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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骚扰 职场内的难言之隐

http://www.qm120.com2008-03-25 10:17:07 来源:全民健康网

关键字:办公室性骚扰

  ,在国人的眼中,至多不过是写字楼的白领丽人的闺房密谈,或是茶余饭后的“咸湿话题”,一般上不了台面,更上不了法庭。

  职场上的,指发生在职场上或劳动契约的履行过程的行为。它分为交换式与敌意工作环境两项。前者是有管理监督权者对下属所做出的,且以工作权、升迁、考绩等作为交换条件。后者则属于同事或客户等,对受雇者造成胁迫性或冒犯性的工作环境,侵犯干扰其人格尊严或影响其工作表现。敌意工作环境是最常见的形式,包括同事间的黄色笑话,工作场所张贴或摆设海报,传阅书刊,制造不必要的身体碰触等。

  办公室是西方国家最被重视的类型,但在中国长期以来却被忽视着。如果说公共场所的仅仅是一种性别对另一种性别的压迫的话,那么,办公室则往往是上司对下属的,无法避免职业威胁的背景。因此,办公室被认为是最为严重的形式。

  在美国,主要是指工作场所的犯。但在中国,大量报道出来的案例仍以公共场所的身体扰为主。不是中国人的工作环境多么优越,而是我们尚缺少正视工作关系中的的勇气与能力。

  一些人甚至认为,办公室里的性玩笑有助于同事间的团结与气氛的和谐,但是我们无法确认有多少人是被迫承受的,多少人因此感到不愉快。现实中,往往当利用权力,以改变庸佣关系或工作待遇为要挟而提出性要求时,我们才称之为明确的办公室。

  国际劳工组织的一个调查显示,香港七成女行政人员有被的经历。内地的一项统计数据也表明:有65%的女性受到过不同场合、不同程度的,其中来自上司、同事的占19%;来自客户的占15%。这两个数据再一次说明,职场问题相当普遍。

  亲身经历我曾受过的

  不久前,一位从事女性研究的女学者同我争论,说,男人不可能真的受,因为男人是强者,女人是弱者,强者怎么会被弱者扰呢?她还说:“如果一个男人声称受了,我们可以问他当时兴奋了吗。如果兴奋了,那就说明他喜欢这样。也就是说,他并没有被扰。”

  这位女学者的观点,其实代表了盛行于主流社会的观念。我甚至并不认为她的观点代表了女性主义者的主流观念。特别是那后一句话,使我联想到女性主义者批评过的一种观点:一个女人因为穿着暴露被了,这个女人便要承担一部分责任。二者是同样的荒谬。

  我想通过自己受扰的事例,来分析一下男人受到异的感受

  十多年前的一天,我在上海挤公共汽车。我面前站着一个极漂亮的女孩子。当时23岁的我面对她的美丽甚至有一种头昏的感觉。我们的目光碰到了一起,女孩子的眼中闪过一丝诡秘的神情,然后便掉转头背对我站着。

  随着汽车行驶的晃动,她的身体也摇晃着。我忽然意识到,她的臀部正随着这摇晃不断地触碰到我身体的敏感部位……我本能地向后退了一步,但那女青年也立即随着后退了一步,她的臀部又撞了过来。血气方刚的我,在几秒钟之内迅速勃起了……我窘极了,那是只穿一条单裤的季节。我再向旁边挪动身体,她也向旁边挪动了身体,并且微闭着眼睛……

  我当时的感受是双重的。一方面,我确实本能地兴奋;另一方面,我又感到慌乱、尴尬、紧张,我全身的肌肉几乎都僵死了。如果按上述那位女学者的观点,我当时兴奋了,不应算是受到。但事实并非如此,事情过去十多年了,每当想起,我的心态还是十分复杂的。直到今天,每逢坐拥挤的公车,我仍会下意识地收紧小腹,躲闪着人群……

  我之所以认定自己受到了,是因为那个女青年没有经得我的同意便对我实施了性诱惑,而这种诱惑扰乱了我的正常心态,使我慌恐和焦虑,并给我留下难堪的记忆。

  在两性关系的范畴,男人同女人在许多地方是一样的。当我们受到的时候,我们同样会不快乐,会很难受,会留下心理阴影。并不因为男人是强者,或男人被认为更“好色”,就决定了男人喜欢受到。

  名词解释是什么?

  要给“”下一个准确的定义远非想像的那么简单,它可以是对我们身体的侵犯,也可以是对我们精神的敌对行为;它可能是男人对女人的,也可能是女人对男人的,甚至还可能是同性之间的。

  对身体的侵犯是较易辨别的,但是,黄色笑话、的眼神、与性有关的双关语、性玩笑、短信息、强邀共进晚餐、画片、追问个人的、强行对别人讲述自己的性经历、对个人的着装或身材作出性方面的评语、散播关于别人的性隐私的谣言、打电话而不出声音或在不受欢迎时打电话、过分殷勤被婉拒后仍坚持、在别人面前做出抚慰自己身体的不当动作、赠送与性有关的私人礼物、猥亵的动作等等,都可归入。

  台湾学者将划分为五个等级:

  1、性别扰:一切强化女性是二等性别的言行、包括各种带有性含义和性别歧视、性别偏见的言论以及、贬低、敌视女性的言论都在此列;

  2、性挑逗:包括一切不受欢迎、不合宜或带有攻击性的口头或肢体上的性挑逗行为,包括公开展示图片、讲黄色笑话、掀裙子、抚摸女性敏感部位、暴露;

  3、:以同意务为交换条件,男性上司及同事以要求约会或占性便宜作为允诺加薪、升迁等的条件;

  4、性要挟:以威胁的手段强迫或务,同样包括在约会关系中于对方不愿意的情形下的强吻、强留或强行性关系;

  5、性攻击:以及任何造成肢体伤害的暴力动作或异常的。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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