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人对自己的老公的感觉是相当敏锐的。他如果有了,她其实应该是第一个能够感觉得到的。很多女人迟钝,是因为她们实在不想相信这是一个事实。所以,她的猜测算是自欺欺人吧。每个女人都会想过一个问题,如果有一天,我的老公被另一个女人抢走,她会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她应该比自己好,至少某一点上比自己好,要不,老公不会弃自己而选她啊。这样的一个女人,自己应该怎么看待她呢?
十七岁的时候,爱上一个**儿,后来知道这个**儿和另一个女孩儿好,我气得跑去找她打架,要不是被人拦着,真想把她撕成碎片,扔到大海里喂鲨鱼。
二十七岁的时候,和老公随旅行团外出度假,同行的一位并不十分漂亮的女孩儿有着很深的情结,恨不得征服天下所有男人,团里的单身男人向她献殷勤还不够,竟当着我的面向老公抛媚眼。可气的是老公也像那些男人一样没有免疫力,回程时主动帮她拎行李。我一赌气把他扔到机场,一个人打出租车回家,整整三天没理他。
三十七岁时成了单身,又像年轻时一样,开始谈恋爱。不同的是不再像当年那样火热,那样专心,那样身不由己,有点儿漫不经心。同时爱着自己小说中的男主人公和现实生活中的男友,还忙里偷闲,不时和几位异性朋友泡吧聊天,却也得心应手,秩序井然。
开始,男友有点儿不习惯,不过,到底是有经历的人,让我稍一点拨,很快就适应了。有一次两个人去喝茶,路见一位靓女,我逗他:“喂,快看,漂亮吧。看没看好,看好我帮你追。”
虽然是玩笑,却有几分真意。不用说,一对一的恋爱有种种好处,但只一样,有垄断倾向。可能是年龄的原因吧,对很多事情的看法都改变了,总觉得好东西尚且应该拿来分享,好情人为什么不可以?总被一个人霸着,有点儿资源浪费。把这想法和好友说了,被她一顿批判,指着我的鼻尖说:“别看你现在这么说,等真轮到你头上,也和别人一样,逃不掉的。”
不久,这话就应验了。
有一天,接到一位女人的电话,说她爱上了一个人,而这个人就是我的男友。她不想就这么放弃,但也不想偷偷摸摸的,她喜欢光明磊落。所以打电话给我,准备和我公开竞争,让我做好思想准备。我当时就觉得她挺特别,也挺可爱,约了她在酒吧见面。
结果你肯定想不到,我们两个情敌一见如故。从爱情谈到婚姻,从男人谈到女人,从文学谈到哲学,一直到酒吧打烊,还意犹未尽,于是把她带回家,一直谈到东方露出鱼肚白。两个人顶着一对黑眼圈,烟灰缸里是抽剩的半截烟头,还有喝剩的咖啡,早已把男友抛在脑后。
“哎,是你偷换主题。”她开玩笑道。
我自嘲地笑笑,“这说明主题不鲜明。你说也怪,以前的男友明明不怎么样,却死心塌地,爱的一塌糊涂。现在的男友应该说够优秀,却总是不肯把心全交给他,总想留点儿给自己。连他也说我有点儿三心二意的。”
“这就对了,全心全意死的快。”
只这一句,我就视她为知已。我知道,我们的友谊,肯定会比我们俩同时爱上的男人的爱情长。
原来,人是可以在爱情中长大的。十七岁时,以为爱情就是生活的全部,三十岁以后才明白,其实生活很宽广。
情敌的出现让女人疯狂,就算是头号淑女,心中一样会很冒火。但离开一个自己依然爱的男人是痛苦的,现在的女人都是及时行乐主义者,受不了这个苦。如果争一争比转身走开可以少疼一点,那不妨由着性子去做。其实到了最后,争到的争不到的都觉得自己很滑稽,很不值。
简-欢罗切斯特尔,但是面对盛气凌人的英格拉姆,她的爱情让位于自尊心,不战而退。斯佳丽喜欢阿希礼,从17岁到27岁,她一直跃跃欲试,也一直隐而不发、敏而不敢、闷而不着。
简-爱和斯佳丽,这两个女人一个向左走,一个向右走,反正地球是圆的,她们总有一天能在加州的某个小镇上碰头,她们惟一能谈论的话题。
一百多年来,男人这个物种在持续退化中。三心二意,不负责任,脚踩几条船,这样的座右铭会让简-爱羞愤,让斯佳丽骂街。面对这样的男人,女人要是也无所为--大家都不主动打电话、MSN和BLOG,那么连拒绝的机会也没有,大家都扛着。这固然可说是“不说话的默契”,但是双边游戏怎么玩得下去?
