了60℃,其中最高为68.3℃。

  连日来,高温来势凶猛,我国很多地区纷纷亮起高温预警。

  而全世界也在历经炙热,不少国家因为高温造成车辆损害、人员伤亡。此轮高温“烤验”,已对人们造成了不同程度上的灾害。高温造成不同灾难的同时,也在考验着各国相关立法的完善与否。

  高温袭来全球事故频出

  “太热了,昨天出去跑了一天,整个身上的皮肤都有灼痛感,一出门就觉得跟火烤一样,感觉自己背着一个无形的大火炉。”做摄影记者的刘帆对《法制日报》记者说,由于自己没涂防晒霜,下午回来胳膊已经全红了,路上不断能听到这样的抱怨———热死了!

  7月6日早上8时30分左右,北京公交集团运五分公司一辆空调车发生自燃;河北、山东、湖南、天津等地也都发生了由于高温导致车辆自燃的情况。

  与此同时,此轮高温还发生了导致人猝死的情况:6日中午,一位在北京站排队买票的小伙子疑因高温猝死。

  3日台北高温38.6℃,台北和台东、基隆3人疑因高温诱发癫痫症和心肌梗塞、高血压病发致死。

  高温并没有“冷落”南半球,7月,这场高温风暴席卷全球。

  近日,意大利部分地区已经出现40℃的高温,7月3日当天,在意大利东北部地区,有3名老人因天热而死亡。

  而在俄罗斯中部地区,上月底一度破纪录的摄氏37度高温,还引发森林大火。大热天气下,不少民众游泳解暑期间发生意外,单是上周就有多达285人遇溺死亡。

  7月4日,美国的国庆日,纽约市民准备用烧烤和庆祝国庆时,当地气温也飙到36℃以上,部分地区甚至出现38℃以上的极端高温。纽约气象局警告称,高温天气将会持续,而且气温可能会飙升到威胁人体健康的程度。

  此前,印度西北部地区遭遇百年不遇的高温天气,最高气温接近50℃,导致近300人被热死。

  全球发生罕见高温天气,人们在承受高温煎熬的同时,不少人反思这是否与气候变暖有关

  “我觉得今年这么热跟气候变化关系不大,气候变化是全局的,整个地球温度逐渐升高的过程,是平均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说道。

  但也有专家称,“热浪”频频光临北半球,与全球气候变暖存在一定的关联。有专家认为,此轮高温的原因在于天气中出现反气旋现象,反气旋导致气温上升,而城市“热岛效应”加强了“热浪”的剧烈程度。有气象学家预测,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全球将遭到更多严重的“热浪”侵袭,而且异常天气会越来越频繁。地处偏北的城市受极端天气的影响更大。

  各国高温“烤验”立法

  7月6日中午,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一个工地外,一排神情茫然、戴着安全帽的建筑工人坐成一排,据他们说,由于天气太热,暂时无法施工,只能坐在墙外的阴凉下休息,当记者问他们是否有高温**时,他们纷纷说不清楚,其中一个朴实地笑着说:“我们哪有那个。”

  40.6℃,在近日北京的气温逼近有气象记录以来的极值后,北京市决定户外劳动者高温津贴翻倍,由原先每月不低于60元上调为不低于120元。

  “翻倍力度似乎足够大,但对比已实施经年的多个省市的高温津贴发放标准,‘北京标准’仍明显偏低。这也怪不得北京,高温津贴发放迄今仍系‘地方粮票’,缺乏法律硬性规定。”一位北京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

  对此,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动法教研室主任王向前解释说,1960年发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规定了防暑降温工作的基本原则和防暑降温的技术措施、保健措施和组织措施。但是该条例没有规定任何法律责任,即使企业不遵守它也难以追究企业的法律责任,这就使得它不像一个具有强制力的规章,而更像一个行政指导性质的文件,其执行效果也就可想而知。

  也不能怪国内高温立法行动迟缓,放眼全球,就高温下如何保障劳动者权益这一问题不少国家的政府遭受质疑。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关怀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高温立法在健全劳动立法里面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这在世界各国的劳动法里面都是一个很重要的议题,国外的劳动安全卫生法里一般都有相关的规定。

  据公开资料显示,北欧人只要气温超过35℃,他们就可以放假休息,而且为了不影响劳动者的积极性,这些国家还把热假作为法定的带薪休假写进了劳动法。

  面对热灾,纽约在全市建立了338个“凉爽中心”,这些中心就是具有制冷设备的大型室内场所,它们一般设在社区公共场所。华盛顿则免费向低收入者家庭发放电风扇,并保证流浪者庇护所的大门永远是敞开的。

  “关于高温,日本劳动安全卫生法里面有一个一般性的规定,企业有义务为工人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包括高温的情况。”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社会法研究所副教授赵廉慧告诉记者,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劳动安全卫生规则,规定企业有义务进行劳动环境测定,要求半个月进行一次测定,高温的情况要求企业进行相应的处理。

  不过,据在东京驻站的一家媒体记者透露,日本不仅没有高温津贴,中午休息也没有延长的,“一定要支付津贴的话,都是由各个公司自己定,譬如工会组织强的公司就会按照员工的情况向公司提出各类要求”。

