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夫协助子 并强迫拍裸照
http://www.qm120.com2008-11-12 16:59:56 来源:全民健康网
强迫拍裸照
李三亮学过美术,喜欢拍照。家里有三四台照相机,还有一台“爱普泰克网易拍”的数码摄像机。而这一爱好最直接的表现形式竟然是逼迫妻子郝月拍裸照,美其名曰“为青春留念”!
1998年,刚刚结婚不久的李三亮,就露出了的本性。他想用家里的照相机给郝月拍裸照。要求提出后,遭到郝月拒绝,他又劝说:“我现在给你拍裸体照片,把你青春美丽的形象保留下来,等你以后老了,可以拿出年轻时的照片回忆。”
郝月再次拒绝时,看到的是丈夫正在转怒的脸,她害怕再次遭到丈夫的拳打脚踢,只好答应。这一次,李三亮一共拍了四张。
2000年,李三亮花了7900元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用来做数码照片,而大多数时间则用这台电脑浏览黄站。
2001年,李三亮再次向郝月提出拍裸体照片的要求,并让郝月摆出各种姿势,郝月拒绝后,又是一顿暴打,之后,他又强迫郝月在野外的玉米地里拍裸照;到了2004年6月,有了摄像机的他,又将郝月的裸体照片升级为裸体录像。
李三亮将妻子的裸照上传到电脑里,并且将单位事和弟媳妇的头像剪贴到妻子的裸体上,用于不为人知的邪恶行径。
这期间,郝月屡屡反抗,屡屡遭到毒打,李三亮还威胁她:“如果你敢不听话,敢和我离婚,就把你的照片传到网上,让所有的男人都看到。”
无奈去报案
为了孩子,为了这个畸形的婚姻和家庭,生性自卑而懦弱的郝月一忍再忍,长达7年时间,她把自己精神和肉体所承受的痛苦深埋在心底,行尸走肉般苟活在世上。直到有一天,作为网通聊天对对碰的会员,她接到了另外一个会员的电话。对方是一个临汾**,谈吐幽默,善解人意。通了几次电话之后,郝月不自觉地把自己的遭遇讲给**听。结婚以来,第一次有一个人认认真真倾听她的不幸,并能对她说几句安慰的话。郝月很感动,就与**“姐弟”相称,**时不时打来电话,对这个远方不曾谋面的姐姐嘘寒问暖。
然而,没多久,这个隐藏在郝月身上仅有的小秘密被丈夫发现了。丈夫对她又是拳脚相加,并且骂她“下流,”。郝月反问:“你能让别的男人‘享受’我,就不能允许我有一个说话的朋友?”“我让你做什么都可以,但你自己出去和男人打交道就不行。”
自此,丈夫对她的摧残变本加厉,并且说她“不是个正经女人”,要和她离婚!
2005年9月11日上午,在父母亲的支持和亲戚朋友的鼓励下,郝月终于鼓起勇气向公安机关报了案。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本报记者兰玲、王巍
■各方声音:
“我女婿是一个粗暴的人,和邻里街坊经常打架,同一个单元楼里的邻居都和他发生过矛盾,人见人怕。而姑娘的懦弱和一再忍让,助长了女婿的嚣张气焰!直到酿成现在的恶果。”郝月60岁的老父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干了30年刑警了,第一次见到这样摧残妻子的犯罪嫌疑人!”晋中市公安局副局长陈晓云在审讯犯罪嫌疑人结束后感慨道,“这是一起典型的家庭暴力案件,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使其妻子在身体、精神等方面受到了严重伤害。”
山西天秤律师事务所主任张世平告诉记者:“如果通过司法鉴定,李三亮在精神方面没有异常的话,他的这种行为就构成了。”
晋中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局长李银江说:“人们一般认为,两口子打打闹闹,是家里的事情,并不构成犯罪。这种认识是一个误区。当事人因为怕别人说闲话,爱面子,不到忍无可忍决不向警方报案,这种思想基础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家庭暴力。目前,分局在下属的派出所里成立了11个家庭暴力救助站,对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实施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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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妇女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对象,随着家庭暴力事件不断增多、升级,已经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2005年8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妇女权益保护法的决定。新法强调了禁止家庭暴力的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公安、民政、司法等部门应在职责范围内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为受害妇女提供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