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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力残疾儿童的知识教育

  1、视力残疾儿童的教育。按照我国“视力残疾标准”,双眼中好眼的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05或视野半径小于10度的为盲人。由于视力的缺陷,盲人常常用手的感觉来分辨事物,所以盲童的手在一定程度上代替了眼睛来认识世界。在盲童的教育中,要从小培养他们用手触摸物体,认识外部世界的能力。不仅要用手摸各种玩具、生活用品、家具、花草、小动物,也要让他们参加父母或正常儿童的活动。这些训练是盲童认识世界的重习,五、六岁以后还可以练习摸凸起的点,为以后学习盲准备。同时还应训练他们的嗅觉和其他未受损害的感觉,让他们用鼻子闻不同的调味品和食物的气味。

  盲童认识空间能力差,常常不敢活动,以至出现一种“盲相”。不过盲童是可以学会正常走路、跳跃和独立行动的。要放开手脚让他们逐渐学会在新的环境中和室外凭听觉和触觉认识空间,并参加游戏和体育活动,以培养他们独立生活的能力。

  2、在发展盲童语言的同时,要注意其对实物具体形象的认识。因为盲童虽然会说,但不少词语常常缺乏实际的感性基础,他们不知道这些词所代表的具体事物。所以家长要有意识地让盲童在学习语言时接触具体形象(如触摸实物、标本、模型等),有些用触觉无法认识的事物或触摸有危险而易伤害的物品,家长要给以必要的生动的解释和说明。

  多数的盲童并不是双眼全无光感的,所以,要注意利用和保护他们的剩余视力,要指导他们在有充足光线的条件下去看必要的物体特征(如颜色、形象等),也可以借助于视力器械(如高倍放大镜)来使用视力,每次时间不宜过长。给盲童“看”的东西应轮廓清楚、重点突出、色彩鲜艳。这样既可以充分利用剩余视力去认识世界,又可以保护盲童的剩余视力,有利于身心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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