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从2016年开始允许生**吗?

发表于 2024-11-16

我和老公结婚多年,已经育有一子,觉得一个孩子有点孤单,今年准备生**,想前了解下我国的****,虽然早就听说**已经全面开放,但我们还不知道是哪一年开始允许生**的,看网上大多数人都说是2016年,所以允许生**是从2016年开始的吗?

我国允许生**是从2016年开始的,2015年12月27日表决通过了人口与计划生育修正案,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开放二孩,对生**取消条件限制,因此,只要是合法夫妻都可以生**,但****早在2013年就开始推行,只不过对生**进行了条件限制,双方是独生子女家庭才允许生**。

2016年起生**取消条件限制

我国从2013年开始推行单独二孩**,到2016年起正式开放**,不再对生**进行条件限制,并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其主要的**内容如下:

1、倡生育两子女、符合条件者可再生育

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明确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两胎**,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地方可以结合实际对允许再生育子女的情形制定具体办法。

具体规定为,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同时明确,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2、删除晚婚晚育、独生子女**规定

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与全面两胎**不协调的**保障措施,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的规定,同时明确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扶助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独生子女父母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父母可继续享受**扶助。

3、符合**生育夫妻可获延长生育假等福利

修正案草案规定,根据实施全面两胎**的新形势,规定符合**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4、规定夫妻自主避孕节育措施

修正法草案规定,根据生育**调整,配套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删除夫妻应当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等带有强制服务色彩的内容,规定夫妻自主避孕节育措施。

从2016年开始实施全面两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综合评估本地人口发展形势、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和**实施风险,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备案,确保**平稳落地,生育水平不出现大幅波动。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改进再婚等情形再生育管理。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事,进一步简政便民。

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全面二孩定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就意味着,2016年元旦以后出生的二孩,都是合法的。按修正案中规定,生育一孩或两孩的夫妻均可获得延长生育假的**。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扶助的失庭,将继续获得扶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