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解之谜:女人的贞操观念是与生俱来的吗
http://www.qm120.com2008-08-07 17:53:54 来源:全民健康网
作者:徐兆寿
无论你怎么吩咐,
我都无条件地服从,
像是听从上帝的命令。
上帝是你的法,你是我的法。
——夏娃在《失乐园》的台词
世界上有多少男人都喜欢听这样的话啊!因为他们人性的深处有涤荡不尽的自私与专制,几千年的历史尽情地诉说了这一点,即使在人人要求平等、人人讲求理性的今天,它也难以摆脱。它是人性脸上天生的痣。明摆着。不用去考证,这赞美诗肯定是一个男人写的。它是男人的需要。贞操是男人自私贪婪的胜利,是对女人进行的心灵结扎术。
刘达临:在古代,男子和妻子以外的女子发生时,充其量只是“失德”,而女子要发生这样的事时,就是“失贞”。贞操观并不是人生来就有的,而是婚姻的产物。在群婚杂交的时代,是没有什么贞操的。直到偶婚制婚姻建立,**被限制在一男一女之间时,才有了与此相应的道德观与观,这也就是贞操观的萌芽。从这一点上来看,贞操观是人类观的巨大进步。它对于破除杂交,巩固一夫一妻制,使后代能够健康、正常地繁衍,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在一夫一妻制建立以后,特别是封建男权制度之下,贞操观就被进一步强化。对于欧洲国家来说,基督教的传入对贞操观念的树立有很大影响。到了奥古斯丁时期,贞操观进行了升化。奥古斯丁强调,一个人是否贞洁,与他有没有无关,重要的是他内心有贞洁的观念;如果内心没有贞洁的观念,而把性看成一种,那么,她即使未被,实际上已经失去了贞操。这一观念后来深入人心。奥古斯丁强调的结果是,要人鄙视,鄙视对物质生活的追求。说到底一句话,要禁欲。
徐兆寿:《周礼》上说“以仲春之月会**,是月也,奔者不禁。”看样子,那时的风俗里对女子在性方面的活动还是比较宽松的。
刘达临:是的,中国对女子的性控制与压迫大概是在秦汉以后加强的。秦始皇统一国家后,便巡视天下,所到之处不仅歌功颂德,还立下不少规矩。这些规矩大都刻在石头上,有几处便提及贞节。其中会稽刻石最长:“饰省宣义:有子而嫁,倍死不贞。防隔内外,禁止淫佚;**絜诚。夫为寄豭,杀无罪;男秉义程。妻为逃嫁,子不得母;咸化廉清。”顾炎武认为,会稽在春秋时属越国,越王勾践为了迅速繁衍人口,鼓励**多交,所以该地方性风尚比别的地方淫佚,始皇帝在这里刻石,大概还有警示的含义。
徐兆寿:看起来不仅对女子有贞洁的要求,对男子也有。
刘达临:是的,另外的几块石刻上也是不仅对女子有要求,对男子也同样提出这样的要求。如泰山刻石云:“**礼顺,慎遵职事,昭隔内外,靡不清净。”碣石门刻石云:“男乐其畴,女修其业。”但是,这只是一种规矩,这规矩里本身就有**不平等的内容,因为在当时女子只是男子的私有财产而已。
徐兆寿:从《东周列国志》和一些古籍上看,女子的贞洁观已经有了。如当时出妻的理由主要有七条,称为“七去”,其中第二条就是犯淫。秦朝是首制礼法,到汉朝时就不仅有礼法制约,更有奖励制度加以强化和倡导了。公元前58年,中国首开对女子贞顺进行奖励的行河。177年后,又有了旌表贞节的事,有节义的妇人可以得到十斛谷米。刘向是中国文人中第一个详细记述贞女事迹的人,他作了《列女传》,对女子的礼仪和贞顺作了明确的表述。
