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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全娼妓史

何为娼?简而言之,为钱而卖身者是也。大多因贫而卖身,因Y D无耻而卖身者究竟在少数。

娼妓源起何时?不好明确定论,大约总在城市经济的出现之后吧。在此之前,交换均采用实物,以货易货,于娼妓营生的操作不能不是一个阻碍。况且民众以渔耕为业,少有闲人,从M Y为生一面来说,是无迫切需要;而从寻欢作乐者方面而言,想必也不能构成一个群体。至于那些沦为奴隶的女性,可以任由主人,与本文所要阐说的娼妓,又在另外一类情形——我们此处是并不把她们列入娼妓来讨论的。
那么随着城市经济的繁荣,金属钱币的出现,城市人口大量增多,想必也就诞生了娼妓衍生的土壤。《战国策》上说,当时齐国的都城临淄“甚富而实”,道路上“车毂击,人肩摩”,“其民无不吹箫鼓瑟,击筑弹琴,斗鸡走犬,六博蹋鞠”。甚至夸张形容那城市居民的人数,可以“联袂成风,挥汗成雨。如此鼎盛繁华的都市生活,大约是少不了娼妓这道风景线的。
但这只能说是分析后得出的推测,而真正见诸文字的娼妓活动,是来自《史记·货殖传》中的两段记载:
“赵女郑姬,设形容,揳鸣琴,揄长袂,蹑利屣。目挑心招,出不远千里,不择老少者,奔富厚也。”
“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文不如倚市门。此言末业,贫者之资也。”
可见M Y求财,原是十分古老的行业。你看那位郑姬,完全是近代职业娼妓的模样。为富贵而四出奔走,地域远近,容貌年龄,都不是问题,只要有人付钱,均可提供特殊服务。考虑到吸引嫖客的眼球,还美容艳妆,眉目传情,弹奏音乐,也是费尽心机。
不过这种流动性的娼妓,抑或说在城市里独立谋生的娼妓,在汉魏晋南北朝时期,似乎并不发达昌盛。这一时期的娼妓,大多由官方组织,或作营妓,或为官妓。前者如《万物原始说》:“至汉武始置营妓,以待军士之无妻室者。”但仔细考证起来,这种类似后代的“随军妓 女”,远在春秋时期便已出现。《吴越春秋》上说:“越王勾践输有过寡妇于山上,使士之忧思者游之,以娱其志。”
汉武帝莫过是仍旧袭用勾践故事而已。
后者是go-vern-ment蓄养的官奴婢,也即官方娼妓。这些官奴婢的来源,大约总是所谓罪人的妻女,经训练后专门从事伺候官员的服务。但凡go-vern-ment要员在禁中值班,便选容貌端正的女子,“执香炉熏从,入台護衣”。说是护衣,想必务也是其内容之一。清人俞正燮说得更为明白,汉代官奴婢的职务,实际是“事同妓妾而无常夫”。(《癸巳类稿·除乐户考》)
另有一类妓 女,属达官贵人私人包养,称为“家妓”,很有点类似今天的包养“二奶”,却又区别于今人的偷偷摸摸而公开进行。最著名者如那位坠楼的绿珠,便是石崇蓄养的家妓。据称这位石崇有妓妾美人千余,绿珠“美而工舞”,号为魁首。像这样大张旗鼓的包养二奶,是两晋时期的一大特色。
娼妓后来之走向繁盛,是在唐宋两朝,至明代中晚期更达到它的巅峰状态。
唐宋娼妓是官府经营的事业,娼妓在唐代或隶属教坊,或隶属军营;宋代则分属“州郡”和“军营”。其身份列入另册,统称官妓。如欲脱离娼妓名籍,可由本人提出申请。据《东坡志林》记载:苏轼在钱塘做地方官时,“有妓号九尾狐者,一日上状解籍。东坡判云:‘五日京兆,判断自由;九尾野狐,从良任便。’又一名妓亦据例乞求落籍,东坡判云:‘敦召南之化,此意可嘉;空冀北之群,所请不允。’”
一判从良,脱离娼籍;一判不允,仍操旧业。可见地方官员有随意处置娼妓的权力。
至少在唐宋时,妓 女便已分化为不同档次。我们估计,在更为早期的汉代营妓中,其实便已有上下等级的区分。伺候将军们的营妓固然要比普通士兵的美艳婀娜,就是中下级军官的营妓,也必然比较普通士兵的漂亮。
