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看待性工作者
什么叫?
我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和家人,同学,同事或者朋友讨论过这个问题。
如果和陌生人的是,那该怎么定义?
如果做完爱收钱的是,那该怎么定义二奶等角色?
如果做完爱收钱的是,那该怎么定义做完爱收钻石收信用卡的行为?
如果和不同的人的人是,那该怎么定义交了一个以上男朋友的女性?
如果专陪男人的是,那又该怎么定义家庭主妇的日日光阴?
老师给我们讲过一个真实的案例,一个香港的单亲妈妈,靠做把女儿养大,并送女儿入名校上了大学。后来女儿知道了妈妈那段不光彩的历史,坚决和妈妈断绝了母女关系,并拒绝履行抚养的义务。直到妈妈孤独地死去,女儿都没有认她。至今,这位可怜的母亲连个牌位都没有,她的骨灰盒上,只有孤零零的香港政府的身份识别号码。
我无数次穿过的那条小巷子,狭窄的玻璃门前坐满了这样神情落寞的女子。她们的全部生活空间,一沙发,一木凳,一床,一电视以及两面映出自己的苍白的镜子而已。那精心画好的妆容,可真有男人来用心欣赏?我曾和她们有过零星的聊天,一位姐姐告诉我,里屋太热又不通风,她只能每晚蜷缩着睡在外面的沙发上,而沙发紧靠着的墙壁的另一面,是一家成都小吃的火炉,她说她总是醒在凌晨5点以前,因为隔壁要起早蒸包子,那热气隔墙袭来,完全笼罩她于其中。
如果你再和她们多聊几句,她们会这样唠叨你:要珍惜生活,要爱惜自己,好好交男朋友,不要浪费钱,多给妈妈打电话……
我也听过她们的喃喃诅咒,那个衣冠楚楚的客人,在付钱时浑身上下翻不出一个子儿,你也只能由他去;而那个付了钱寻欢的客人,却在你不曾留意时拿走了那个新买的手机……
如果你肯上网搜索下,这样的事情更是不胜枚举。
可是你听过有去报案丢了东西吗?可是你听过有去告客人的霸王嫖或虐待吗?可是你听过有趾高气扬的在你面前承认她的身份或者她受的委屈吗?她们自己瞧不起自己尚且不暇,哪里敢走出那片世人唾沫形成的阴影?!
这样的权利,她们去哪里伸张,伸张了,又有谁会受理?
另一个真实的案例,一个的客人被跪地相求的感动,去报警救了这位被贩卖后又被迫的16岁的小姑娘,可是这位客人也随即因被拘留了十几天。见义勇为和嫖客的骂名仅一步之遥,试问,如果还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又有谁会愿意去帮助这些无助的少女?
所谓的道德压得我们喘不过气。
现在的时代并非是笑贫不笑娼的。
而其实在盛行两千年的文化中国里,只有这五十年,们才被这么紧紧相逼。
我无法左右历史的发展,我只知道,在现有的世界法律里,这个职业已经被越来越非罪化和职业化。而在中国也有越来越多的学者在为性工作者正名,为中国的非罪化身先士卒。
,因**身体的特殊性而生,由父母而给,它的享受和背弃,理应由我们自己来决定。就像吃饭喝水,就像睡觉撒尿,这是一项与生俱来的本能。你可以从一而终,也可以流连花丛。
那些想反驳我的爷们和姐们,小女子这厢有礼了。
如果你们想反驳我,请先反驳我上文提到的个个问句……
如果你还是想反驳我,请先深省你们自己的行为:不是嫉妒性工作者每日装扮的美丽;不是嫉妒他们流连花丛的惬意;也不是恨自己被礼教所缚不敢寻芳;更不是对自己囊中羞涩的丝丝恨意……
如果你仍然要反驳我,请你先看紧了身边的爱人,并反问自己,自己究竟在意的是他的行为,还是在意他找的那个对象是。如果他让你难受?那么他找律师,找医生,找老师,找护士,会不会就让你比较容易接受呢?
其实我更愿意称呼她们为“性工作者”。
我可能不赞成你选择的生活方式,可是我誓死捍卫你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的权利!
