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我去美国西海岸俄勒冈州的的波特兰看望一位华裔医生,王博士是一位胚胎学家,在健康与科学大学医院生殖中心工作已经三十多年了。
目睹孩子赠给妈妈卵
当时,在生殖中心,我看到有这么一幕,一个孩子赠给妈妈卵,结果妈妈生了两个孩子。我当时就震惊了。我问实验室的王博士和其他几位老外,你们这样做会不会引起争议?他们告诉我:“这是人家自己愿意的事情,我们无权干涉。”
开始我有点懵圈 ,更详细的情况是这样的:孩子试管给妈妈,那个妈妈是再婚但无法生育,于是前夫的孩子赠送卵给母亲,出生的试管婴儿将来管试管者叫姐姐还是妈妈好?这让像老裴这种老派的中国人听起来的确有点乱。
伦理是人们想当然的认为。有些事情跟平常习惯的情况不太一样,所以就想当然地予以排斥。但是伦理也需要进步。这是人家的私事,和评说者无关。孩子终于有了自己的孩子,解除了痛苦。他们自己的感受才是最重要的。
王博士说:“在我看来,孩子为母亲所做的一切,其实更是一种爱。如果是我,我也这么做。商业化是一个方面,并不一定是负面的。对那些想要做试管手术的患者来说,如果以违反伦理或者商业化操作的理由,剥夺她们生育的权利,难道不是更加残酷?为什么不可以用商业的方法解决他们的困难?难道不是比通过更不道德的方法去解决更好吗?
这是典型的美国人对待在伦理上的理解。尤其是在美国西海岸,从加州到俄勒冈到华盛顿州,法律对都很宽容。
中国第一例
1996年之前,国家对于问题并没有特殊规定,中国第一例试管婴儿缔造者张丽珠教授曾经做过6例母亲试管婴儿,成功了5例。
其中第一例一例情况是这样的:患者卵巢有用,但是子宫没有用,需要借别人的子宫。这对夫妻,丈夫是北京某高校老师,妻子是云南一个很成功的商人,因为先天无子宫没法怀孕。所以自己花钱找了一个农村女性,经过双方同意,也检查了方没有传染病,当时就做了,1996年9月22日生下一对,这也是中国第一例母亲产下的试管婴儿。
1997年,卫生部出台规定,严格禁止母亲的试管生产。这个新业务于是胎死腹中。当年唯一没有成功的那个患者,10年后已经47岁,来找张丽珠要求再做,表示即便有万分之一的成功机会也要做,但卫生部已明文规定,医生也不敢违禁。
至今,张丽珠还认为这个政策有一刀切的嫌疑:“现在被禁止,是担心变成一种商业化行为。有钱人让穷人,这种情况肯定是有的,应该限制并非没有道理。可是我们临床医生面对的是一个个有需求的病人。我们过去所做的,都是没有子宫的。这些人怎么办?不做的话,我们不光剥夺了她做母亲的权利,还剥夺了和这个人结婚的男人做父亲的权利。最终家庭也没法稳定。所以我仍然不赞成不允许。”她建议应该由医学伦理委员会充分讨论区别对待。
目前,我国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技术。
2001年,我国立法严禁。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中“禁止以任何形式”等规定被删除。2017年,《人民日报》发文,呼吁合法化,并由志愿者提供。
图为:由于大量的市场需求,实际上现象禁而不止
试管婴儿技术发展经历了种种艰辛,也带给人类无数的顾虑。直到现在,全世界各个国家在对待试管婴儿的政策上,都有着截然不同的理解。在我国,为了防止辅助生殖技术机构的管理混乱,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保障广大患者的利益不受侵害。
多胚问题
除了和的问题,目前中国试管婴儿在临床过程中,面临的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多胚问题。
胚胎移植并不能保证种一个成一个,医生为了保证成功率,往往想多种几个,一下种五六个胚胎。因此在试管技术中,,乃至多胞胎的现象十分普遍。
后来,卫生部专门为此出台了操作规范,明确要求,有试管婴儿需求的产妇,35岁以下的,第一次胚胎移植的,只允许移植2个。35岁以上或者不是第一次移植的,最多不能超过3个。
先做人工授精
在中国试管婴儿并不是每个人来门诊就诊都能做的,首先要具备做试管婴儿的指征,且需要具备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和生育服务证,只有符合国家计划生育相关规定的不孕不育夫妻才能进行辅助生殖治疗。
去年,老裴和武汉同济生殖中心的一位专家一起喝酒。老专家告诉我,在国内,不能一开始就做试管,首先要让夫妻双方做人工授精,至少做三次,三次不成功,才可以做试管。——我不知道这个规定是他们医院的规定,还是卫生局的规定,也不知道现在是不是还在实施。
婴儿选择
关于婴儿选择,在中国是严令禁止的,国家管得非常严,绝对不允许通过遗传学来鉴别婴儿。当遗传学家认为,夫妇可能生育相关遗传病的孩子时,法律才允许选择。
相关部门认为,应避免无医学指征的确诊和判断。中国目前大概不到500家生殖中心,只有不到1/10的极少数生殖中心具有实施该技术的资质。
精子库方面,人工授精或者试管婴儿的精子来源只能是国家批准的人类精子库。国家对人类精子库管理有着严格规定,人类精子库会对者进行严格的健康筛选,并建立者档案,对者的详细资料和精子使用情况进行计算机管理、永久保存,并为者和受精者保密。者和受精者互相并不知道对方身份,只会了解血型、身高、体重等基本特征。夫妻双方需要签署知情同意书,对辅助生殖所生育的子女同样负有伦理、美德和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不可以自主选择和的来源。
女性年龄超过35岁,卵巢功能严重下降,很多超过40岁对女性,已经没有卵子可用了,这就需要第三方。很多生殖中心会给这些女性填写申请书,申请,然后回家等待有人志愿。
国家卫生部颁布的管理办法中明确指出,对象限于正在接受试管婴儿治疗中并且自愿捐赠的患者,并不能是自己的亲戚朋友。者和受卵者之间采取严格的双盲原则。但是由于不能商业化,所以,目前中国大陆的实施案例非常少。
科技的不断进步,社会观念的不断更新,保障了人类自由意志的进一步实现。让人类更自由,社会进步的步伐永远都是朝着这个方向前进。
凡事兴一利,必生一弊。理性的决策者会懂得权衡,懂得取舍。
无论如何,社会不可能原地踏步,我们总要试着往前再走一步。人类社会就是这样,一步又一步,试探着走到了今天,也会一直这样,试探着走向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