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金霍洛旗:新农合让农民看病不再难
摘要:合作医疗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大多数农牧民的参与,是合作医疗不断巩固和发展的基础。合作医疗是以户为单位参与,在收缴个人参合资金时,交纳了商业医疗保险的群众还可参加合作医疗,两头都可享受报销,提高了参合率。今年财政部驻内蒙专员办对伊金霍洛旗合作医疗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伊金霍洛旗合作医疗资金运行情况比较满意。
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必须强调政府的责任,并将其上升为政府行为,以保证在卫生资源的布局、配置、利用、资金筹集和投向上,向农村倾斜并坚持政策的一贯性。
“救护车一响,一头猪白养;住上一次院,一年活儿”,这句流传在内蒙伊金霍洛旗农村的话,既道出了农民们对生病的恐惧,也造成了一些农民“小病扛,大病拖”的现象。农医保的实施既是关系农民健康的大事,更关系到百姓整体脱贫致富的大目标。从2004年起,内蒙古伊金霍洛旗就把农医保问题列为政府的“十大民心工程”之一。
“新农合”救命好政策
42岁的高怀兵是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红庆河镇齐根沟村一队的村民2008年6月在旗卫生院免费体检中查出心梗旗卫生院建议他到北京解放军总医院做心脏搭桥手术 医疗费花掉近11万元由于他参加了当地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了医疗费5万多元。
伊金霍洛旗2008年投入820万元对伊旗户籍 35周岁以上居民及已婚育龄妇女实行免费体检。全旗体检5.61万人,其中体检出肿瘤等重大疾病40余例,并及时得到治疗。记者在伊金霍洛旗农村采访了解到,合作医疗制度出台之前这里因病致贫的现象屡见不鲜。很多家庭的贫困都是由于生病所致。从2004年开始实施大病医疗保障工程至2008年底,伊旗4年共为参合农牧民支付医疗费2350万元。累计有83618人次享受合作医疗补助。
记者了解到,伊金霍洛旗2005年、2006年、2007年连续三年合作医疗工作都是全内蒙古自治区的典型。2008年人均筹资达到140元,其中个人缴纳10元,当地政府补助50元,上级财政补助80元。封顶线由过去的2万元提高到5万元。参合率由过去的60%提高到93.16%。五年来共为9809名住院患者报支医疗费2072.61万元,为77526名门诊患者报支医疗费624.33万元,大病困难补助121人补助医疗费32.21万元。共支付医疗费2729.15万元。
“新农合” 好政策落地生根
几年来,伊金霍洛旗不断加强“新农合”的宣传和政策引导,提高农牧民的参合率。合作医疗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大多数农牧民的参与,是合作医疗不断巩固和发展的基础。在具体工作中,重点抓住四个环节:一是实施典型带动。2004年伊金霍洛旗实施农牧民大病医疗保障工程。农牧民无需交纳任何费用,由旗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对本旗患病住院医疗费在1500元以上(旗外医疗机构在2500元以上)的农牧业户籍人口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偿,最高补偿限额为8000元,共为465名住院患者报销医疗费120万元。患有大病的农牧民切实感受到实惠,起到了明显的典型带动和辐射作用,为推行合作医疗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二是抓好政策宣传和动员。将合作医疗的资金筹集标准、就诊医疗机构、报销方法和比例、农牧民的权利与义务等通过电视、报纸、传单、村民会议、入户面对面讲解等多种形式向农牧民宣传,彻底把知情权交给农牧民,取得农牧民的支持。三是创新参合方式。鼓励群众参与多种医疗保障体系。合作医疗是以户为单位参与,在收缴个人参合资金时,交纳了商业医疗保险的群众还可参加合作医疗,两头都可享受报销,提高了参合率。四是财政支持。旗财政按时拨付资金,在上级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之前旗财政先预拨部分资金使农牧民不耽误报销,取得农牧民的信任,提高了参合率。
以农牧民利益为宗旨,不断创新和完善补偿政策。认真总结往年工作经验,实行动态管理,在维护实施方案相对稳定的前提下,适时调整和优化分配补助方案,通过资金的合理配置,确保以大病统筹为主,兼顾门诊和慢性病治疗以及群众的受益面。切实减轻农牧民的经济负担,提高救助保障水平。一是取消个人家庭账户,将门诊医疗费纳入到大病统筹范围。符合报销规定的医药费用按比例采取分段计费累加支付的方式给予补助,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随着费用的增加而增大,以体现向大病倾斜。最高报销比例为40%。每人每年门诊医疗费封顶线为5000元,引导参合农牧民不需要住院治疗的疾病尽量在门诊就诊,以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同时减轻合作医疗基金的压力。二是提高住院补助额度,降低报销“门槛”。