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名少女被逼卖淫3000多次 遭强奸拍裸照
http://www.qm120.com2008-03-27 08:57:17 来源:全民健康网
2006年10月,来昆明打工不久的张梅和吴伟商量如何利用赚钱,两人决定分工合作,张梅负责以“打工”名义将少女从原打工处骗出。为了在“思想上更易接受”,吴伟先对所有骗来的少女进行了,然后,两人合作强拍裸照,以“将裸照曝光”和关押殴打的方式相威胁,强迫少女们在昆明市西苑宾馆、源江宾馆等20多家宾馆招待。截止案发,受两人控制的多达10名,次数达3000多次。
省公安厅、昆明市公安局主要领导批示列为督办案件。
去年9月9日,被胁迫的小香和小竹逃脱后来到大观派出所报案;10月29日,家在昭通巧家县的老韩从女儿同学小香嘴里得知,女儿小巧被逼迫的消息后,来到云南日报群工部反映情况,请媒体向公安机关求助解救女儿。省公安厅厅长孟苏铁、昆明市公安局局长杜敏先后批示,要求五华公安分局尽快侦破此案。一个多月后,随着3名嫌疑人落网,一起揭示着血泪生活的大案被勾勒出来。
吴伟让小竹看了看照片,告诉她要听话,不然就把裸照寄回她家,或者在互联网上发布。
老韩的女儿小巧2006年与同学小香一同到昆明打工,住在马街小香父亲那里。去年3月7日,小巧和小香外出失踪,家人四处寻找,都没有任何消息。同年9月9日,小巧的父亲突然接到小香的电话,说她在北站,已经从坏人那里逃出来了。小香说,当天她和小巧到马街街上玩,有个叫张梅的女人告诉她们有个公司可以找到工作,月薪600元,如果愿意就带她们去。小香和小巧就跟着张梅向城区方向走。同行的还有两个男子,走到小西门天桥附近时,小香看见自己的父亲,她想和父亲打招呼,却被同行的两个男人用刀顶住脖子,随后,她们被带到人民西路的一家宾馆。
到宾馆后,两人被关在7楼,不准打电话,不准外出,接着两人都遭遇吴伟暴力,从此开始被迫的苦难生涯。
与小香一起逃出来的女孩小竹是贵州人。本来她到昆明是来亲戚家玩,后在关上亲戚家的餐馆做工。据小竹回忆:2006年10月,馆子里来了一名叫张梅的小工,自称是贵州老乡,约她一起到官渡广场打羽毛球,打球时有人来调戏,被张梅骂走。接着,张梅说害怕被报复,就打电话叫来一男一女到官渡广场接她们。小竹后来才知道,来接她们的男子叫吴伟,女的叫小刘,也是被逼的。4人坐出租车到晓东新村一间出租房内。小刘借故离开房间,过了一会,张梅以刘的名义也跟着离开。
小竹说,当时已觉察出不对劲,企图离开,但吴伟不让走,并说如果她走就用刀杀了她。偷偷逃跑的小竹,最终被吴伟拿着水果刀追上,拉回房间后。为了阻止小竹离开,吴伟把小竹全身弄湿。没有衣服穿的小竹,只好重新躺回床上。
第二天早上,张梅和小刘回到房间,吴伟拿出一个相机,逼迫小竹拍裸照。小竹不干就被殴打。被逼无奈的小竹只好当着张梅和小刘的面,被吴伟拍了5张裸照。照片洗出来后,吴伟让小竹看了看照片,告诉她要听话,不然就把裸照寄回她家,或者在互联网上发布。小竹只有16岁,裸照如果被公开的话,她觉得自己实在没脸活下去了,只好跟着吴伟当了。
在昆明某相馆工作的朱先生向警方证实,吴伟曾将底片送来相馆冲洗。朱先生还记得:照片上的人为同一女子,看样子15岁左右,全身裸的。让朱先生印象深刻的还有去年9月份的一天,“有两名女子送底片来冲洗,两天后,小一点的那名女子把照片取走了,照片上的人也是一名15岁左右的女子。”
这些裸照最终还是被吴伟用上了。去年9月,小竹第一次逃出来后,吴伟把她的裸照寄给了她的父亲,还有村长、村支书,以及在关上打工的餐馆老板。小竹的父亲急怒之下,把寄往家里的照片烧毁了,但寄给餐馆老板的裸照还留着,成了警方指证吴伟的证据之一。
张梅案发后告诉警方,考虑到这些少女都是农村来的,思想比较保守,吴伟先把她们后,她们就会“在思想上容易接受……”
其他9名未成年少女的遭遇和小竹一样,都是从“破处”开始。
张梅案发后告诉警方,考虑到这些少女都是农村来的,思想比较保守,吴伟先把她们后,她们就会“在思想上容易接受……”同时,为了防止少女们拒绝或逃跑,张梅和吴伟威胁少女们说,会把裸照寄给她们的亲人和朋友,让她们无地自容,以达到长期控制她们的目的。“我们手中有这些少女老家和亲戚朋友的联系方式,包括详细地址和电话等。”如果有人逃跑,我们会直接把电话打给她们的家人,让少女尽快回来,如果不来,就威胁要烧她们的房子等。张梅称,强迫少女们拍裸照是“便于管理”。
