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年轻人如果没有怀孕生孩子是不会了解产假、育儿假这些的,但是每个人都会经历这个过程的,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江西的育儿假到底有多少天以及产假是怎么休的。
江西育儿假多少天
“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夫妻双方每年各十日共同育儿假”、“增加婚假十五日(婚假);增加产假九十日,并男方护理假三十日”……9月29日上午闭会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条例”),这标志着三孩生育政策的配套法规在我省正式实施!
主要内容和特色体现在三个方面:
1、优化生育政策
一是落实生育政策,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二是明确优化生育政策的目标,即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三是尽可能放开生育限制,如扩大生育登记服务对象范围,明确所有生育子女的夫妻都可以进行生育登记;取消了再生育审批,对因子女死亡或者残疾可以再生育的,依法收养子女的夫妻或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无需审批。
四是取消处罚条款,对生育三孩以上子女的,取消社会抚养费征收。
2、完善支持措施
一是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取财政、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二是加大对生育保障的支持力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结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规定的假期外,增加婚假十五日(婚假)(2016修正版婚假是3天,2021新修正版为18天);增加产假九十日(2016修正版女产假天数是158天,2021新修正版女产假天数是188天),并男方护理假三十日(2016修正版男护理假是15天,2021新修正版男护理假是30天);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夫妻双方每年各十日育儿假,以上假期基本都处于全国较高水平。
三是拓展优生优育服务范围。规定对育龄妇女开展围孕期、孕产期保健服务,承担计划生育、优生优育、试管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规范开展不孕不育症诊疗。
3、保障合法权益
对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计划生育家庭,继续实施现有的奖励扶助措施。
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增加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上述人群众建立健全生活、养老、医疗、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的条款;
对独生子女父母患病住院的,增加了“其子女所在单位应当每年适当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变”的条款。
规定的产假有多少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上文就是关于江西育儿假的内容。具体的育儿假、产假和陪产假天数可能因地方不同、企业规定、孕妇身体状况等原因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