好在爱情这种游戏大多时候不是2P,至少3P,甚至NP。所以,要在爱情这个战场上获胜,条件有二:
1、腿要长,不然怎么劈腿。
2、要学会和别人分享爱情。这个分享不是大公无私地让男人安享齐人之福,而是以分享之名,行独占之实;在分享的掩护下,暗渡独占之陈仓。
又要会劈腿,又要有心计,这两个条件听起来都很自私--可是哲学家说,要获得幸福,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愚蠢、自私和健康。事实是,我们都这么的又聪明又狠,只好把这幸福的G点修改一下:健康、自私和别人的愚蠢。利用别人的愚蠢,我们的爱情食物链才会流畅。
为什么争
为了面子,丢了男人,这当然不值得。可是,为了争气而去争男人,这就值了吗?这种争到手的男人,好处在于,他给我们一种幻觉--以为得到了这个男人就得到了爱情,证明了自己。与此相似的幻觉还有:以为得到了书就得到了知识,以为逛逛超市就是在过日子。这种幻觉很站不住脚。买书跟看书是两码事,逛超市和相濡以沫是两码事,争他和爱他也是两码事。所以,有那么多女人一旦争到手之后,反而就不要了,踹了他。
初初一看,争一个男人是出于占有欲和好胜心,像和妹们争夺一个好看的洋娃娃,其实是出于对人生和自我的朴素的求知欲。占有欲只是表盘上备受指责的指针,真正掌控一切的是背后的机械装置和引擎--求知欲,一种聪明人才有的、担心难以把握世界的、真诚又脆弱的求知欲。
争的结局,往往是女人的漫画。一阵哄抢之后,胜利班师回朝的是赵敏;输了不肯走,意欲东山再起的是周芷若;一败涂地无力回天的是小昭;造化弄人没有资格再争的是阿离;懦弱得不敢争的是公孙绿萼。
做好输的准备
爱情真的不重要。争,不是因为太爱他,是因为我们不肯认输。人生在世,好歹要赢一场。
可是要加入这场争斗,必须要有伟大的游戏精神.要问自己一句,输得起吗?