当营妓由军队扩大而为社会,P C阶级便由单纯的武夫,更融入文化层面的官员乃至士大夫之流,则妓 女中的一部分,就必然迎合他们的需求而向文化方面流动。我国古代的名妓大都是文化妓,其中最著名者当数薛涛、柳如是,董小宛、李香君等人。这些名妓一般不会与嫖客肉身相搏,大体是在品茶饮酒、吟诗作画、抚琴弈棋中,把原本纯粹的Y D变化出几分高雅来。较之底层野妓与嫖客的兽行肉搏自然不可同日而语,而付费也高下悬殊。
原因是文化妓的培养周期长,成本高。余怀《板桥杂记》记述说:董小宛“天资巧慧,容貌娟艳。七八岁时,阿母教以书翰了了。少长,顾影自怜,针神曲圣,食谱茶经,莫不精晓……慕吴门山水,徙居半塘,小筑河滨,竹篱茅舍。经其户者,则时闻咏诗声或鼓琴声”。依照按质论价的市场原则,自然索费便高,亦属情理之中。
而普通妓 女培养成本较低,收费也就相对低廉。至于最底层的野妓,根本无须培养成本,则收费又等而下之了。
值得注意的是,宋代于官妓之外,已大量出现私妓。其营业场所,可谓名目繁多。有“茶饭店”、“包子店”、“散酒店”、“菴酒店”……云有娼妓在内,可以就欢,而于酒阁内暗藏卧床。其他大酒店只伴坐而已,要买欢则多往其居。(《都城纪胜》)
私妓中之著名人物,是北宋的李师师,在她的嫖客名单中,竟然有皇帝宋徽宗的大名,是私妓中价格顶尖的妓 女。
娼妓的来源范围似乎也有所扩大,除罪人的家属(妻女)沦为娼妓外,的买卖也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南宋已有专门从事买卖娼妓的“娼侩”。一般人家的女子,或因动乱,或因贫苦无告,为生计所迫,常经娼侩之手流入娼门。三是误堕风尘。《北里志》上说:某女“为人所聘,一客云入京赴调选,及挈至京,置之于此,客绐而去。初,是家以亲情,优待甚厚,累月后乃逼令学歌,渐遣见宾客”。这便是被骗后无以脱身,强逼M Y的证据。
随着城市经济的进一步繁荣,娼妓事业在明朝中叶步入鼎盛时期,且go-vern-ment公然介入,对娼妓施以课税制度。谢肇淛的《五杂俎》说:“今时娼妓满布天下,其大都会之地,动以千百计;其他偏州僻邑,往往有之,终日倚门卖笑M Y为活。生计至此,亦可怜矣!而京师教坊官收其税钱,谓之脂粉钱(如后世之“花捐”)。隶郡县者,则为乐户……另有家居而M Y者,俗谓之私窼子。”由谢氏所言证实,明代京师有教坊,郡县有乐户,官妓之外尚有私娼。国家对妓院征收娼妓税号为“脂粉钱”。
谢肇淛系万历进士,他的记叙应该是可信的。
另据《梅圃余谈》上说:“近世风俗淫靡,**无耻。皇城外娼肆林立,笙歌杂遝,外城小民度日艰难者,往往勾引丐女数人,私设娼窝,谓之窑子。室中天窗洞开,择向路边屋壁作小洞二三,丐女修容貌,裸体居其中,口吟小词,并作种种之态。屋外浮梁子弟,过其处,就小洞窥视,情不自禁,则叩门而入,丐女队裸而前,择其可者投钱七文,便携手登床,历一时而出。”
可知明代社会风气之糜烂,已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
研究古代娼妓发展的走向,不难发现这样一种现象:越是城市经济发达的地区,娼妓事业越是兴旺。早期北方经济超过南方,娼妓便以北方为盛;其后经济中心南移,南方即取代北方地位,成为烟柳繁华之乡,像南宋时期的苏杭扬州一带,更是高档妓 女麇集的都会。明清两代商品经济,远较前代繁荣,但繁荣背后的贫富悬殊,也加速了妓 女队伍的扩大。而妓 女队伍的扩大,也从另一层面说明嫖客人数的众多。达官贵人豪门巨商富家子弟固可以在娼门一掷千金,即便如一般市民,也不妨“投钱七文,便携手登床”满足其。
如此再往深入一层分析,我们说妓 女的出现,其实具有商品经济的特点。既然存在卖方市场,必然有买方市场与之呼应,否则所卖为何?而买方市场的雄壮,必然刺激卖方市场的快速增长。证之近日的珠海,一群日本人跨海P C,某某振臂一呼,居然啸聚拢来数百女子。推知古代秦淮河上张灯结彩的繁盛,实在是嫖客后继有人的缘故。