历史上宣言女子贞节和男尊女卑最反动也最直接的是寡妇班昭作的《女诫》七篇。“三从四德”就是从她开始倡导的。她认为,夫妻之好,应是终身不离的,但要做到这一点,必须要顺从丈夫,既使理曲也不能争,只有这样,女子才永远地被丈夫拥有。以女子的身份来劝戒女子,以女子的口来说出女子应有的道德,这是最具有讽刺意味的历史事件。班昭是中国第一个把全部中国妇女推向道德深渊的文人。
刘达临:不过,没有班昭,也会有李昭、王昭来作那样的文章。自从董仲舒罢黜百家、唯尊孔儒以后,各种礼教与法规就应运而生,对女子的这些戒律还是建立在儒家观念基础上的。真正的祸首是董仲舒和儒家观念。
自汉以后贞节观越演越烈,道德家简直就把它磨成一把利刃,可以借此。十六国之一的前凉王张天赐,有宠妾阎氏和薛氏。有一天张天赐重病卧床,自觉性命不长,对二宠妾说:“你们将何以报我?我死后,二人岂可再为他!”二妾回答说:“你若不避讳谈死,妾请求殉死,供洒扫地下,誓无他志。”到张天赐病危时,二妾都自刎而死。后来,张天赐的病却好了。可见,那时女子的贞节观已经很强了。
徐兆寿:这种贞节观的确很可笑,但是,我们可以设想,如果张天赐没有和二位宠妾的对话,也没有对她们提出任何要求,在他死后二位宠妾若自杀,又该怎样理解?这种贞节似乎一直被后人称道。若从这个意义上讲,贞节本身是需要的,也是爱情的内在要求,但只是提法错了,因为即使在**平等的今天,也有女的为男的殉死的,却不存在男尊女卑的不平等,和贞节的在约束他们,只是两情相悦。这一直是人们对爱情的悲剧理想。唐朝著名的宰相房玄龄年轻时大病将死,他对妻子卢氏说:“你年少,不必守寡。”卢氏哭着到帷帐之中,挖出了自己的一只眼睛给房玄龄,表白决不再嫁。我想,这种贞节是出自其本心,并无被迫的意思。在古人来看,为道义而死,杀身成仁,都是很高尚的。这种贞节应该说是很高尚的。
刘达临:从现在来看不能完全否定女性对性的严肃性,但是从整个历史来看,这是需要否定的,因为它无论怎么说,都是一种男权思想统治下的产物。它是出自一种男性需要,而不是女性自身的需要,说透了出自一种经济上的需要。
徐兆寿:唐时对女子的性自由好像宽松了很多,婚前、婚外恋、离婚和再嫁的现象较为普遍。大历中才女晁采与邻生文茂时常以诗通情,并乘机欢合,晁母得知,叹道:“ 才子佳人,自应有此。”于是为他们完婚。唐代的传奇小说大多写的就是这样一类**追求爱情、自由结合的故事。最可笑的是,唐人竟然把牛郎和织女的故事也进行了改编,说织女丢下牛郎,夜夜到人间和情人私合。情人问她怎么敢丢下牛郎独自下凡,织女却说,关他何事?何况河汉相隔,他也不会知道。这个故事虽然纯属虚构,但却反映了当时唐人的性开放观念,甚至有点纵欲了。
从今天发现的敦煌资料来看,当时女子在社会上享有很高的地位。当时,敦煌的少女可以亲自选夫、问夫,直到满意为止。据文献记载,**在结婚前还可以试婚,试婚时要签一份协议。在日常生活中,裸俗也颇为流行。
从唐诗和史料中可以看出,当时的嫖猖狎妓之风盛行。唐朝的之盛,对社会生活的许多领域都有影响。“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唐朝的文人可以说是最放达、豪迈了,“风流”和“才子”大概也是从那时连在一起的,并与情欲相关了。
为什么那时会有这样一种相对自由的风气?
