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是不是从临盆那天开始算的?

发表于 2024-11-16

我还有一个月就要生宝宝了,但是我对休产假的时间还是比较疑惑的,因为我有同事是在生产的那天开始休的产假,而我想在预产期前几天就开始休,我老公也想让我早点休产假,他害怕生的那天来不及做这些事,所以我想问问休产检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还是说只能从生的那天开始算起?

综合回答

产假不一定是从临盆那天开始算的,因为国家有规定女享有98天的产假,可以在临产前的15天就休息,从开始休产假的那一天算起,所以不没有强制临产那天开始休产假。如果女职工的身体扛得住,又想产后的休息时间长一点,就可以在产前15天的任何一天开始休,公司不能强制女必须在产前一两天或者临产的那天休息。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

关于产假从哪天算起并没有明确说法,所以孕妇在临产前15天按照自己的身体状态来决定休息的时间,另外关于产假时间下面有详细的讲解。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按国家规定正常生产的女职工有权力享受产假、哺乳假,应视为正常出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苛扣其工资、福利、以及考勤奖金,不影响晋级、调工资,并计算其工龄,反之则违反国家劳动法,侵害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可到相关部门举报并申请劳动仲裁。

符合晚育年龄的夫妻,女方增加产假15天,男方假期3天;享受3天假期的男方必须是初婚者或未生育过孩子的再婚者,必须有女方所在单位出具晚育的证明。女方15天假期应当在规定的产假后连续使用。男方3天假期应当在女方产假期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