古时更有一种娼妓,民间呼为求饱娼,此种娼妓出身大多贫苦,沦落柳巷,身无长物,别无所求,卖身唯求一饱,毕竟生存问题大于一切,仓廪实而后知礼仪,那些什么“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大道理根本不能撼动人最原始的求生欲望。古往今来,“笑贫不笑娼”几乎是每个时代共同的现象,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后,最大德政之一便是让当时的妓 女从良,皮肉生意在几十年间竟然偃旗息鼓悄无声息。只是改革开放之后,经济挂帅,加之“饱暖思”的强大动力,庞大的市场需求推动了整个皮肉行业的再度火热,go-vern-ment屡禁不止,黄业泛滥已成一大社会现象。各种娼妓中不乏为求一饱而从事此行业的,许多来自于贫困地区的“良家女子”经不住种种诱惑或被迫或自愿加入了求饱娼行列。

求饱娼再出江湖,当我们深入了解其生存现状后,求饱娼的行规却发人深省。

在此不妨透露一二:

行规一:随身携带模型“贞节牌坊”

古时候民间木工艺人常为娼门女子制作小型“贞节牌坊”,不但样式和真正的贞节牌坊一模一样。而且牌坊上均要刻上娼门女子的本家姓名,这块牌坊要一直带在身边,直到死时一起入葬,求来时风光。但毕竟为娼不是什么光彩之事,因怕玷污家声,都会在本家姓名上用朱砂覆盖,再漆上金粉。所以这种木制小牌坊都是金光闪闪的。

牌坊是古代官方的称呼,我们老百姓俗称它为牌楼。作为中华文化的一个象征,牌坊的历史源远流长。据考察分析,牌坊在周朝的时候就已经存在了。牌坊在古时候其实就是门的称谓。唐代,我国城市都采用里坊制,城内被纵横交错的棋盘式道路划分成若干块方形居民区,这些居民区,唐代称为“坊”。坊是居民居住区的基本单位,“坊”与“坊”之间有墙相隔,坊墙中央设有门,以便通行,称为坊门。后来因为门没有太大的作用,所以就只剩下现在这种形式,于是老百姓逐渐地称这种坊门为“牌坊”。中国的古人立牌坊是一件极其隆重的事。每一座牌坊都蕴含着丰富的内涵和象征意义,而这些内涵和象征主要是通过牌坊上雕刻彩绘的各种图案花纹用隐喻手法表现出来的。例如牌坊上常有龙凤图案。如果你看到哪个牌坊上刻有龙凤,那一定与皇家有着密切的联系。因为龙乃百兽之尊,是至高无上的皇帝的象征;凤乃百鸟之首,封建社会中常用来作为高贵的皇后的象征。

娼妓们偷偷制作了这些代表当时女性崇高地位的假牌坊供起来,主要源起于一些受过教育却落入风尘的世族女子,这种微型牌坊便是这些娼门女子的精神支柱,作用和古时候太监供 “宝贝”(被阉割的生殖器)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是为了来生不再受苦不再做下等人。只是后来那些自甘堕落的娼妓们也觉得这种牌坊对心理有极大安慰作用,纷纷仿效。“又要做婊 子,又要立牌坊”的典故便由此而来。当然,娼家的“牌坊”都是偷偷立的,真要立到大门外,是会被人笑掉大牙的。

