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7年三月一日电子产品须标明有毒物质
http://www.qm120.com2007-03-09 09:59:45 来源:全民健康网作者:
中国版“全球最严厉的环保令”实施
自3月1日起,所有进入国内市场的电子信息产品,必须采取加贴环保标志或注明产品成分的方式,明示产品中所含有害物质的名称、含量、使用期限及可回收信息等。不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产品,加贴绿色“e”标志;内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产品,加贴橙色警示标志。
据悉,电子信息产品包括的范畴有黑家电、医疗电子设备、家用电子电器等十大类共计1800种产品,包括手机、笔记本电脑、台式机电脑、家电、DC、DV、MP3、MP4、打印机等,但家电中的空调、洗衣机、冰箱等白色家电因不属于电子信息产品而不在强制加贴之列。
有害物质全面禁用
2003年1月,欧盟通过了《限制在电气电子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简称RoHS。指令严格规定了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等有害物质,因而也被业内称为“全球最严厉的环保令”。
该指令规定,2006年7月1日以后,凡含有上述6种有害物质的电子电器产品,一律不准进入欧盟,更不得在欧盟内部销售。而RoHS指令所涵盖的产品范围,占我国电子产品出口总量的半数以上,将给我国出口企业带来巨大出口压力。
为了应对欧盟实施的《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WEEE指令)》和《RoHS指令》,2006年2月28日,信息产业部联合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制定了内容更为细化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业内人士称之为中国版RoHS,而短短2年前刚刚出台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也随之废止。
最引人关注的是,此次《管理办法》所限制使用的有害原材料与欧盟RoHS指令所规定的完全相同,这也就意味着,我国在电子信息产品管理方面加快了与国际接轨的步伐。
产品国际竞争力提高
2006年,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出口达到3420亿美元,同比增长30%,占全国外贸出口总额的36%。
随着中国加入WTO进程的逐步深入,中国企业在进军国际市场的道路上遭遇了绿色贸易壁垒和环保要求屏障,制约了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这一点在电子信息产业体现得尤为突出。电子信息产业成为我国国际贸易摩擦的重点领域。反倾销、技术壁垒、收取高额专利费、环保壁垒等措施限制了我国电子信息产品出口。
“电子垃圾对环境的危害性和破坏性是巨大的,影响中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同时伴随中国进入WTO的五年进程,绿色贸易壁垒已经制约了中国企业的国际化进程,《办法》的出台对我国电子产品占领国际市场非常有好处。”科士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市场部程经理表示。
“《办法》出台后,中国的电子信息产业若真的能改良技术从而达到环保要求,提升这些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加快产品实现有毒有害物质的替代,加速产品的更新换代,从而实现产业升级,这对提升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在国际市场的地位都非常有利。”程经理对该管理办法的前景看好。
消费者关注价格走向
3月1日,记者在国美、迪信通、西单科技广场等家电、手机卖场调查发现,加贴环保标志的家电产品还未进入市场。“从厂家到卖场还有一段时间,新品上市时间可能还要等一周左右”,某家电销售部经理表示,“《办法》规定的对象是3月1日起生产的产品,对于已在市场销售的产品没作限制。之所以在今天还买不到带有环保标志的产品,是因为强制贴标的新产品从今天起才开始生产。”
“电子信息产品贴上环保标识,会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包括认证成本的费用、产品电子元件材料的检测费用等。”有业内人士表示,《办法》的出台将增加电子信息产品的生产成本。从工艺角度看,对六项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了限定,企业不得不提高成本使用绿色替代材料,这使成本最高可能提高10%。
记者随机调查了10位消费者,只有3名消费者表示可以接受因此而带来的价格变动,另外7名消费者则认为应该稳定产品的价格。消费者孙先生说:“以前商家都说环保产品,可是连个环保标识都没有,有了环保标志,对消费者来说是比较有利的,价格增加也可以接受。”消费者黄先生则表示:“开发新的环保替代材料是企业应该做的,这成本不能由消费者来直接承担。”
“许多企业在《管理办法》实施之后都会加强技术创新,努力寻找绿色材料替代,虽然这在短期内会影响产品竞争力,但某种程度上却提高了市场准入门槛,这对已经形成规模的企业而言,利大于弊。由于使用了环保的材料,对消费者来说也是利大于弊。”业内人士分析说。
有效监管不能松懈
据悉,全球每年产生的电子废料高达3000万吨左右,平均每小时就有4000吨电子垃圾产生,相当于1000头大象的重量。国家环保总局首席科学家胡涛指出,在进入我国的电子洋垃圾中,相当大的比例是最“毒”的成分。比如,日本就把可利用的材料留下,把不容易处理的也是最有害的电子线路板输出到我国,这些线路板成为广东贵屿、台州等地土地、地表水污染的主要元凶。
强制要求电子产品制造商生产无毒、耐用及洁净的产品,是将电子废弃物的数量和危害降到最低的办法之一。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周耀东副教授接受《公益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由于我国对电子产品的污染控制采取分阶段实施的做法,在《办法》实施初期,生产厂家只需按照有关《检测方法》进行自我检测,并提供‘自我声明’,如果企业在‘自我声明’中未能如实披露信息,便对消费者构成了欺诈,反而会起到反面作用。目前,‘自我声明’能否真正对企业起到制约作用还是一个未知数,有关部门应加强对这方面的监控。”
“当前‘造假’技术手段逐渐提高,‘造假’也更为普遍,防伪标志都有被仿冒的可能,环保标志遭遇到造假的可能性也很大。不法商家使用仿造的标志,对真的环保的产品也会造成不小的冲击,所以,在贴标志的规定出台的同时相关部门要做好查处工作,严打假冒。”周耀东副教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