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亿银行骗贷案 骗局背后的反思
“在胡毅借贷的时候,田军等人会给下边的支行打电话,从督促他们开展房贷业务的角度出发,让他们快点放贷。这样,下边支行的人就明白了田军等人的‘意思’,知道胡毅是上级领导介绍来的客户,就不再严格监管,而是开闸放水。”办案检察官指出,“只要是胡毅带来的客户就会放贷,省去了‘面签’的环节,惊天骗局从此正式开始。”
庭审现场的被告人
银行高管为骗子骗贷大开绿灯,短短3年内,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被骗出贷款7.08亿余元,至今仍有一半左右没有追回。胡毅、李京晶等18名被告人分别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以贷款诈骗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等8项罪名提起公诉。
8月23日上午,该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因为案件复杂、被告人众多,预计庭审需要5天时间。
发现“生财之道”——二手房贷款
很难相信,只有高中文化程度的胡毅炮制了这个惊天的骗局。出现在法庭上的他胖胖的,看上去确实很有老板的派头,不像这个惊天大案的制造者。
事情还要从2006年说起。当时,全国楼市交易持续增长,二手房生意更是火爆,这让敢想敢干的胡毅看到了生财之道。按照银行规定,个人贷款的信用额度不高,如果找到担保公司担保,则能贷出更多的钱。看到这个“商机”,胡毅注册成立了北京华鼎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他出任董事长,做起了二手房贷款生意。
起初,胡毅通过中国建设银行某支行(以下简称“建行”)进行担保贷款,做的生意都比较正规。建行当时在二手房贷领域的监督力度比较大,胡毅暂时不敢大张旗鼓地行骗,只是偶尔用点假手续从银行骗贷。
骗取的贷款多了,每个月需要偿还的月供也多了,胡毅除了做二手房贷款的担保之外,并没有其他挣钱的途径,只能东挪西凑想办法填补“贷款”。不久,胡毅的资金链发生了断裂,建行及时发现了这一情况,立刻停止放贷,并要求胡毅还贷。情急之下,胡毅将目光投向了别的银行。
选定新目标——北京农村商业银行
最后胡毅将目标选定为北京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农商行),目标选定后,胡毅开始行动了。他通过农商行某负责人结识了农商行商务中心区支行行长田军,后又结识了田军的下属——行长助理刘利华、授信审批部经理闫雪松和副经理张嘉(均为本案被告人)。
胡毅向检察机关坦白说,每次与他们见面时,他总会装成一个大老板的样子,无论在外表还是办事上,都显得很有身份,是做大生意的。“这样能给他们(银行方面)一个与其合作会大有前途的错觉。”检察官指出胡毅装腔作势的真正目的。
同时,胡毅也不忘对银行方面的几个人常施恩惠,逢年过节送购物卡,时常请吃饭、洗澡。对田军他更是“彬彬有礼”,及时送上田军自称“想买却找不到”的宝马车。
“胡毅算是为日后的骗贷做足了准备工作。”办案检察官说,胡毅骗贷所得的巨额钱财,大部分用来购买字画作为个人收藏,还有部分以现金、轿车、字画、手表等形式贿赂田军等农商行工作人员。检察机关指控,胡毅为了骗取巨额贷款等不正当利益,分别对田军等7名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款物共计960余万元。
田军向检察机关供述称,农商行在二手房贷款方面没有成熟的经验,他们既想开展这项业务,又不希望太冒险。“摸着石头过河”,他们想逐渐试探着来。也正是基于这一点,胡毅选择了农商行作为下手目标。他的出现在田军等人看来是各取所需———胡毅需要从银行借钱,银行需要开展这项业务。
用旧客户信息申请贷款,打通关系“无需面签”
田军称,其负责的商务中心区支行正好是试点单位,下辖大郊亭支行、十八里店支行等4个支行。起初,胡毅打算在大郊亭支行“大展宏图”。
检察机关起诉书显示,胡毅等人虚构二手房交易的事实,采取冒用借款人员身份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保证合同》等方法,骗取农商行贷款。
实际上,胡毅在农商行行骗提供的“假信息”,都是最初做担保贷款时掌握的真实客户信息,他将曾经为客户做过担保的房源信息,以及客户与其签订过的合同信息再用到向农商行申请贷款上。因为起初做担保时的名气很大,不少人慕名找到胡毅,甚至包括一些银行内部的工作人员。
