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婚巢早衰女冻合法吗?

发表于 2024-11-16

我和丈夫结婚多年,上次去医院体检却检查出了巢早衰,医生让尽早生孩子,可是因为工作目前还没有生孩子的计划,但以后还是想要孩子,以前看到很多人都去冻,我也想做,但还不知道在国内对女冻有什么法律规定,,所以想问我国已婚巢早衰女冻合法吗?

我国已婚巢早衰女冻合法,国内法律明确规定女冻条件,并不是所有已婚女都可以冻,如果有不孕并且在做试管婴儿未取到子的情况下可以冷冻多余的子,同时,因病导致巢早衰的情况下才可以冻,因此,已婚巢早衰的女可以冻保存生育能力,其他已婚女还需前判断自己是否符合条件,否则无法进行冻。

国内已婚因病巢受损女允许冻

国内对冻设置了相关法律规定,只有符合条件的女才可以合法冻,国内冻合法的女主要有以下几类:

1、年龄小于35岁但是因各种考虑35岁以后才生育的已婚女,可于35岁之前进行子冷冻,因为35岁之后进行冷冻没有多大意义,此时巢储备功能已经明显地减退了;

2、因染色体、自身免疫疾病、感染、肿瘤等因素导致巢早衰的女;

3、因肿瘤进行全身较大剂量放化疗前 ,或者严重的、复发的巢囊肿进行多次外科治疗导致巢破坏的女;

4、应用其他冷冻方法无效的少年患者;

5、有传播疾病者。传播疾病患者大多有盆腔炎,破坏女输管功能,使子活力大为降低。

如今国内“冻”属于辅助试管范畴,通常针对有肿瘤疾病、需要进行放疗或化疗等治疗手段的,或是由于不孕需要做试管婴儿手术而取了子的,只有以上情况方可以对生育能力进行“保存”。此外“冻”也适合于有不孕症的妇女在取当日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助怀孕子而取的办法,此类申请“冻”的女必须持有结婚证、生育证、身份证,否则医院不得接受申请。

我国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已婚妇女也不能冻。国家2001年颁布的《人类辅助试管技术管理办法》规定,“人类辅助试管技术的应用应当在医疗机构中进行,以医疗为目的”,在2003年颁布的《人类辅助试管技术规范》中,更是明确规定,“禁止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夫妇和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试管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