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种保健食品因违法广告被强制暂停销售
http://www.qm120.com2008-12-17 17:05:26 来源:全民健康网作者:
为进一步加大对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的打击力度,巩固浙江省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整治成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规定,自2008年12月15日起,对3个违法发布广告的保健食品实施全省范围、1个违法发布广告的保健食品实施台州市范围暂停销售的强制措施。同时,责令相关企业立即停止违法广告的发布,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启事,消除不良影响。这也是《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实施以来,该省在2008年7月份首次对5个严重违法发布广告的保健食品实施暂停销售措施后,再次对违法发布广告的保健食品实施暂停销售行政强制措施。
这4个保健食品广告存在功能超出审批范围;利用消费者、专家名义为产品功能作证明;宣传治疗作用;篡改审批内容等违规行为。
此次被实施暂停销售的4个保健食品分别是:武汉东方之子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东方之子牌双歧胶囊(广告中标示双奇胶囊,国食健字G20050741)、北京市华伦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的华伦牌桃花养颜胶囊卫食健字(2000)第0433号、咸阳皇家医疗保健品厂的皇鸿牌润通软胶囊广告中标示肠效菌,国食健字(G20040730)、北京水林博众科技发展中心的博众牌安睡美胶囊广告中标示清华脂蛋白,卫食健字(2003)第0299号。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不要受虚假违法广告的蒙骗,应正确选购和消费保健食品。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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