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患者手术难”是另一种公益不足
近日,中国艾滋病病毒携带者联盟撰写的《关于解决我国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手术难”问题建议》报告在京发布。报告显示,手术难是艾滋病感染者就医面临的最突出问题,在各级各类医院都有发生。
很多人把炮口对准了医生医德,这实际上并非问题的全部。艾滋病患者手术难,首先就是一个管理难题。收不收做手术的艾滋病患者住院?很多医疗机构都有着自己的明文管理规定。在当下,多数医院并不愿意,也还不“习惯”接收这样的病例,医生们只不过是在执行医院的内部管理规定。北京佑安医院传染病主治医师张可就曾坦言:“艾滋病定点医院的存在成为一些医疗机构推诿或拒绝为感染者提供常规医疗服务的借口。”
一些医生提出拒绝,其实也是有现实根源的。目前还没有出台对因职业暴露而感染HIV的医务人员进行赔偿、补偿或补助的法律规定。虽然进行手术感染艾滋病毒的几率很低,但这种风险也应该得到充分的考虑与体现,才有可能免除医生们的后顾之忧。这还与整个社会“谈艾色变”有关系。一旦医院收治艾滋病患者,一时将难以消除其他就医患者的顾虑,这将会给医生们带来过于沉重的负担。媒体就曾报道过这样的极端例子:河南曾有一家医院,收治了艾滋病患者,其他患者全跑掉了。
毫无疑问,这是一种趋利避害的行为。因为医疗风险看起来很高,很吓人,很麻烦,就采取了推卸责任的态度与立场,带来的结果是,有可能令整个社会变得不安。我们眼睁睁看着这样的患者得不到及时的手术而死亡,或者去寻找另一条生路。他们很多人最后只能被迫选择到私人诊所、不检测血液的基层医疗机构,或选择去来不及检测血液的医院,隐瞒自己病情,在一种“地下”状态中就医。这反而增加了新的传染风险,并将这种风险转嫁到更多人的身上。
前不久,卫生部出台的一份疫情报告指出,从2008年开始,艾滋病死亡病例已连续3年居于传染病死亡榜首。有专家就认为,相当一部分感染者因担心招致社会歧视,一直不敢检测而处于隐蔽状态。由于病情发现过迟,确诊时已到晚期,患者已来不及进行抗病毒药物治疗。近5年报告的艾滋病死亡病例中,高达80%的人未接受过抗病毒治疗。而在这所有的种种社会歧视中,这种医疗歧视无疑是最有杀伤力的一种。
如何转变医院们的这种态度与立场?权利与义务的界限必须有更鲜明的制度表达。
首先,虽然,国家之前出台的《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已明确规定,医疗机构不得因就诊患者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患者,推诿或拒绝对其其他疾病进行治疗。但这一规定却相对太笼统。我们应该仿效一些发达国家的做法,明文规定符合资质的医疗机构及医生,不得拒绝收治这样的患者。一旦违规,就要受到应有的责任追究。
其次,有罚还要有奖励。在对医院及医生们的风险补偿及激励机制上,必须进一步完善,以免除医者们的后顾之忧。只有这样,才能避免这种趋利避害,让医者们看到这样复杂的病例和患者,不再畏难而退。
- 2011-05-27“艾滋病患者手术难”是另一种公益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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