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大病报销不低于90%
央视《新闻联播》16日报道,2013年,我国农村医疗保障重点将向大病转移。其中肺癌、胃癌等20种疾病将全部纳入大病保障范围。
记者获悉,此次新增12种新的重大疾病,我市相关政策将于近期出台,只要是今年内发生的符合救助标准的看病费用,不管是在政策出台前,还是之后,都能享受到应有的补助。预计我市今年将为农村患者缓解两亿多元的看病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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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细则正制定
2013年内费用均可报销补助
我市农村大病保障工作一直走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
2010年,我市在全国率先将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纳入农村大病保障范围。
2011年,我市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将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耐多药肺结核、重性精神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6种疾病新增入该范围,至此,8种疾病在我市已纳入农村重大疾病保障范围。
去年,我市出台《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度主要工作安排》,又提出“进一步扩大救治病种范围,在全面推行尿毒症等8类大病保障的基础上,将肺癌、食道癌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
“此次新增12种新的重大疾病,相关政策我们正在制定,不久就会出台实施。”市卫生局副局长赵国祥介绍,“但是,只要是2013年发生的看病费用,符合政策标准的,哪怕是在政策出台前发生的,我们都会予以报销补助。”预计今年将为农村患者缓解2亿多元的看病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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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如何?
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90%
据了解,农村大病保障,先由新农合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进行补偿;补偿后个人负担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补偿标准的部分,再由大病保险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给予补偿。二次补偿后,困难农民还将额外得到一定比例的的民政医疗救助基金,这样加起来,总报销比例不低于90%。
据悉,新增的病种具体实施方案还在拟订,不过总体的原则是,总体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90%。
- 2013-01-21农村大病报销不低于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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