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细胞技术治疗乙肝”被质疑
http://www.qm120.com2009-09-30 09:13:59 来源:全民健康网
我国在世界上属于HBV感染的高发区,调查显示,目前我国HBsAg携带率达9.75%,已有乙肝病毒携带者1.2亿人,慢性乙肝病人约有3000万人,每年新增乙肝病人数约200万人。目前,国内许多省市的各级医院都打着细胞治疗慢性肝炎、肝硬化的旗号在大肆宣传,为牟取暴利而误导患者,众多网友发出质疑呼吁不要出现医疗界的“三聚氰胺事件”
一场假借细胞技术治疗乙肝的科技骗局正在逐步被媒体揭露。今年8月21日北京卫视特别关注栏目报道了假冒细胞治疗乙肝而进行非法卖药的医院在销售“生命尖端3号”。经过记者实地采访了解,医院既没有门诊地址也是假的,专家和机构均为假冒。实质为打着细胞技术治疗乙肝从事非法贩卖药品的骗局。
据了解很多医院未经任何部门批准就开展所谓的细胞技术治疗乙肝,并且收取上万元的治疗费用,给广大乙肝患者带来沉重的负担。
网友“潍坊不朽”在天涯发表了致山东卫生厅的一封公开信,质疑山东多家医院未经国家卫生部批准而公开采用所谓的细胞技术治疗乙肝,并逐一列举了各个医院的宣传疗效页面。网友均对此宣传产生质疑,希望所属卫生部门能够公开回复患者及网友的疑问。
致山东省卫生厅公开信:关于“细胞技术治疗乙肝”的问题,网友呼吁不要出现医疗界的“三鹿奶粉事件”!
目前,国内许多省市的各级医院都打着细胞治疗慢性肝炎、肝硬化的旗号在大肆宣传,为牟取暴利而误导患者,不仅对患者的身心健康造成巨大的伤害、经济上蒙受损失,也使代表一个医学发展方向的“细胞治疗”技术丧失生命力和应有的正确评价。
细胞治疗在整个医疗技术的发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很多关于细胞治疗乙肝的报道中提到的“体细胞免疫疗法”、“DC生物免疫疗法”、“ CT生物疗法”、“DC细胞疗法”等,都属于自体免疫细胞治疗技术或细胞移植治疗技术,主要是指体外扩增、培养患者外周血的细胞因子诱导的杀伤细胞(CIK)或(和)树突状细胞(DC),再回输给患者,来提高机体细胞免疫功能,杀灭乙肝病毒,治疗疾病、防止再感染和肿瘤发生,阻止肝硬化进程。我国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中将医疗技术分类分级进行管理,在卫生部办公厅公布的首批允许临床应用的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中,已明确地将自体免疫细胞治疗技术和细胞移植治疗技术列为第三类医疗技术。
《办法》中规定:卫生部负责第三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前实行第三方技术审核制度;卫生部指定技术审核机构负责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工作。在卫生部办公厅公布的名单中,能够负责全国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工作的仅有五家机构,包括:1.中国医师协会;2.中国医学科学院;3.中华医学会;4.中国医院协会;5.中华口腔医学会。《办法》中还规定,医疗机构开展技术应用要先通过技术审核,通过后经登记方可在临床应用;未通过医疗技术审核并登记就擅自在临床应用的,一律停止临床应用并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处罚。
细胞治疗技术的科技含量高、操作复杂,具有较高风险性,有时还涉及问题,它对从事该项技术的人员、工作场所、设施设备等各方面的要求都很严格,必须经过相关卫生主管部门检测和认证。
具体说来,在人员方面,进行细胞治疗的医院或科室,需要有专门从事免疫学和细胞生物学的专家和经过细胞移植技术培训的护理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能够严格按照SOP在实验室分离和培养所需要的细胞,并能进行质控和鉴定;从事细胞治疗的技术人员的执业注册情况、资质、相关履历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同时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硬件条件需要:具备符合GMP要求的实验室,达到千级的层流净化细胞培养室,达到百级的生物安全柜(或超净工作台),洁净度均要经过有相关资质部门的检测,获得检验合格证书后方可使用;设备方面要具备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血细胞分离机、高速冷冻离心机、大容量CO2培养箱、程序降温仪、倒置显微镜,有时还需要有流式细胞仪等高端仪器;在细胞培养过程中所使用的培养液、各种细胞因子,都需要有资质的正规生产厂家生产,经过相关部门的审验。不具备上述条件,就可能发生细胞的污染和交叉感染,造成严重医疗事故,使大批患者生命安全受到威胁。因此,目前不是任何一家医疗机构都具备上述条件、并能顺利安全地开展细胞治疗技术的高科技治疗方法。
人与人之间的接触分为一般接触和密切接触,像同事、朋友之间,共用一台电脑、共同使用一个键盘,共用办公桌等办公设备,同处一室对话、工作,甚至同桌吃饭等属于一般接触,密切接触则主要指家庭成员之间[[编辑推荐:乙肝厨师做的饭你敢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