赢了不算,输了再来。赢了就值了,输了也认了。如果输不起,就不要争,否则争到的不是男人,都是气。不要像李莫愁。争的是气,丢的是人。
金庸起过的最美的名字是杨不悔。和这个名字最配的不是张无忌,是李莫愁。不悔,莫愁。横批只能是一个字:拽。可是李莫愁拽过头了。她得不到幸福是理所当然的,因为她够健康、够自私,却不够愚蠢--不够揣着明白装愚蠢。把明白都往脸上堆,那就是不明白。为了争一个男人,争一口气,这气堵着嗓子眼没下去,把自己的下半辈子和一条命都搭上了。你说值得不值得?不做好输的准备,没有平常心,那么任何游戏都不要去玩。因为争男人丢命的还有一个莎乐美。
王尔德笔下的《莎乐美》是一个4P的故事。公主莎乐美、继父希律王、母后和先知约翰组成了一系列复杂的情感和利益关系。莎乐美爱约翰,约翰只爱上帝,继父垂涎莎乐美的美貌,母后嫉妒莎乐美的美貌,而且和约翰之间也有隐约的牵扯……这实在很像王家卫的剧本。但是,作为欧洲文学中女性“断头情结”的代表作,这个剧本的结局绝对不会是小资而暧昧的,而是杀戮、血腥和毁灭。
最后,莎乐美因为被约翰拒绝,得不到他,便利用继父的权力,砍下了他的头颅。得不到他,便杀了他。这种“断头情结”,就是女人“争气情结”的异化,是对李莫愁的阐释,也是对前面提到的“求知欲”的逆反。
世界上任何问题都是一个代价问题。爱情也一样。付出毁灭的代价去争气,你愿意,还得问问别人愿不愿意陪你玩,还得问问警察愿意不愿意。
爱情必须是明智的疯狂
在男人心底,红玫瑰、白玫瑰的概念有着经久不衰的魅力和地位,为了弥补振保的遗憾,一小部分男人成功地把两朵玫瑰同时别在了衣襟上,这绝非危言耸听,一三五二四六分别跟两个女人约会甚至过同居生活的男人大有人在,男人在偷笑的时候也不禁偷偷琢磨:女人就看不出来?
当然看出来了,但离开一个自己依然爱的男人是痛苦的,哪怕他有其他情人,也愿意先忍耐着;或者坚信这个男人好,所以要拼尽努力打败情敌。现在的女人都是及时行乐主义者。
想要的都可以得到,就是不可能永远得到。对抗“永远”的宝贝就是及时行乐--“应该生活得永不后悔;要让每一刻都像最后一刻,都像是这最后一刻的重复。”这是法国唯物主义哲学家拉美特里的箴言。
这种享乐唯物主义和女人的“争气情结”不无类似,要义都在于:明智的疯狂。疯狂,OK,但是必须明智。这位享乐主义先驱临死的时候说,即使再爱,爱情也终会消失,或者变做别的什么鬼东西。可是为了少受点折磨,少生点闲气,还是现在出发去找一个身家清白的绝对单身汉吧,没有不和的妻子,没有公开不公开的女友,没有几个让他动心的追求者,没有性伴侣和藕断丝连的旧情人。和另一个女人斗气,大可不必。
男人谈恋爱最怕遇到情敌。其实不用怕的,只要她一天未嫁,你一天就有追求与竞争的机会。讲究一点艺术,必可稳操胜券。
1.保持礼貌与气质:假如你和女友约会时,正逢情敌也去约她,你可以温文尔雅地说:“嗨,真是太巧了,咱们来个三人一日游如何?”这既表示了你对这次约会的绝不放弃,又不咄咄逼人地给情敌下逐客令,不管结局如何,女友会因为你让她在这场面下不至于太尴尬而留下好印象。
2.勿在女友面前批评情敌:女友若在你面前夸情敌的优点,你千万不要反驳,更不能嗤之以鼻。要察颜观色,“听话听音”,她可能希望你也具备这些优点。你可以委婉地表示赞同和肯定,并暗示你会接受和学习,让女友感受到你有着谦谦君子的美德。
3.勿过分追赶时尚:时尚在一日千变地幻化着,从酷到Q到IN到O,你费尽心机也赶不全的。不必为取悦女友而哗众取宠,也不必以此与情敌媲美。那样会使女友怀疑你在谈情说爱方面也追新求异,不可靠。
4.学习与修养要不断进取:学无止境,修心养性,是人生不断追求的目标,既是爱情婚姻家庭的基石,也是比过情敌的强点亮点。没有一个女人会喜欢不学无术自以为是的男人的。
5.正确的财富观:倘若你的情敌是一位大款,你不必气馁。财富是靠劳动创造的,而无止境的财富追求欲也并不可取。只要你的女友不是那种只想嫁给钱的女人,他就不足以威胁你。只要勤劳与奋斗,再加上自尊和人格,你一定会取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