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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卖药成医药广告恶疾 群众要小心

http://www.qm120.com2007-06-27 10:29:35 来源:全民健康网作者:

关键字:焦点新闻

  昨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今年1-5月共监测各类药品、保健食品广告55.8万条次;38条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因涉嫌违反《广告法》、《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等法律法规,被市工商局停止其发布1—3个月。据悉,我市媒体5月发布的药品、保健食品广告总违法率为4.49%,较去年同期下降约2.62%。

  [治愈胃病只需19.8元?]:“此次被叫停的38条广告,主要是涉嫌虚假、违规宣传,有的则是擅自篡改经审批的药品广告内容,严重违反了《广告法》。”市工商局广告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彻底治疗胃病只需19.8元”,如此夸张的广告语就出现在此次被叫停的某广告中。广告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即使是从常识判断,只花19.8元也不可能把胃病彻底根治,因此该广告明显属于夸大疗效,已被停止发布。

  此外,根据《广告法》,在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中,不得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而事实上,这样的广告在被查处的广告中占有相当比例。

  [严打违法药品广告]:工商部门表示,今年下半年,全市工商部门将开展虚假违法药品广告的专项整治行动,8类违规违法的药品广告将是整治的重点,其中“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说明治愈率的”、“违反科学规律,明示或暗示包治百病、适应所有症状的”几种药品广告,是整治的重中之重。

  对于在虚假违法药品广告中擅自篡改经审批的药品广告内容、扩大产品适应症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进行虚假宣传等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药监部门将撤销该品种药品广告的批准文号,情节特别严重的,还暂停该药品在辖区内的销售。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加强广告监管工作,从源头上遏制虚假违法广告的出现,让我市广告环境越来越“干净”。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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