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六类化妆品不得销售
http://www.qm120.com2005-09-10 11:01:48 来源:全民健康网作者:
记者昨天从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其为加强北京市化妆品监督管理,保障化妆品卫生质量和消费者使用安全,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市化妆品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并从现在起至8月11日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市民可登录市药监局网站查看《规定》全文,并将意见反馈给药监局。
《规定》明确6类化妆品是不得销售的,包括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企业所生产的化妆品;无质量合格标记的化妆品;标签不符合规定的;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未取得批准文号或备案文号的进口化妆品;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化妆品经营单位在化妆品购销活动中,发现不合格的化妆品,应及时报告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分局或北京市药品稽查办公室,不得自行作销售或退、换货处理。
《规定》要求化妆品应有标签、标识、说明书,指导消费者安全、合理地使用。化妆品的标签、标识、说明书应与审批(备案)内容一致。对可能引起不良反应的化妆品,说明书上应注明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化妆品标签、小包装或说明书上不得注有适应症,不得宣传疗效,不得使用医疗术语。同时要求化妆品的广告宣传应科学真实,不得有下列内容:化妆品名称、制法、效用或者性能有虚假夸大的;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的;宣传医疗作用的。
《规定》还明确,未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的产品、企业新投放市场的产品、卫生质量不稳定的产品、可能引起人体不良反应的产品以及有消费者投诉的产品等,将是药监部门日常检查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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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期群众举报比较集中的美容服务行业中的违法行为,北京市卫生监督所派出公共卫生与医疗卫生的联合监督力量,对本市部分美容院和医疗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并于昨天向社会公布了检查结果:4家医疗美容机构存在医疗卫生安全隐患。
在对以“杜大夫”为宣传标志的北京杜国玲医学美容诊所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一次性医用手套重复使用,美容手术使用的消毒包过期,消毒间、卫生间、刷手池同处一室,医疗垃圾管理不规范,2名护士当场未提供有效《护士执业证书》,美容皮肤科主诊医师未能提供有效资质证明。
北京天成医疗美容诊所4名医师、1名麻醉师、3名护士当场未能提供有效执业证书,尤其值得一提的是:2台全麻手术同时进行却只有1个麻醉医师在场,医疗废物管理不规范。
北京奥婷环燕美容化妆品有限公司思美得医疗美容诊所,有1名医师现场未能提供《医师执业证书》,1名护士执业地点在山东,未按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证明。
以“史三八”作为形象代言人进行宣传、在国贸南1000米左右的一个机构,未悬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现场也未能提供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明。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取证,并下达了监督意见书。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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