裸照成为吴伟威胁少女的手段,小竹被后,被迫和吴伟在晓东村出租房发生了两次性关系,因为不听话,被吴伟打过4次,还做过人流。张梅也承认,少女们并非出于自愿。“如果这些少女不出去的话,吴伟就会用手打,用脚踢,用木棒、小铁锤等殴打这些小姑娘。告诉她们,如果不的话就不让她们的家里人有好日子过。所有的少女都被殴打过,如果少女不愿意接客,吴伟会一直殴打或威胁她们,直到她们同意为止。”
“吴伟有时还会搜我们的身,看我们是否藏钱,如有发现我们藏钱,吴伟就打我们”。
据吴伟交代,他们在宾馆内租了一个房间,将印有按摩服务中心电话的水牌放到宾馆房间,然后向住有男客的房间推销“服务”。“有时其他宾馆的不够,也会从我这里调,分别到西苑宾馆、易通酒店等,与客人发生完性关系以后,所收的钱回来交给我,到各个宾馆由我开香槟色微型车接送。”
发生一次性关系每次收费100至150元;“过夜”每次200至300元,收费中吴伟、张梅40%,被胁迫少女60%,但钱由吴伟保管。警方讯问时,吴伟承认非法获利15万元。实际上,警方从查获的账本上反映出吴伟、张梅收取的嫖资超过了30万元。
在小竹的眼里,她们就是一群待宰的羔羊,就像电视剧演的,得坐在宾馆的美发厅里,等待嫖客们挑选。尽管也有人直接到嫖客的家里发生关系,但少女们是不能掌握自己“报酬”的。小竹说,的收费都是吴伟和张梅跟嫖客谈好价后安排的,得到的钱有时是吴伟跟张梅直接向嫖客收取,“有时是我们向嫖客收取后交给吴伟,吴伟有时还会搜我们的身,看我们是否藏钱,如有发现我们藏钱,吴伟就打我们”。
此案另一名涉嫌组织罪的邓某是吴伟的合作方,嫖客提出要后,由邓跟嫖客谈好价,再跟吴伟等人联系要。“在吴伟和邓某的安排下,我们到西苑宾馆,我知道的大约有200次。”事发后,邓某也承认和吴有合作关系。
对于这些被自己骗来遭吴伟的少女,张梅是这样安慰的,“每个女人都会经过这一关,过几天就没事了。”
3个犯罪嫌疑人中的张梅年仅19岁,其实,她也是吴伟造成的受害人之一。
2003年11月,张梅在四川泸州市一家农家乐饭馆打工,一天晚上下班后在饭馆门口散步,碰到一名骑摩托车的男子在门口接客人。“我路过时,他就说以前见过我,并问我想去什么地方,之后就直接把我带到一烧烤店处,我和他在烧烤店内喝了很多酒,喝完酒后我们一起来到招待所,当晚,我就和他发生了性关系。”
第二天早上,吴伟告诉张梅不要去饭馆上班了,两人同居。一个多月后,张梅被逼着出去,不同意就受到威胁。“我害怕出去,就打电话告诉家人,吴发现后打了我一顿,并警告如果再把这事告诉家人就要打死我,如果我家里人来找我,他就会把我的家人解决掉。”
张梅的生涯从泸州到贵州再辗转到新疆,一直到昆明以打工名义骗女孩出来才得以结束。对于这些被自己骗来遭吴伟的少女,张梅是这样安慰的,“每个女人都会经过这一关,过几天就没事了。”
检察官点评
轻信陌生人导致悲剧
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从整个事件来看,受害人自我保护的意识不强,是造成这一悲剧的原因之一,轻信不相熟之人(张梅),被诱骗脱离工作场所,受到吴伟等人的控制,进行活动。当中,有条件有机会报案,而没及时报案。
事后,接受调查的西苑宾馆工作人员说,常常看到美容美发厅里的出入客人的房间,怀疑她们是在,由于她们付了房租费,就没有过问此事。锦园宾馆的工作人员强调,7楼有六七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在里面住过,都是那男子用微型车拉来的,一起来的还有一名20多岁的女子。这些小姑娘在每天晚上8时左右和11时左右都会主动到总台问服务员客人入住情况,把房间号抄在一张纸上带到她们的房间,按客人入住的房间号拨打电话问客人是否需要。
办案人员认为,一定程度上,少女的遭遇跟宾馆场所在内部的管理方面存在失查甚至纵容有关,吴伟等人长期进行有组织活动,宾馆管理方面是知情的,但没有制止,甚至纵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