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1:16的孕妇产检时会被医院产科歧视并拒绝吗?

发布时间: 2024-11-15

我21岁的时候查出的梅毒,现在25岁,上周查出来怀孕了,我现在都点不知所措,去医院检查了梅毒滴度1:16,医生说血液当中的梅毒螺旋体数量比较多,我就打了阻断,但现在还是很纠结要不要生这个宝宝,一是担心宝宝被传染,第二是担心去医院产检的时候被医院歧视,怕医院不我做产检,想想都可怜,医院真的能对梅毒孕妇一视同仁吗?

医院产科并不会歧视梅毒1:16的孕妇,实际上不管患者的梅毒是轻还是严重,医生在临床上都见得都比较多,一般不会有特殊反应,更不会拒绝收治,医务人员平等对待所有患者,不存在任何疾病引起的歧视。一般来说梅毒患者怀孕后只要遵医嘱服药对儿童的发育影响不大,但发现怀孕后还是应积极配合医生进行相关检查,不要隐瞒疾病,确保儿童健康发育。

产科不会歧视有梅毒史的孕妇

梅毒是一种由梅毒螺旋体引起的慢系统传播疾病,主要通过传播、母婴传播和血液传播,并不是特少见的疾病,梅毒女只要好好控制病情也能生育,而且也不会受医生歧视:

1、现在梅毒在临床上比较常见,医生见过的梅毒患者并不少,所以面对梅毒孕妇的心态很平淡;

2、经过长期治疗梅毒的传染大大降低,不会对医生和护士产生任何影响,因此医生不会歧视梅毒产妇更不会拒绝梅毒产妇,对于严重的梅毒孕妇也会特小心治疗和护理,因此患有梅毒的产妇不必担心,

Tips:

产科不会歧视有梅毒史的孕妇,因此当患者去医院做任何检查时必须向医生说明患梅毒的情况,生产前医生可以出更准确的生产方案,如果生产过程中出现临时紧急情况,医生也可以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医院一般不能拒绝患有梅毒的孕妇,除非患者病情严重,当地医院不能解决患者的病情医院建议患者转到上级医院,如果怀孕期间梅毒感染可能导致胎儿出现先天梅毒,为了宝宝的健康不要隐瞒病情,也没有医院可以拒绝病患者。

在怀孕期间发现梅毒属于妊娠梅毒,对于这种情况必须尽快干预,实施母婴阻断治疗,以免宫内胎儿感染梅毒螺旋体。如果在妊娠早期发现,建议尽快使用长期青霉素进行治疗。在怀孕结束时再进行一个疗程。在此期间,应每月检查一次梅毒血清是否有变化。

怀孕后发现梅毒应到正规公立三级医院病科进一步检查诊断,明确病情,由专家根据实际情况取相应的药物和症状治疗梅毒,同时进行风险评估,如果梅毒影响胎儿或可能对胎儿生长发育产生不良影响,应考虑终止妊娠,患者必须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注意调理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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