将报销起付线从2004年的1500元降低到2006年的100元,以扩大群众的受益面;报销比例在2004年的基础上相应提高20%,封顶线从8000元提高到20000元。三是引导患者在基层卫生院就诊。在卫生院住院患者的医药费,报销时高于旗级以上医疗机构10个百分点。四是实行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对重大疾病患者,当时无法交纳住院医疗费时,根据所患疾病,可以预借医疗费,以解患者的燃眉之急;对患重大疾病经正常补偿达到封顶线后,个人承担巨额医疗费用确有困难的特困人群,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村镇两级申报,旗合管办调查属实后可再予以适当补贴,确实解决群众看不起病的问题。
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不断降低医药费用。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定点医疗机构借助合作医疗提高药品价格,是伊金霍洛旗在试点工作中遇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为此,伊金霍洛旗进一步加大了对定点医疗机构财务和药品价格的管理力度,采取综合措施,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一是推行统管会计制度。卫生局设专职统管会计,卫生院只设报账员,实行报账制管理,所有的经营活动都在卫生局的管理之下。二是推行药品统一采购制度。在卫生、物价、药监、纪检监察、反贪局等部门全程参与下,通过竞争选择了3家信誉高、价格低、服务承诺好的企业为供药企业,签订供药合同。供药企业的所有药品名录及价格全部提供给卫生局和卫生院,进行“货比三家”,竞最低价购买。药款每月结算一次,卫生院购药后签收条,药款统一由卫生局结算,卫生局有专人加强供需双方的监督,严格实行药品单品种加价率控制政策,切实让利于农牧民。三是建立平价药房。由于药店都是个体经营,没有账目,票据的真实性也无从查对,为防止资金流失,取消了合作医疗定点药店。2006年在阿镇社区服务中心成立了平价药房,由卫生局直管,降低了药品价格,方便群众购药,堵塞了漏洞。四是实行双账双审制管理。在旗内公立医疗机构中确定了18个定点医疗机构和报销窗口,单独建账,旗合管办向报销窗口预拨报销资金,专款专用,实行每月报账制,经核准后,出具“报销核定单”, 报销窗口用“报销核定单”下账,原始票据旗合管办留存入账,实行双账制管理。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先由个人垫付就诊医药费,就诊后在报销窗口报销;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需提前在旗合管办备案,就诊后在旗合管办审核签章后到就近的报销窗口审核报销,实行双审制。既方便群众办事,又强化了内部管理。
全面监督不断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为积极、稳步推进试点工作,确保合作医疗资金专款专用,提高保障水平,伊旗进一步健全了试点工作的监督体系,保证了试点工作健康顺利发展。一是强化行政监督。旗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每半年听取合管办一次专题汇报,调查了解资金使用和农牧民受益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保证有序运行。二是强化财政监督。财政部门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每半年检查一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保证专款专用。今年财政部驻内蒙专员办对伊金霍洛旗合作医疗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伊金霍洛旗合作医疗资金运行情况比较满意。三是强化审计监督。审计部门每年专题审计一次,提出审计意见,保证资金不流失。四是强化民主监督。旗合管办及各报销窗口通过公示栏每月公布一次参合情况和报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保证“阳光操作”。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培养,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了从根本上提高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使群众以比较低廉的费用获得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政府加大投入力度,加强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以解决群众看病难的问题。(本报记者 赵明宇 赵杰 通讯员 高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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