  与日本相同,德国也没有在法律上规定相关高温津贴等条文,“他们一般通过工会去跟企业协商,因为在德国,工会的影响力较大,他们去协商,比政府规定更有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社会法研究所杨飞告诉记者。

  杨飞表示,与此相反,一些地区的立法还是非常严厉的。他向记者介绍了我国台湾地区的高温立法情况。

  “我国台湾地区劳动安全卫生法第5条要求雇主为防止高温引起的危害应当有符合标准的必要安全卫生设备和措施,具体的保护规则明确将高温作业列为特别危害健康之作业。”杨飞向记者介绍,此规定要求同一工作场所,平时雇用劳工人数在300人以上或从事特别危害健康作业劳工人数在100人以上者,应设置医疗卫生单位或委托医疗机构于事业单位设置医疗卫生单位,并视该场所之规模,依规定设置医师及护士以办理医疗卫生单位业务,备置足够急救药品及器材,并置适量之合格急救人员办理有关急救事宜。

  杨飞还介绍道,台湾的劳动安全卫生法第11条规定在高温场所工作之劳工,雇主不得使其每日工作时间超过6小时。其《高温作业劳工作息时间标准》规定,高温作业场所劳工实际作业及休息时间之配合,应照所测定之综合温度热指数,依所定标准为之。

  “该标准第9条还规定:雇主使劳工从事高温作业时,应充分供应饮用水及食盐,并采取指导劳工避免高温作业危害之必要措施。”杨飞强调道,劳动安全卫生法还规定了雇主违反相关规定的法律责任,主要为罚金,如果发生死亡灾害,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我国高温立法需借鉴国际经验

  据了解,我国内地城市曾经有两个有过高温保护方面的立法,一个是重庆一个是深圳,但“活”到现在的立法只有重庆的《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深圳早在2009年终止了其高温保护办法。而更多的省市只有法律效力低下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它们顶着各种各样的“通知”的帽子浮在水面上。

  “目前我国关于高温的法律法规存在三个问题,一方面是标准太低;另一方面,应该从国家立法来讲,而不是由各个地方来规定;第三,应当由国家作一个统一具体的标准规定。”关怀表示,地方规定从立法的层次看低了一些,另外,目前国家法律只是从原则上说了相关规定,不具体。

  关怀进一步阐释道,要提高它的津贴标准,数量不一定要一刀切,但是可以以购买物质量作为标准。此外,关怀还认为,目前高温劳动相关保障规定的强制力不够。

  “对相关规定,很多产业工人目前都还没有落实到位,津贴应该用到有迫切需要的产业工人。”关怀说。

  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李楯认为,高温立法涉及到劳工权利的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多元化,企业总希望减少成本,增加利润,这就影响到劳动者权益。利益之争就需要国家协调,通过协调来达到衡平利益,立法是个很好的手段”。

  李楯进一步解释道,我国的立法精神整体体现为以人为本,从价值取向上来讲,法治本身就是要公平,同时我国也参加了很多国际劳工组织公约。

  于屏(化名)是国际劳工组织在中国某项目的负责人之一,她告诉记者,高温下是否应该立法规定在酷热天气下停止所有户外工作,必须从多方面审慎考虑这问题,特别是实际执行和操作方面。

  在于屏向记者出示的国际劳工组织发布的有关职业安全卫生公约和建议书明确提出了,“工厂应采取有效和适当措施,使各个工作房都能得到并保持合理的温度以保证室内工人有合理的舒适条件,并能防止工人健康受到危害”,其中还特别提到:

  “墙壁和屋顶的建筑材料的设计,必须保证不超过合理的温度,并应尽可能保持低温”;

  “由于工厂的工作性质会产生或将会产生高温时,应采取可能采取的适当措施,如将发生高温的制造过程从工作房分开,将热的部分隔离或采用其他有效方法,以保护工人”;

  “政府可对任何工厂或任何种类工厂或工厂的任何部分规定适当的通风和合理的温度标准,并指示应在规定的处所和位置设置温度表”;

  “政府如果认为将外墙或屋顶或窗刷白、施行喷雾或隔离和遮挡,或者将屋顶提高,或者利用空间和双层房顶或使用隔热的屋顶材料将屋顶隔离,或者采用其他方法,能够降低任何工厂或任何种类工厂的高温时,可以规定该工厂应采取此类措施”。

  此外,于屏还建议,根据国外高温立法既成的经验,应该通过法律将高温下劳工保护问题纳入企业社会责任的一部分。

  “诸如高温下劳工权益保护这样的问题作为企业社会责任的一部分在国外的倡导者中,政府往往担负了非常重要的角色。美国是较早颁布法律、法令等强制性手段对企业社会责任行为进行规范的国家,目前美国已经有近30个州相继在公司法中加入了公司的社会责任内容。在美国的影响下,法国、英国、德国、荷兰等也在各自立法中确立了像工作条件这样的问题的企业社会责任相关法例或内容标准。只有政府在立法中明确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通过行政力量来强制实施国家颁布和制定劳动力市场规则和劳工标准,才能更好地督促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于屏说。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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