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株连:“不签字,就停薪停职”
旧城改造:谁受益?谁受伤?
中秋节临近,山东菏泽鄄城县居民王小泽(化名)却没有一丝过节的心情,反而满腹焦虑——自家建好才两年的房子,正因“旧城改造”面临的命运。
这和鄄城县火热的城市开发有关。今年以来,鄄城府借“旧城改造”、加大城市开发力度等名义,引入多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在部分居民不知情、土地使用权尚未被收回的情况下,擅自将土地卖给开发商。随后,由相关政府部门组成的项目建设指挥部不遗余力地劝说居民尽快搬迁,并不时上演“拆迁株连”的故事。
“旧城改造”波及新房
王小泽的自建房位于鄄城县黄河街和温泉路交叉口的东北角。在这一区域,分布着县中医院、师范学校、卫生局、国土局等单位的家属院以及柳园村的部分集体土地。记者从鄄城县委宣传部了解到,目前,该区域的95亩土地已经被鄄城府列入“旧城改造”的范围。
按照规划,老居民搬走后,此地将被“打造成鄄城最美、最高端的生活空间”——一个名为“上海城市花园”的房地产项目将拔地而起。
让王小泽不解的是,自己家的房子才盖了两年,是标准的新房,怎么能成为“旧城改造”的对象?
该小区多位居民告诉记者,他们的房子都是1995年以后陆续建起来的,最老的也不超过15年,有的房子甚至是最近几年才建的。他们住的地方既不是旧城区,更不是危旧房,现在要拆迁重建,这不是明显的资源浪费吗?
循环经济促进法第25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和建筑物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建筑物维护管理,延长建筑物使用寿命。对符合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标准,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建筑物,除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外,城市人民政府不得决定拆除。”
那么,鄄城这次拆迁是否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公示的“上海城市花园”规划方案,该项目总建筑面积近16万平方米,由20幢高层、小高层、多层住宅组合而成,将被“打造成鄄城最美、最高端的生活空间”。
显然,这是一个商业开发项目,并不是为了公共利益。当地一位退休干部认为,这一区域周边配套设施齐全,附近有学校、医院、公园等,开发商之所以选择这一区域开发,正是看中了这一地块巨大的升值空间。
无独有偶,从该项目出发,沿着黄河街东行约1公里,就来到了鄄城县另一个“旧城改造”项目——“舜城国际”。该项目位于黄河街以南,将包括味精厂、拘留所、鲁西制药厂等单位家属区在内的141亩土地列为拆迁区域,取而代之的是一个“鄄城首席精品商住小区”。
9月16日,记者到该拆迁区采访时,正在搬家的几位居民告诉记者,这里的居民区在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才开始建设,完全建成不到20年,房屋质量依然很好,并不是危旧房,这个区域显然也不是旧城区。
记者在拆迁区甚至发现一栋刚刚建好的三层楼房,虽然尚未安装窗户、人还没有入住,但也要因“旧城改造”而被拆除。
记者调查发现,位于鄄城县城北部的老城区,旧房比较集中,却没有纳入此轮“旧城改造”的范畴。
土地被政府“一女二嫁”
王小泽告诉记者,2010年8月中旬,他们突然接到拆迁公告,正式确认自己所在的小区要被开发。同时,他们被告知,8月25日前签订拆迁补偿安置意向书的住户,可以获得1.1万元的奖励。8月13日至9月12日为搬迁时间,早签意向书、早搬迁,不但能获得上万元的奖励,以后回迁选房时也占优势。
然而,多位居民告诉记者,在此之前,从来没有人找他们协商过拆迁事宜,他们也没看见过征地、拆迁等批文。“政府从来没有征求过我们的意见。现在,他们贴一个公告,就让我们搬走,实在太霸道了。”一位60多岁的退休干部说,因为回迁买房还要自己再拿出几万元,他们小区的很多居民都不愿意搬迁。