办案检察官说:“按理说,银行的监管制度很严,‘面签’就是银行监管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双方要坐在一起面谈,各种情况信息都了解清楚之后,银行才会放贷。”在调查中检察机关发现,胡毅和银行上层打好关系后,就能做到贷款无需面签。
银行“下边”的人积极配合,巨额贷款被骗走
“在胡毅借贷的时候,田军等人会给下边的支行打电话,从督促他们开展房贷业务的角度出发,让他们快点放贷。这样,下边支行的人就明白了田军等人的‘意思’,知道胡毅是上级领导介绍来的客户,就不再严格监管,而是开闸放水。”办案检察官指出,“只要是胡毅带来的客户就会放贷,省去了‘面签’的环节,惊天骗局从此正式开始。”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在大郊亭支行骗贷并不像胡毅想象得那么顺利。虽然在放贷之前不要求“面签”,但该有的程序并没有减少,从胡毅提出要钱到拿到钱,还是需要几个工作日。他便向田军反映了这个问题,田军于是再次催促该行行长孙建华和副行长李欢(均为本案被告人)赶紧放款。孙建华、李欢两人表面应承着领导,但放款的速度仍然没有加快。因此,胡毅在大郊亭支行做了40多笔“贷款”后,便转向了十八里店支行。
十八里店支行行长朱立国等人(均为本案被告人)积极配合“上边”的意思,不仅对胡毅“一路放行”,甚至派人去胡毅的公司主动帮忙做一些假手续。检察机关指控,胡毅等人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大郊亭支行、十八里店支行骗取贷款250余笔,共计4.47亿余元。
情急出新招,“拆东墙补西墙”
2008年底,银行内部审计部门要查账,十八里店支行原副行长史振勇亲自带领银行工作人员到胡毅的公司补齐相关手续,此时史振勇发现,胡毅根本没钱偿还几个亿的房贷。
相互商量后,他们想到另一个方法——“小企贷”,用小企业贷出的钱去还二手房贷款的钱。因为按照银行规定,按揭贷款的钱是不能有“窟窿”的,只要有抵押的房子在,银行就不会在二手房贷款方面有损失。而小企业贷款就不同了,胡毅等人向检察官交代,他们打算在一年后让这些虚构的小企业申请破产,用资不抵债、经营亏损等方式将资金漏洞抹平。
胡毅找到“照贩子”张威(本案被告人之一),表示需要40多家小企业的营业执照、公章等全套手续,并且强调手续一定要真的。张威向办案检察官供述称:“胡毅说企业现在有没有经营无所谓,但一定得是存在(经营背景)一年以上的。”只有这样,银行审查时了解到这个企业已经成立并且经营一年左右了,才会放贷款。就这样,胡毅用收来的40多套小企业手续,在十八里店支行用小企业贷款的方式,至案发前共骗得贷款2.61亿元。
骗局背后的反思,银行需加强内部监管
“其实,这个惊天骗局早在二手房骗贷阶段就应该被发现。”办案检察官介绍说,胡毅早期做担保生意时,有两个银行工作人员是他们的客户,后来这两个人的信息又被胡毅再次用在向农商行骗贷上。再后来,这两名银行工作人员正常购房向银行申请贷款时,被告知在农商行十八里店支行还有各自的贷款没还清。他们通过银行内部的信用系统查询后,果然发现有几笔二手房按揭贷款未还,便找到农商行十八里店支行反映情况,同时向农商行总行发出了质询,要求解释此事。
农商行总行派人调查到田军分管片区时,田军让史振勇尽快补齐胡毅的相关手续,并象征性地查出十几笔虚假贷款以应付上边的调查,同时胡毅从别处挪钱及时堵上了这个“窟窿”。然后,田军等人找到上述两名银行工作人员进行安抚,答应为其还清贷款并给予一定的补偿,以此作为二人不报案的交换条件。办案检察官指出,如果上述二人能够及时报案,或许能及早地遏止更多农商行的资金被骗。
事情直到2009年2月才最终暴露。当月的一天,胡毅派公司员工去农商行办理“小企贷”信贷卡,准备取走一批骗到手的钱时,银行柜台工作人员发现了端倪。该工作人员发现,经营了一年多的企业,公章竟然是崭新的,连印泥都没有沾过,于是边拖延办理手续,边去后台查账,再次发现疑点:属于这个企业的一个固定银行账号上,先后转入了数十家小企业贷款,警觉的工作人员立刻报警。公安机关接到电话后,从最初的例行询问中慢慢发现疑点,最终揭开了这个虚构信息诈骗7亿余元银行贷款的惊天骗局。
胡毅等人为何能骗得7亿余元巨款?办案检察官认为,最重要原因之一是银行工作人员放松了对申贷人资格的审查。“如果银行高管不‘放水’,胡毅再有本事也骗不出来多少钱。”该检察官说,“近年来,出现了各种贷款诈骗手段,只要银行方面按照相关规定和规章制度办,就不会出现这么大的‘窟窿’。大部分案件的出现,都是因为银行内部人员行为不检点,给胡毅这类人‘放了水’,最后酿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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