我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和家人,同学,同事或者朋友讨论过这个问题。
如果和陌生人的是,那该怎么定义?
如果做完爱收钱的是,那该怎么定义二奶等角色?
如果做完爱收钱的是,那该怎么定义做完爱收钻石收信用卡的行为?
如果和不同的人的人是,那该怎么定义交了一个以上男朋友的女性?
如果专陪男人的是,那又该怎么定义家庭主妇的日日光阴?
老师给我们讲过一个真实的案例,一个香港的单亲妈妈,靠做把女儿养大,并送女儿入名校上了大学。后来女儿知道了妈妈那段不光彩的历史,坚决和妈妈断绝了母女关系,并拒绝履行抚养的义务。直到妈妈孤独地死去,女儿都没有认她。至今,这位可怜的母亲连个牌位都没有,她的骨灰盒上,只有孤零零的香港政府的身份识别号码。
我无数次穿过的那条小巷子,狭窄的玻璃门前坐满了这样神情落寞的女子。她们的全部生活空间,一沙发,一木凳,一床,一电视以及两面映出自己的苍白的镜子而已。那精心画好的妆容,可真有男人来用心欣赏?我曾和她们有过零星的聊天,一位姐姐告诉我,里屋太热又不通风,她只能每晚蜷缩着睡在外面的沙发上,而沙发紧靠着的墙壁的另一面,是一家成都小吃的火炉,她说她总是醒在凌晨5点以前,因为隔壁要起早蒸包子,那热气隔墙袭来,完全笼罩她于其中。
如果你再和她们多聊几句,她们会这样唠叨你:要珍惜生活,要爱惜自己,好好交男朋友,不要浪费钱,多给妈妈打电话……
我也听过她们的喃喃诅咒,那个衣冠楚楚的客人,在付钱时浑身上下翻不出一个子儿,你也只能由他去;而那个付了钱寻欢的客人,却在你不曾留意时拿走了那个新买的手机……
如果你肯上网搜索下,这样的事情更是不胜枚举。
可是你听过有去报案丢了东西吗?可是你听过有去告客人的霸王嫖或虐待吗?可是你听过有趾高气扬的在你面前承认她的身份或者她受的委屈吗?她们自己瞧不起自己尚且不暇,哪里敢走出那片世人唾沫形成的阴影?!
这样的权利,她们去哪里伸张,伸张了,又有谁会受理?
另一个真实的案例,一个的客人被跪地相求的感动,去报警救了这位被贩卖后又被迫的16岁的小姑娘,可是这位客人也随即因被拘留了十几天。见义勇为和嫖客的骂名仅一步之遥,试问,如果还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又有谁会愿意去帮助这些无助的少女?
所谓的道德压得我们喘不过气。
现在的时代并非是笑贫不笑娼的。
而其实在盛行两千年的文化中国里,只有这五十年,们才被这么紧紧相逼。
我无法左右历史的发展,我只知道,在现有的世界法律里,这个职业已经被越来越非罪化和职业化。而在中国也有越来越多的学者在为性工作者正名,为中国的非罪化身先士卒。
,因**身体的特殊性而生,由父母而给,它的享受和背弃,理应由我们自己来决定。就像吃饭喝水,就像睡觉撒尿,这是一项与生俱来的本能。你可以从一而终,也可以流连花丛。
那些想反驳我的爷们和姐们,小女子这厢有礼了。
如果你们想反驳我,请先反驳我上文提到的个个问句……
如果你还是想反驳我,请先深省你们自己的行为:不是嫉妒性工作者每日装扮的美丽;不是嫉妒他们流连花丛的惬意;也不是恨自己被礼教所缚不敢寻芳;更不是对自己囊中羞涩的丝丝恨意……
如果你仍然要反驳我,请你先看紧了身边的爱人,并反问自己,自己究竟在意的是他的行为,还是在意他找的那个对象是。如果他让你难受?那么他找律师,找医生,找老师,找护士,会不会就让你比较容易接受呢?
其实我更愿意称呼她们为“性工作者”。
我可能不赞成你选择的生活方式,可是我誓死捍卫你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的权利!
- 2008-11-11怎样看待性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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