针对日益增多的拆迁矛盾,2010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治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正当权益的紧急通知》,其中明文规定:城镇房屋拆迁,必须严格依法规范进行……立项前要组织专家论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人的意见,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控制拆迁规模,对于没有经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或群众意见较大的项目,一律不得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当地居民表示,鄄城县此次拆迁没有执行国办通知要求的“征求意见”环节,而且发布拆迁公告前,府就已经将居民小区的土地卖给了开发商。
2010年3月24日,鄄城县国土资源局在《菏泽日报》刊登公告,将黄河街北、温泉路东的95亩地块(即“上海城市花园”项目用地)的使用权挂牌出让,起始价为1100万元。
记者获取的鄄城县城建重点工程进度表(第22期)显示,截至2010年5月18日,黄河街北、温泉路东的地块已拍卖完毕。
然而,截至目前,王小泽等居民依然合法持有自己住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在收回居民的土地使用权之前,政府就将土地卖给开发商,这是典型的土地‘一女二嫁’。”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长期关注土地问题的律师王才亮说。
“舜城国际”项目与此类似。今年7月,该项目人陆续接到签署拆迁安置意向书的通知。而在此前的3月23日,鄄城县国土局同样在《菏泽日报》刊登了此地块的挂牌出让公告。有媒体报道,4月,该项目涉及的141亩土地被成功拍卖。
9月17日,记者来到鄄城县国土局调查上述两地块的拍卖信息。虽然多次核实记者身份,鄄城县国土局的工作人员依然婉拒了记者的采访要求,对这些属于政务公开内容的信息讳莫如深。
“不签字,就停薪停职”
土地被拍卖后,接下来就是紧锣密鼓的拆迁工作。据悉,鄄城县今年有7大片区进行开发,并被列入城建重点工程,实行一个片区,一套班子,一个方案,并签订“军令状”:明确责任,限时办结。根据工程计划,这7个片区的开发工程均要在今年12月底前竣工。
为了加快项目的开发建设进度,鄄城府专门从相关部门抽调官员,组成项目建设指挥部参与拆迁协调,县里某领导任指挥长,并动员人所在单位的领导“做工作”。
据王小泽介绍,8月26日之前,她所在单位的领导找过她4次,劝说她尽快签字搬迁,甚至告诉她:“县里研究过了,不签字,就停职停薪,或者调离原单位。”
8月26日,一直不买账的王小泽果然被告知“不用来上班了”。后来,她找到县领导,要求县里给她一个停职的书面理由,她才得以重新上班。
据当地一位要求匿名的人介绍,政府在此轮开发拆迁中,针对不同人群,采取了不同办法:有公职在身的,由所在单位领导施加压力,劝说尽快搬迁;经商做生意的,由工商、税务等部门查账,督促其配合拆迁;另外,还可能翻出人计划生育的旧账,或者查人亲戚朋友的问题。“就是想方设法抓你的小辫子,很多人即使不情愿,也陆续签字搬迁了”。
对于单位领导采用让人亲属停职停薪的手段逼迫签订协议的“拆迁株连”,“舜城国际”建设指挥部成员、鄄城县房管局副局长此前对媒体解释说:“主要是让他们回家做做(人的)工作。”
9月17日,记者就群众反映的拆迁中出现的问题,来到鄄城县委宣传部要求采访。然而,记者的采访要求再次被婉拒。
2010年8月,鄄城县房地产管理局在《告全县居民的一封信》中指出:对个别人无正当理由在规定的时间内拒不搬迁的,有关部门将依法进入裁决和强制拆迁程序,一旦实施强拆,(人)不但不能得到奖励费、搬家补助费等,而且强拆费用还将从人的补助费中扣除。
“谁也不想和政府过不去,但我的房子才刚刚盖好两年,欠别人的账还没还完呢。现在,政府说拆就拆,我买回迁房还得再贴好几万,我一个月才收入1000元,负担实在太重。鄄城本来经济就不发达,我们老百姓实在折腾不起。”王小泽说。(记者 丁先明)
- 2010-10-18拆迁株连:“不签字,就停薪停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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