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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脸”的双汇何不修炼成仙

  在不良事件此起彼伏、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领域,双汇“健美猪”事件有着与众不同的特质。食品生产企业过往的种种不端与缺德,本质上虽也嚣张,但说起来多是法规戒律欠缺下的趁浑水摸鱼。“健美猪”事件的上演,有两个特殊的语境,一是《食品安全法》已颁布近两年,且伴随“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罚问题食品制造者”的呼声,双汇不免有顶风而为之嫌疑;二是去年底双汇刚刚获得“中国食品安全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荣誉,睹之耀眼、敲之有声。“谋财害命”的方式有一千种,最冠冕堂皇的一种是跟人谈责任。这就有点“不要脸”。

  双汇多次宣称,从生猪的饲养、检疫到屠宰、加工,再到配送、销售,无不进行严格监控,仅从生猪进厂到成品出厂,就要经过18道检疫检验关。言之凿凿,掷地有声。有据可查的报道说,双汇投入数百万元从美国、法国等国家引进了油脂水分自动测试仪、气相色谱仪等先进仪器,对瘦肉精等重要指标进行检测,检疫检验手段“武装到牙齿”,其生产的所有肉制品都可放心食用。

  频频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让人见多识广,见怪不怪,有点审丑疲劳了。“健美猪”事件甫一曝光,我的第一反应不是愤怒与惊诧,而是倏然冒出一个奇怪的念头:“健美猪”一路狂奔进入加工环节,有毒猪肉制成的双汇火腿肠,其危害双汇老总和员工应该心知肚明,他们自己吃不吃?

  瘦肉精被认为是肉制品业的“三聚氰胺”,人食用了“瘦肉精”超标的猪肉和内脏,轻则不适,重则丧命,目前全球有136个国家和地区规定肉品不得检出瘦肉精。2009年2月,瘦肉精导致广州70人中毒,成为近年最受关注的食品安全事故之一。我敢断言,双汇的老总、员工及其家属,对于“自家”炮制出来的有中毒隐患的产品,一般是不会食用的,至少不会经常食用。

  自己不吃,仅卖给别人享用,有毒火腿肠伤害不到自己。把危险让给消费者,花花的钞票留给自己,这样“两全其美”的故事,几乎每天都在演绎。这很容易让人想起“掩耳盗铃”,把耳朵捂住去偷别人的铃铛,以为如此别人就不会听见偷铃时发出的声响。双汇人自己不吃有毒火腿肠,果真能独善其身,确保自身安全吗?


  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我们已身处一个商品快速流通,互通有无,相互依存的世界。黑心食品制造者当然不会吃自己加工的有毒食品,但如果每个经营者都只顾黑心赚钱,市场上问题食品势必泛滥成灾。你不吃自己做的火腿肠,但柴米油盐酱醋茶,哪样能离开消费市场?保不准哪天你就会碰上三聚氰胺超标的奶粉、含“含”的饮品、泔水中回收提炼的食油等等,五花八门,让你防不胜防。这些问题食品一旦上了你家餐桌,轻则失明致残,重则立即丧命。

  倘如此人人自危,恐怕唯一安全的办法,就是凡是入口的食物,自用的物品,都“食”必躬亲,物必亲手,那整个社会岂不要退化到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时代?黑心食品商挖空心思做出的各种“佳品”又卖给谁,赚谁的钞票呢?处心积虑要把消费者的胃变为化学物质“试验田”和自己的“聚宝盆”,实在是一种掩耳盗铃、自欺欺人。

  庄子《逍遥游》说,俗,乃人间五谷;不食人间烟火,非俗人也。人间烟火引申的意思就是吃喝。人人都得吃喝,只有神仙不用。双汇历来被视为一个善于创造奇迹的企业,当地媒体曾极尽溢美之词,称其“短短20多年,走完了国外大公司需要上百年的发展历程,创造了肉类产业史上的一个传奇”。既如此,我们似乎有理由要求双汇再创奇迹,干脆修炼成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

  《食品安全法》里写得明明白白,企业(食品生产和加工)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况且食品安全事关人命,这点无论是大企业还是个体作坊,其实都非常清楚。前不久,有人提出了食品行业是“良心密集型行业“的说法,这当然是相对于“资本密集型行业”、“智力密集型行业”而言的,强调的是食品生产关乎健康和性命。“健美猪”事件传递给我们的信息是,名企不一定就流淌着“道德的血液”,在资本趋利本性与道德自律的搏弈中,后者往往苍白无力,不堪一击。

  有道是“如果不要脸了,这个世界都是你的”。对于成为“健美猪”收购大户的双汇而言,既然不愿恪守规则、把握底线,那么眼下和长远需要做出的选择,要么退出这个要求讲良心的行业,要么修炼成仙。倘若这两点都做不到,还是老老实实把产品做好吧。过度漠视与操纵消费者,过度挤占市场利益,最终只会将让自己置身于一种巨大的不确定之中,不知道什么时候,谁会毒倒谁。说来这是人皆尽知的常识,但对于这种常识的违背,总是一再成为这个时代新的“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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