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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9年寒假放假的安排

http://www.qm120.com2008-12-15 11:29:13 来源:全民健康网

       各系、部、处、办、司法学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09年元旦及2008-2009学年寒假的放假时间及相应工作安排如下:

       一、2009年元旦放假安排

       2009年1月1日(周四)至1月3日(周六)休息3天。其中1月1日(周四)为法定节假日,1月4日(周日)的公休日调至1月2日(周五),1月3日(周六)照常公休。1月4日(周日)全体教职工上班,学生考试。

       二、2008-2009学年寒假放假安排

       (一)寒假从2009年1月12日(周一)起至2月12日(周四)。

       (二)2月13日(周五)全体教职工上班。

       (三)2月15日(周日)学生首日教育。

       (四)2月16日(周一)学生正式上课。

       三、寒假期间学院安排总值班(电话:39225110),保卫、总务等部门也安排了值班。学院已要求各部门认真切实地做好寒假中的安全保卫、保密等工作,加强防火、防盗工作。

       四、根据沪政院办字〔2007〕17号文件《关于印发上海政法学院领导及中层干部请销假制度的通知》的要求,学院领导以及系(处)副职以上党政干部在节日期间离开本市外出的,提前向分管院领导请假后报学院办公室备案;教职工离沪外出的,报请各部门领导同意和备案。

       特此通知。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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