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八年献血1200毫升 1000毫升是“废血”
事由:从2001年至今,在穗打工的薛振兴义务献血5次,累计献血1200毫升,其中后4次所献的1000毫升皆为“废血”,原因是血液有病毒不合格。明明血液有问题,为何没人通知薛振兴?
结果:广州市献血办解释,采血车此前未联网,所以不知薛振兴血液问题,现向薛振兴表示道歉。
昨日上午,山东籍在穗打工的薛振兴再次来到广州市献血办。在其断断续续献血的八年里,除第一次献血检测合格外,其余4次“血液均不合格”,被作为废血处理,而作为献血当事人,他却始终未被告知。
薛振兴来到广州已10多年,虽是外来打工者,但一直坚持献血。事情要从2001年说起,当年3月22日,薛振兴第一次义务献血,血液检测结果合格。此后在2002年7月、2005年12月、2007年1月、2007年12月,他先后4次去献血,献完后未收到任何消息。
就在2008年5月底,汶川大地震发生当月,他再一次走进采血车,检验后被告知血液有问题。“但没人告诉我之前的血有无问题,我以 为 只 这 一 次 不 合 格 而已。”薛振兴没在意,直到最近他又想去献血时,才从采血车电脑上查出真相,原来除第一次献血外,其余4次的1000毫升血皆不合格。
记者昨日在献血办看到,薛振兴2002年7月、2005年12月3日、2007年1月31日、2007年12月15日的血液检测均不合格。在其名字前面,还有一个人工所画的圈,“表示已有工作人员联系过他,但一直未联系上。”
好心献血多年,一朝却闻 多 为“ 废血”,薛振兴颇为憋屈。他向记者抱怨称,献血办有义务将检测结果及时告诉他,而其一直未接到这方面消息。“如果早告诉我有问题,我就不用来回献了,那可是1000毫升鲜血啊!”薛振兴近日给献血办写了《投诉书》,希望得到答复。
记者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九条,其中明确规定:血站对献血者必须免费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身体状况不符合献血条件的,血站应当向其说明情况,不得采集血液。
广州市献血办有关负责人称,他们为此疏漏向薛道歉,他们的确有义务向血液检测不合格者告知结果,一般会在献血后一至两周内,但受献血者通讯等因素影响,加之工作人员每天要回复数百名献血者,难免会有个别疏漏。在2008年8月前,各采血车没有联网,无法及时查到每一位献血者历史资料,所以出现薛先生这一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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