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我和老公到医院做了三代试管,当时医生培育出了4个胚胎,我移了一个,剩下三个冷冻了起来,幸运的是我一次就怀上了,所以剩下的都在医院冻着,每年都按时交钱,想着再要个二胎,结果我现在身体变差了,已经不能再生了,剩下的胚胎也只能放弃,但我听说放弃后的胚胎要被医院销毁,销毁之前还要双方带结婚证,这是真的吗?
现在医院销毁胚胎需要双方带结婚证,这是硬规定,并且夫妇还需要同时携带身份证到医院当面签署胚胎销毁同意书,不接受口头协议,否则医院无权销毁胚胎。在签完同意书后,夫妇就可以自行离开,而医务人员会将夫妇剩余的胚胎从液氮中取出,放置在常温下,大概几分钟后胚胎就会失去活,整个销毁过程就完成了。
医生将剩余胚胎带离液氮会自动失活
根据我国辅助试管技术的相关要求,所有医院都必须严格遵守胚胎销毁规定,并根据不同情况处置剩余无用的胚胎,具体的规定如下:
1、医院冷冻胚胎保存以一年为时间界限,需要夫妇及时缴纳保存费,如果保存到期,夫妇逾期6个月未缴费,胚胎就会被医院自行销毁处理;
2、如果主动放弃试管剩余的胚胎,夫妇双方需要携带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到医院签署同意书,签署后医院会及时销毁胚胎;
3、如果有剩余胚胎但夫妇没有续冻意向,医院会及时通知夫妇,如果夫妇已经不继续续冻,就需要到医院签字同意书,然后再对胚胎进行销毁,并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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