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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做换骨手术后左腿缩短 医院涉使用非法器材

  荆楚网4月14日报道 六旬老人右腿疼痛,医生建议做一个手术,将一节人工骨头置入左腿,孰料术后严重感染最终宣告这次换骨失败。留下后遗症的老人将医院方告上法庭,以人造骨头来源于不法医商为由,要求认定这是一场人为的医疗事故。

  该起医疗纠纷已于今年初在江岸区法院开庭审理,院方对爹爹出示的医疗鉴定结论表示不服,已向法庭申请重新鉴定。

  一场失败的换骨手术

  因手术炎症难消,老人被迫取出人工骨成为伤残

  家住汉口百步亭的张家顺老人,今年63岁,是铁路退休职工。昨日,他向记者展示自己双腿长度不一,走起路来也是一瘸一拐。老人再次回忆起4年前的这场手术过程:

  2006年7月26日,因右腿疼麻不堪,张老汉到汉口医院就诊,他告诉接待的院骨科主任余医生,5个月前曾摔折左腿,保守治疗已基本康复。余医生随即分析,老汉的病因就是在左腿上,由于陈旧性骨折承力不够,致使右腿承力超荷。

  余医生建议老人做左腿股骨头换骨手术,即换一节人工骨进左腿。但老人不同意,因患有糖尿病,不敢轻易做手术。又过一个月,张老汉再因右腿疼痛入院。余医生再次建议张老汉做换骨手术,这一次老人在手术单上签了字。

  当年8月11日,医院为张老汉实施“左人工全髋置换术”,在他的左腿植入人工股骨头。

  这场手术后,张老汉就遭遇了更大痛苦,因为手术炎症一直难消。2007年2月10日,张老汉因手术炎症引发高烧,再次被送进汉口医院,随后又被转至协和医院。

  协和医院再施手术,将其体内植入的人工骨取出,重新换另一骨头,仍未成功。再转入同济医院换骨,还是无法消炎。

  2008年3月23日,已经无法补救的张老汉又回到汉口医院,取出植入的人工假骨。

  至此,张老汉的换骨手术宣告失败。法医鉴定,张老汉的左腿比右腿短了10厘米,构成六级伤残。


  一场本不该做的手术

  鉴定称手术有一定盲目性,调查显示人造骨来源不法

  最后一次手术出院后,张老汉与汉口医院协商赔偿无果。

  去年3月16日,他向武汉市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鉴定书上显示:首次行左全髋人工假体置换术具有一定盲目性……术前诊断为左股颈陈旧性骨折,并未明确股骨头坏死……医方对其不良后果有因果关系。

  也就是说,最初的那次换骨手术,是一场本不该做的手术。

  张老汉更加怀疑手术背后另有原因,他拄着拐杖四处查访,意外发现医院采购人造骨头的发票是、所谓置换的人工骨头来源于一家无证销售企业,注册人身份是江苏农民。他向税务、药监部门进行举报。

  武汉市药监局江岸分局对该起举报迅速回函,证实武汉金鹿医疗器材销售有限公司并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属不法医商。该局相继对销售企业和汉口医院进行处罚。

  昨日,张老汉不无气愤告诉记者,“当初医生极力劝我做手术,就是为谋取不当利益。我从部分医院咨询得知,同类骨头其它医院售价是10400元,而汉口医院卖17000元”。


  换骨失败并非手术失败

  医院方否认手术有医商回扣,但合作有一定失误

  记者本月1日到汉口医院,就张老汉医疗纠纷一案进行采访。

  该院马副院长首先否认手术失败,并否定张老汉单方所做出的医疗鉴定结论。他说,这台手术术前已充分论证,手术没有问题,只能说是换骨失败。这位院负责人还介绍,早在2005年起就与武汉金鹿医疗器材销售公司合作,“这家企业2006年年审没有通过,我们未及时发现,这是我们的失误。”

  马副院长坚决否认老人所指的手术背后的利益诱惑,“对于从医商处采购器械材料定价,我们是按国家规定操作的”。

  负责张老汉换骨手术的余医生解释,患者术后如此严重感染,是我从医生涯中从未见过的,“但这主要是因其自身体质引发,糖尿病患者抵抗力很差”。

  记者问:手术前是不是应该考虑患者的体质承受能力?“当然。但术前该做的诊断也都做了。”余医生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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