行规二:初一十五给“贞节牌坊”上香

由于和其他行业不同,娼家竟不能有专门保佑自己本行业的神,所以一般来说娼家从业人员什么神都拜,倒也颇符合现实的娼家心态,开门迎客,生张熟魏都可以笑而迎之。所以中国的各种庙宇实际上都是被娼家偷偷祭拜的。娼家地位比之日本军国主义者尤低一些,日本军国主义者自有靖国神社可以招魂,娼家是连这点胆量也没有的。更何况,各路神仙们天上有知,总是怜悯这些世间的苦人儿,来求自己保佑下辈子的事情也没有必要赶人家出门。

中国民族职业分类,大类是士农工商,中类是三百六十行,小类没分,要分也有一千三百六十行,其中有一行,就是娼妓业。中国的粉饰家不愿承认这种靠粉饰卖人肉的行业是一种行业,其实粉饰家忘了自己和娼妓同行,只不过前者粉饰灵魂出卖;后者粉饰肉体出卖。后者的职业道德远高于前者,身世且大可哀。可哀的身世,只有在承认有这么一回事,才能研究、呼吁、改善,一路粉饰的行为,固然不足自欺;若想欺人,也差上一大截。

  现在粉饰中的卖人肉行业,形式上只妓 女户,骨子里却包括酒家、地下酒家、舞厅、地下舞厅、理疗院、和马杀鸡性起的理发厅。我们细察这些粉饰中特色,穷本溯源,会有“手足之情”式的发现,就是:现在妓 女户与酒家等的演变,有固有文化的背景--有的与固有文化貌合神离,有的与固有文化貌离神合。它们在许多方面,蔚为中国文化的特色,而被洋鬼子望“中”兴叹。

而更加可叹的是,一些非妓 女户也已经慢慢玷污了妓 女户的“纯洁”,妓 女户说白了就是,就是特种营业。至于人家是否偷偷刻个小牌坊供着,不关你事。至少没有公然在大街上造轩昂华丽的牌坊。

最近就出了这么一件事情,一个打着“公益”和“维护消费者权益”神圣大旗的著名律师,一方面为自己大造“消费者权益保护神”的硕大牌坊,一方面公然为了求报偿而为奸商和消费者对抗,站在奸商的一面为奸商极力“”,以减少奸商的违法成本。这种“又要做婊 子又要立牌坊”的行为着实让人可气!你要求财当谁的律师咱都不拦着,法律本来就要有对抗,就是狂魔都得有个辩护律师,但是你能否不要立那个“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贞节牌坊”?人不能如此贪心,既要“消费者权益保护神”的盛名,又要求报偿拿奸商的庞大律师费。这种行为比之求饱娼们的偷制微型牌坊,是可恶万倍以上的。求饱娼情有可原,值得同情,值得拯救,但是为了求报偿刻意出卖灵魂还自我粉饰,还有谁能够拯救?

新中国曾经拯救了大批的求饱娼,但是为了求报偿而自甘堕落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连上帝都无法拯救这样的灵魂。

但是中国的法制是人民的法制,终会一天天走向正轨,在社会转轨的关键时刻,如果为了自己的私利而忘却公共利益,始终要被历史唾弃。求饱娼的出现是一种社会的悲哀,也是价值观的沦丧和变质,但人心中的真善美永远不会消失。让全社会的正义力量关注这批求饱娼,让道德和法制同时逐渐健全起来吧!

最后给可怜的求饱娼们传达一句孔夫子的名言: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也已。为钱放弃正道,始终得不偿失!

白话文的意思是:

孔子说:“君子,饮食不求饱足,居住不要求舒适,对工作勤劳敏捷,说话却小心谨慎,到有道的人那里去匡正自己,这样可以说是好学了。”

求饱娼就是求饱而已,所以当然不能成为君子,君子是食无求饱的,至于后面的敏于事而慎于言,都当了婊 子了,实在也没啥可说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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