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第2次闪婚热 闪婚族称比婚前同居高尚
http://www.qm120.com2008-04-17 09:29:09 来源:全民健康网作者:
“我们结婚吧!因为我们认识都快一个月了。”闪婚,顾名思义就是认识不久便闪电般结婚,“日久生情”早已沦为陈词滥调。根据大洋网的调查,超过6成的网友都表示身边有认识6个月以内就结婚的闪婚族;广州有律师也称经手的离婚案件至少4成都是闪婚的夫妻;有征婚网站统计显示,通过网络走向婚姻的会员,超过三分之一都属于几个月之内的闪婚。
对于70后的大龄青年来说,闪婚可以抓住青春的尾巴,那么对80后来说,是否意味着玩世不恭呢?闪婚族为何如此迫不及待,闪电结婚是否也意味着闪电离婚呢?
认识月余未见家长即闪婚
毕业于暨南大学的张志刚(化名)是一个帅气的东北小伙,毕业后考上了国家直属系统的公务员,福利优越,月收入在5000元以上。父母都在广东佛山做陶瓷生意,家境非常富裕,毕业2年不到就已经拥有了2套住房和一辆十多万的小轿车。在大学同窗的眼里,张志刚是一个“英俊而多金的才子”。不过,这几天朋友们大跌眼镜,张志刚和一个仅仅见过一面的女孩“闪婚”了。小张还常引用美国电影《西雅图不眠夜》男主角的台词向朋友炫耀,说“第一眼看到她,我就有种回到家的感觉。”
原来小张一个月前去香港旅游的时候认识这个女孩子的,当时两人住在同一家旅馆,两人聊天发现都是东北人,随后就产生好感继续交往。等到他们上星期领取结婚证的时候,竟然连双方父母都没见过。小张说本来想给父母一个惊喜,但麻烦也正是来自这里。
小张父母见了“儿媳妇”之后竟然认为女孩子八字和面相很“克夫”,随后坚决反对,还表示愿意托关系去民政部门“注销”结婚证。小张的母亲甚至还为此以“绝食”威胁,并每天给小张手机发一条信息劝告其“悬崖勒马”。
小张的朋友则分为两派,有的人认为小张闪婚太鲁莽,这样的婚姻肯定不会幸福,双方才相处一个月未必真正了解对方。也有朋友认为,可以先结婚再谈恋爱,婚姻代表责任,结了婚小张会真正成熟起来。小张很坚决地告诉父母,既然都已经结了婚是不会随便去“注销”结婚证的。由于和父母无法相处,小两口上周从家里搬了出去租房子住,表示不愿意住父母用钱买的房子,如果父母不回心转意就不会来相见。
调查:“一见钟情”起决定性作用
“能否结婚,其实第一面就能判断了。”和一个月就闪婚的小张一样,广州的80后闪婚族不少人都认为“一见钟情太重要了。”大洋网日前针对闪婚的一项调查显示,62%的网友认为**双方的第一次见面对双方最终能否结婚有决定性意义,仅有不到2成的网友表示不相信“一见钟情。”大洋查还显示,有超过6成的网友表示自己身边就有闪婚族,这些闪婚族从双方互相认识到结婚的时间都在半年以内,不少人甚至仅仅认识1个月左右就开始考虑结婚。
国内最大征婚网站世纪佳缘统计数据也显示,通过该网站征婚成功的会员,有超过三分之一都是在认识后6个月内选择结婚的。世纪佳缘CEO“”龚海燕本人还通过该网站认识了男朋友,两人见面之后2个月便闪电结婚,目前已经结婚四年,这件事在国内各大论坛上一时传为美谈。
网络红娘:闪婚成本低划算
根据大洋网日前的调查,不少闪婚族都是通过网络方式认识的。网络红娘“”龚海燕认为,网络征婚最容易导致闪婚,因为在征婚网站上可以通过“高级搜索”设定异性的年龄、学历、收入、职业、地区、身高、婚史、是否有房有车、相貌评价等重要信息,并且可以立即看到对方照片。龚海燕说,如果没有网络,要了解对方这些信息,需要几个月或者更长时间。网络省去了以上时间,所以谈恋爱的时间也变短了。
世纪佳缘CEO、网络红娘“”龚海燕认为,广州这样的大城市里面,年轻人生活和工作的压力都非常大,闪婚主要原因是出于节省成本考虑,如果把婚姻看作一种状态,那么达到这种状态就必须付出成本,恋爱的时间越长,那么付出的成本就越多,这包括时间成本、精力成本和金钱成本。“所以对于希望结婚的人来说,当然是谈恋爱时间越短越划算。”
律师:新婚姻法实施后闪婚增加
广州鸿鼎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樟宜从事了将近10年的离婚诉讼,她说自己这几年经手的离婚案件中,在闪婚之后离婚的夫妻越来越多。“特别是2001年后,随着新婚姻法的实施,闪婚的人多了,离婚也多了。”陈樟宜律师分析,2001年我国对婚姻法进行了重大修改。以前规定青年结婚之前必须要开具单位证明,离婚的时候同样需要单位证明,而新婚姻法实施之后,单位证明在结婚和离婚的时候都不需要了。
“结婚和离婚更容易了,那么结婚和离婚的人自然也就多了。”另外一位专攻婚姻家庭法的周律师表示,曾经碰到一对来自越秀区的夫妻,二人于上世纪80年代末结婚,但是婚后一直口角不断,夫妻已经多年不过,但是又不好意思去单位开具证明离婚,所以一直拖到了2002年才找律师离婚。
鸿鼎律师事务所的陈樟宜律师表示,在婚姻法修改之前,广州很少有闪婚族,闪婚族是最近几年才出现的事情。在接触的一些离婚的年轻人当中,不少人仅仅把婚姻看成是朋友关系加上一个结婚证那么简单,所以结婚相对比较随意,有的人认识才几个月就结婚,最后只能通过打官司离婚。
专家:对待闪婚应宽容
闪婚族小张告诉记者,“闪婚其实比婚前同居高尚”,“要说玩世不恭,婚前同居才能算得上。”他说两个人都肩负着婚姻的责任,在婚姻内互相了解,其实是很有意义的事情,因为都已经结了婚,没有别的选择,反而会导致两个人互相发掘对方的优点。
目前是继福利分房之后的第二次闪婚热潮。”广州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苗兴壮研究员认为,在上世纪90年代末福利分房政策取消之前,广州也曾一度流行闪婚。当时的福利分房政策规定,必须是已婚职工才能够分得住房,所以很多“谈得差不多的”就索性领证,甚至还出现有年轻人临时“拉郎配”的情况,当时大家都希望赶在福利分房政策取消之前领证分房。
苗兴壮研究员认为,对待闪婚应该宽容,闪婚的人未必不都看重物质条件,为了“套金龟”而闪婚,很大程度这和一个人的性格和生活态度相关。
“女孩子闪婚应更谨慎!万一离婚就严重贬值。”世纪佳缘CEO“”龚海燕认为,网站从来未出现未婚女子征友困难的情况,离异的女性尽管也有机会同别人约会,但要寻找到合适的对象则比较困难。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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