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病人半月内不能二次住院治疗 引发患者焦虑
http://www.qm120.com2009-03-20 10:04:39 来源:全民健康网作者:
“我上次生病费用还给报了大部分,而这次再住院就全部自费了,4000多块钱的费用对我来说不是个小数目啊。”76岁的赵大爷满面愁云地对记者说。1
家住南京仙鹤桥的赵大爷是南京某厂的职工,前不久肺心病发作,住进医院二十多天,花去医疗费8600多元,由于单位参加了医保,出院时自己掏的钱并不多。
近日,赵大爷肺心病再次发作又住院半个多月,花了5600多块,可这次住院费要全部自掏。
据了解,根据医保政策有关规定,凡医保患者半个月内连续两次住院的,第二次医疗费用医保中心不能报。
在南京像赵大爷这样的病例,医院几乎每天都能碰到。
“医保这个规定让我们左右为难,这也是目前医患矛盾比较集中的地方,应该改一改了。”据南京市某医院神经科一位医生说,不少老年患者病情往往有不可预见性的变化,比如病人第一次来时是左大脑中风,出院几天后右大脑又中风了,必须再次入院,这是非常常见的事,可费用得由病人自己承担,如果病不起,费用则要从医生的奖金里扣。他们科几位几乎人人都被扣过钱,最多一位同事被医院扣了2万多元钱。
“半月内不能两次住院,是指不能因同一种病入同一家医院,患者如果是因两种不同的病入院的是可以享受医保的。”南京市医保中心稽查科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这个规定是根据各家医院近三年来平均出院时间、住院费用制定的,一般病治好后短短半月内不会再发病的;如果再发病很可能说明上次没治愈或其它什么原因。”医保中心该工作人员说,以往曾多次发现有医院故意分解病人住院费用的现象,能一次治好的病,要分若干次治疗提高医院科室收入,损害医保基金的安全使用和病人利益的同时,却肥了医院。
医保基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医保中心代表患方管理这个基金,严格控制费用开支,是为了避免过度医疗行为,节约医疗资源,出发点并不错,但部分医保病人的合理需求因此得不到满足也是事实。有关部门能否积极探索,出台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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