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有半个月就休产假了,但是昨天公司的人事通知我说,休产假期间我需要自己社保,公司可以代,但是钱得我自己出。我就跟人事理论了一番,但是由于公司很小,我自己也对这方面也不太懂,感觉是不会我的,所以我就想网上问问女职工产假期间的保险需要自己交吗?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保险是不需要自己缴纳的,和没休产假前是一样的,单位继续缴纳单位的部分,员工缴纳员工的部分,需要单位统一缴纳到社保局。而且单位不能因为员工休产假就擅自减少参保基数,还是需要按照休产假前一个月的参保基数来,休假期间也不能改变;公积金也需要按照单位和女职工各自缴纳的比例进行。
政策规定休产假能够享受社保待遇
休产假期间的社保缴费问题国家是明确规定了的,下面是女职工产假期间的政策法规,可以看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产假期内的女职工还和公司保持劳动合同关系,应该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
2、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1)退休;
(2)患病、负伤;
(3)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4)失业;
(5)生育。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4、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生育津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缴纳社保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要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不积极履行的,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所以用人单位就应当承担缴纳社保的责任。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