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产假必须当月休完不然就作废了吗?

发表于 2024-11-16

我老婆今年12月的预产期,现在已经10月了,到时候想向公司请陪产假,现在虽然还有两个月,但还是想早一点了解陪产假的一些东西,听朋友说陪产假必须在妻子生产的当月休完,不然的话就会作废,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正确的,想问问大家陪产假必须当月休完不然就作废了吗?

我国相关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陪产假必须当月休完不然就会作废,陪产假男职员的权利,可以享受固定天数的陪产假。但不同地区和公司都有不同的陪产假标准,是否必须当月休完还应咨询所在地的部门和所属公司,具体可以和公司协商,之后再做决定。

陪产假需一次休完

男职员可以向受固定时间的陪产假,但是否必须当月休完并没有相关规定,可=可以与公司进行协商。关于陪产假,主要有以下规定:

1、陪产假是一次休完的。因为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但涉及劳动法规规定的假期,除年休假外,其余都是按日历天数计算,不因遇法定假日和休息日顺延。不过,你可以与单位协商解决,单位同意即可;

2、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其婚假为30天;实行晚育的,其产假为105天,并男方护理假15天。在产假期满前领证的,女方产假增加50天,并男方增加护理假5天;

3、陪产假规定晚育的女职工(已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育的为晚育),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男方享受时通常也称为陪产假);

4、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奖励。

陪产假是女职工合法生育时男方照顾其妻的休假权利,应当在配偶生产后一次休完。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也可以在女职工产假期间分段休息。多数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中规定男方陪产假一般是7天,但是也有长达30天的陪产假,例如河南省。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制度各单位也都不尽相同,奖金福利不变。

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陪产假是由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在国内法律中仍未有明确且统一的指示。所以,在有些用人单位中,不男员工陪产假也是可以的。具体应了解所在地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