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事件”敲响药企治污警钟
日前,媒体曝光了哈药总厂青霉素生产车间发酵过程中废气的高空排放,以及蛋白培养烘干过程和污水处理过程中无全封闭的废气排放,使得工厂周围空气污染严重。两年前,该药厂相邻区域空气质量检测的结果显示,硫化氢气体超标1150倍,氨气超标20倍,均超过国家恶臭气体排放标准。
哈药股份发布公告承认了哈药总厂污水排放未达标。6月11日晚,哈药总厂厂长吴志军就污染事件向公众道歉,并表示愿接受一切处罚。有消息称,哈药总厂的青霉素车间将搬迁至哈尔滨市的阿城区,以远离居民区,但预计80亿至100亿元的搬迁成本该谁出,仍没有答案。
在2010版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中明确要求,青霉素类药品产尘量大的操作区域应当保持相对负压,排至室外的废气应当经过净化处理并符合要求。哈药总厂因此停产或限产在情理之中,但药企治污难题未解。
“世界工厂”的污染隐患
药品生产要消耗大量的化工原料,是公认的“高污染、高耗能”行业,2009年我国制药工业总产值占全国gdp不到3%,而污染排放总量却占到了6%。特别是原料药的生产,需要耗费大量的资源和能源,只有极少部分转化为原料药,大部分都成为废水、废气和废渣。制药企业的治污成本应该是计算产品成本时的一项,但从实际情况看,往往成为最容易被“节省”出来的一项。据了解,2010年下半年中国环保热线“12369”举报中心接到11起关于药厂超标排放的举报,化工制药为主的工业园区水污染问题也多次见诸报端。
因为污染严重,发达国家多年前就把高污染、低附加值的医药产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以及振兴东北战略的实施,原料药的生产基地又呈现出由东向西、由沿海向内陆迁移的趋势。有人认为,这是中国盲目引进国外高污染项目的代价,“世界工厂”将优质的产品送到国外,却将污染留了下来。
哈药集团总经理姜林奎在回顾哈药的发展过程时,也谈到,哈药的产品更多地停留在产业链的前端,生产能源消耗偏大,给环境带来较严重的污染。为此,他们已着手转变方式、调整结构,加大生物医药方面的发展力度。
国家已开始重视药企治污
据了解,2008年在环境保护部的组织下,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和研究机构共同制定了《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将制药工业污水排放标准从普通污水中抽离出来,分为发酵类、化学合成类、提取类、中药类、生物工程类和混装制剂类6大类。2010年7月1日,该标准全面强制实施,这是首个针对制药工业出台的环保标准,将大幅提高制药企业的治污成本,尤其是化学合成和生物工程类制药企业。
“近两年,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配合环保部做了很多制药企业污染治理和技术推广的工作,明显看出来从政府层面的重视程度在提高,环保部几个司局从不同角度关注制药行业的污染问题。”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副秘书长高玉兰介绍。记者在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的网站上看到,该协会正在进行《制药企业污染防治技术的现状调研》。制药行业“环保综合名录”也已基本确定。
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一些原料药生产企业已经加大了环保投入力度,不少企业开展了iso14001认证及ehs(环境、安全、职业健康系列)认证,并促使一批环保先进技术得到应用和推广。但是资金的压力和治理的难度使工作难赶污染的蔓延。
运行成本高成为治污做假的借口
“制药业高污染的治理并没有非常好的经验值得借鉴。”一位从事原料药生产的人士告诉记者,国外药厂的原料药基本上依靠进口,将高污染的部分转移到发展中国家;有的药厂采取搬迁的方式,远离了居民区却靠近了农田;用科技手段消除污染成本较高,不同品种原料药的污染物处理方式完全不同,技术能力也尚存缺陷。
据介绍,大型原料药生产企业的污染治理投入每年都要上千万元,“治污的投入不是买套设备那么简单,运行成本更高,包括操作人员的培训费用、能源消耗等。”在2010年的年报中,哈药股份称,报告期内公司为推动减排及清洁生产,新增投入约1960万元用于废水、气味、烟尘、二氧化硫减排等方面的治理。业内人士分析,污染治理负担最重的是原料药生产企业,本来市场竞争就比较激烈,利润不高。“难保有的企业应付检查时才开启污水处理设备。”
该人士还提出,制药工业属于精细化工,其特点是原料药生产品种多,生产工序多,使用原料种类多,不同的生产工艺制造的同种产品的废水、废气也会不同,处理方式就有差别。此外,污染的治理还与制药企业所处的地理位置有关,周围有河流、湖泊的对排放标准要求较高。这些差异为污染物排放的监管带来了困难。
目前,药企进驻工业园区,借助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制药废水成为一种趋势。综合批量治理节约了成本,而废物之间也可产生消除作用。
“治污技术的提升是治理的关键环节,国家的重视会带动企业的投入,在企业的支持下,整个环保产业将被带动起来,治污的新技术也会不断更新。”高玉兰表示,协会也在帮助企业积极了解国外的新技术,将成熟技术介绍到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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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药拿污染与政府讨价,是何逻辑
如何彻底解决污染问题?哈药总厂给出的结论是“搬迁是解决气味问题的根本办法”。哈药集团同时表示,由于异地建厂的投资巨大,预计投产后2年~3年内将不具备竞争优势,容易造成企业亏损,导致企业无法生存的后果。该公司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在新厂址选择问题上给予各方面政策支持”。
哈药集团的这个“希望”,简直匪夷所思。哈药造成的污染状况,并不是周围环境或居民有问题,而是因自身违法超标排放。由于自身原因形成污染,却要当地政府在新厂址选择上提供政策支持,这岂不是笑话?如果哈药的这个主张成立,就意味着任何一个企业都可以以“缺钱”为理由,向政府申请“治污政策”。
建新厂不是解决问题的治本之策。如果哈药依然是超标排放,换厂址就只不过是把污染源从一个地方换到另一个地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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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为促进制药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2008年在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的组织下,华北制药集团环境保护研究所、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等单位共同制订了《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酵类制药指通过发酵的方法产生抗生素或其他的活性成分,然后经过分离、纯化、精制等工序生产出药物的过程,按产品种类分为抗生素类、维生素类、氨基酸类和其他类。其中,抗生素类按照化学结构又分为β—内酰胺类、氨基糖苷类、大环内酯类、四环素类、类和其他。
该标准提出,企业向设置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排放废水时,其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要求由企业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根据其污水处理能力商定或执行相关标准,并报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城镇污水处理厂应保证排放污染物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
新建企业应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在任何情况下,企业均应遵守该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级环保部门在对企业进行监督性检查时,可将现场即时采样或监测的结果,作为判定排污行为是否符合排放标准以及实施相关环境保护管理措施的依据。
- 2011-06-14“哈药事件”敲响药企治污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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