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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工疑野蛮喂食噎死老太 院方回应自己无责

  88岁的谢老太在中山二院成功做了股骨关节置换手术,准备出院当天,却发生护工喂食早餐过程中,导致老人口腔、咽喉被面条和青菜堵塞,进而窒息。经过中山二院十天抢救,老人还是由于肺部感染、呼吸循环系统衰竭死亡。目前,死者家属已将护理公司和中山大学第二医院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赔偿近26万元。护理公司和中山二院表示,将按照法律程序,等待法院裁决。

  家属说法

  野蛮喂食致老太窒息

  陈女士的母亲谢老太住在海珠区,2009年10月20日,由于治疗“右髋部疼痛”,被家人送入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住院,入住骨外科病房。

  2009年11月12日,医院对谢老太施行髋关节置换手术。至2009年11月24日,谢老太身体恢复良好。中山二院由于骨外科床位较紧张,医院方面要求谢老太转入神经内科进一步调理身体,并按医嘱进行二级护理。

  陈女士向医院提出了要一对一24小时护理服务的要求。当晚,经中山二院指定的护理公司派遣了护工罗某秀来对谢老太进行全护理。一个月时间里,陈女士共向护工支付了近3000元。

  至12月16日,谢老太已经大致恢复,神志清晰、胃口良好。当天晚上,陈女士女儿一家从法国回国,一家人还接出谢老太,由护工罗某秀推着轮椅,前往中山二院旁边的大同酒家共进晚餐。餐后护工用轮椅把老太送回医院休息。主治医师通知陈女士18日来办理母亲出院手续。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12月18日早晨7时43分,陈女士突然接到医院紧急电话,称谢老太因喂食阻塞窒息,已无心跳和呼吸,正在抢救。陈女士一家赶紧前往中山二院,到医院得知护工给母亲喂食早餐的过程中,不遵守护理操作规程,野蛮喂食,导致谢老太食物堵塞气管,呼吸和心跳骤停。


  索赔要求

  两被告赔偿26万元

  陈女士一家赶到医院时,医院正在对谢老太展开抢救,但病危通知书已发出。当时在病房,陈女士看到中山二院方面已经把病房里所有病人清走,大批医生正在对母亲谢老太进行抢救。在病房门外,护工罗某秀一看见她便说:“很对不起你了,都是那个护士催着我快点喂她吃早餐,才发生这种事情的。”

  记者获得的中山二院的2009年12月18日的危重护理记录单显示,医生发现谢老太“呼吸停止,口腔内有面条和青菜,清除口腔异物后,发现咽喉内也有极多食物堵塞,予积极清理咽喉食物”,此时谢老太已经心跳停止、瞳孔散大、对光反射消失……

  陈女士在现场看到,护士手里拿着的玻璃容器里盛满了从老人口腔和咽喉里吸取出来的面条和青菜,连谢老太的头发和衣服也沾满了食物。这与中山二院的护理记录吻合。

  经过三次抢救,谢老太呼吸心跳恢复,依靠呼吸机辅助呼吸,但始终处于昏迷状态。由于窒息时间过长,谢老太脑部缺氧、全身各部器官衰竭,医生告知家属要做好病人随时死亡的心理准备。12月27日晚上10时,因吸入性肺炎导致呼吸循环衰竭,谢老太离开人世。

  谢老太家属认为,护理公司“不遵守护理操作规程,强行进行野蛮喂食是导致老人呛食和严重窒息,造成呼吸循环及肾脏衰竭,其应对老人的死亡承担全部责任。而中山二院作为病房和护工的管理者,其未尽资格审查义务、未尽监督管理义务,导致护工野蛮喂食的发生,对死亡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要求赔偿近26万元。


  医院记录

  院方对老太之死无责

  中山二院出具的死亡记录显示:医院认为自己对谢老太死亡一事不负有责任。死亡记录的死亡讨论内容一栏显示,医院对“患者诊断明确,抢救过程准确、及时”。医生在治疗过程中“积极、措施准确、及时”。

  至于死者家属要求中山二院为老太之死承担责任,中山二院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目前越秀区法院已经审理这个案件,是非对错,都让法官和法院来决定吧。”

  护理公司

  对老太之死不予置评

  护送母亲去医院的陈女士说,中山二院不允许患者家属雇佣外来的护工护理患者。“从始至终,我们根本没有选择护工的自由,所有护工均是经中山二院指定的护理公司”。

  记者致电了护理公司,对方表示,他们会对护工进行定期的医疗、护理培训,“这些护工都是比较专业的”。记者获悉,谢老太当时的护工并不具备国家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

  护理公司参与案件诉讼的负责人表示,对谢老太死亡一事不作评价。“目前事情已经进了越秀区法院,处理问题的法律程序已经启动。一切按照法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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