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少年强奸学妹 不良生活习惯致小孩性早熟
http://www.qm120.com2008-08-19 15:09:33 来源:全民健康网
诱因是主要原因
甘肃合睿律师事务所律师梁兰芝律师说:我代理过好几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辩护,在会见这些被告人时,我感觉到,他们的犯罪受外界的影响特别大。因为,未成年人的活动能量大大超过他们对事物的认识能力,他们承受能力差,自控能力弱,好奇心强,容易受外界环境的影响和干扰,犯罪起意快,经常是突然就发生了。很多未成年人罪犯在作案前也无明显的动机,也未经过认真的思考,常常因某种偶然的事件诱发和特定情境的刺激,突然起意,根本不考虑后果,在突然之间就走上了犯罪道路。
监护人有责任
甘肃恺撒德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马骋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我就考虑,如果一个孩子犯罪,确实他的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的职责,比如象该案的家长,对孩子放任自流,是不是在追究孩子的刑事责任的时候,也应考虑对其监护人采取一定的惩戒。因为,从司法实践中,在孩子犯罪以后,监护人更多承担的是民事方面的责任,很少追究其监护人其他方面的责任。家庭是孩子人生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父母对子女的监护好坏,对孩子成长影响极大。可是,从该案看,因为孩子多次留级、抽烟和打架,父母对孩子放任自流,实际上放弃了对孩子的教育。这种情况在现实中很普遍,值得引起社会关注。
“花朵”不会轻易变“恶”
兰州大学法学硕士张智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对未成年人性犯罪还是较为关注的,我曾在一个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研讨会上发表过这样的观点:人们常用“花朵”来形容未成年人,他们的身心能否健康成长,是关乎国家、民族前途和命运的大事。未成年人犯罪就如一个毒瘤,如不及时加以控制,极易蔓延。从本案看,一个15岁少年学妹,重要的原因是该学生多次留级,平时好打架斗殴,并且在此案之前,还犯过一个学。可是,在此阶段,家长和学校没有及时发现问题,从而使他第二次犯罪,成为“恶之花”,家长和学校对他的犯罪是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的。关心、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不仅仅是司法机关的责任,而且是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责任。所以我认为,“花朵”变“恶”是有原因的,他不会轻易变“恶”。
不良生活习惯导致小孩性早熟
15岁小孩犯罪,这在当今社会还是比较罕见的。记者就此与一名长期在农村小学担任校长的老教师讨论时,该老师说,目前农村一些学生家长的不良生活习惯有意无意间让小孩过早“懂得性”。
该校长说,一些贫困农村家庭住房较紧张,大人和小孩同住一个房间。晚上大人们过夫妻生活时,往往以为小孩已经熟睡,岂料小孩还没有睡着,大人们的举动让小孩看了个一清二楚,这样,大人们无意间让小孩知道受到性的刺激。而目前农村小学包括中学性教育课落后,孩子们对性知识一概不知。这样便会出现到学身上“体验”的荒唐犯罪举动。而受侵害的女孩一般是比自己小的学生或者还没有上学的幼童,侵犯得手后,其危害性就非常大。该校长提醒家长,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言行,给孩子一个良好生活环境。同时他希望教育主管部门能在农村学校开设性教育课,消除孩子们对性的神秘感。
暴力录象流向农村
随着群众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家用电器价格的不断下降,前些年农村少见的影碟机现在农村已经比较普及,一些专门经营暴力的不法商人瞄准这点,将宣传暴力的碟片贩卖到农村,一些大人观看完这些影碟后随手放置,让小孩们随便就可以收到这些影片的“生动教育”。成为青少年犯罪的一个诱因。
记者2002年采访景泰县一名犯罪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他告诉记者,他的一名堂哥在家里放黄色碟片时,自己一起观看过两次,看完哪些画面后便产生到小女孩身上亲自“体验”的想法,就这样几个小女孩惨遭。而此次临洮县小学生学妹的案件也是碟片惹的祸。
有关人士呼吁,对当前暴力碟片流向农村这一动向应引起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净化农村文化市场已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