刘达临:唐时是中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代,其信心和力量都很充分,又实行对外开放,各方面政策都很宽松,对性及方面也相对自由。其次,唐时的主要精力一是放在发展生产力,进行经济建设,二是开土拓疆,巩固广大的疆土,人民的生活水平比较富裕,生活也比较稳定,享乐思想盛行。三是汉族“胡化”、民族融合的结果。李唐皇族本身就有北方少数民族的血统,曾长期与北方少数民族混居生活,又发迹于北魏,在文化习俗上沿袭了北朝传统。另外,敦煌文化更多地来自西域,在和唐文化融合时便带上西域文化的色彩,所以敦煌的性文化显得非常特殊。
徐兆寿:从文化史的角度来讲,实际上还有三点是应该重视的,甚至说是重要因素。一是魏晋南北朝时文化的大融合带来的哲学上的兴起,使隋唐文化表现出开放的大气魄。放任旷达的魏晋遗风正是唐朝雄风的前奏,可以说,没有魏晋时期玄学对汉文化特别是对儒家文化的改造,没有民族大融合带来的异族情调,没有这种杂合,就不会有盛唐。二是李唐王朝在宗崇道家的时候,并没有像秦汉时那样“焚书坑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而是仍然实行开放的政策,使各种文化尤其是佛教文化盛传于世,文化的杂交使唐文化散发出奇异的光芒。三是与李唐王朝广阔的胸襟有关。每一个王朝的开国皇帝在初总是要重修,教化民心,这就要实行一些严厉的政策;同时杀戮有功之臣,以此稳定朝野。在这方面,李世民是一个特例。也许这与他的出身和个人修养有关。历代开国皇帝不是农民起义起家,就是仇恨太多。秦始皇自幼生于赵国,童年的不幸是他残暴性格的原因;刘邦出身平民,朱元彰出身市井,早年的低微生活和后来的皇帝生涯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距,所以他们内心不安,开始诛杀功臣;元朝和清朝的皇帝都是来自异域,民族间的仇恨一直使他们不安,因此实行很多严酷的政策对民众加以压制。只有李世民出身豪门,性格上较为宽容——虽然他也诛杀了兄弟,被迫父亲下台——这些正是他实行开放和宽松政策的个人原因。唐代后世君主皆模仿太宗,这也正是整个唐朝强盛的一个原因。在以阶级论为基础的史学观和文化观下,个人的原因总是被忽视,实际上个人尤其是封建社会中的皇帝,其性格、修养和胸怀会影响一个时代,甚至整个王朝的命运。这三个方面从总体上讲,就是“宽容”二字。也正是因为有了这样宽容的文化背景,所以才有了对性的宽容。性在很大程度是就是一种文化,是一种。
刘达临:也可以这样理解。但到了宋明之时,理学对女子的贞节观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程朱理学提出“存天理灭人欲”的为学之道,对女子的贞节观进行了进一步的“发展”。一是“**授受不亲”的隔离与疏远,二是“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轻死重节之道。
徐兆寿:人欲,天所赋予,这本身就是天理,可是程朱理学竟然就能把这二者对立起来,天理何存?真不知道当时人们怎么会相信他们的道理!这与早期儒家的观念已经离得很远了,甚至说相互对立起来了。至于“**授受不亲”这样无理的话他们也能想出来。
刘达临:程朱理学的观念在宋时还只是一种观念,到明朝时就开始发挥作用了。明朝是奖励贞节最有力的时代。什么没有了,或者说需要什么,社会就会强调什么,奖励什么。明太祖在洪武元年就下过一个诏令:“民间寡妇,三十以前夫亡守制,五十以后不改节者,旌表门闾,除免本家差役。”还大树牌坊,奖励贞节。
徐兆寿:三十岁到五十岁,是一个妇女最重要的阶段。五十岁以后,妇女基本上就没有性能力了。这的确是“灭人欲”的做法,但真的保存了天理吗?这天理是谁的天理?真是荒谬。
刘达临:这种奖励制在社会上的影响很大,甚至有人为了家庭的荣誉和经济上的利益谎报守寡年龄,而且“蔚然成风”。最可怕的是贞节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列女传》上说,有个蔡烈妇,和丈夫叶三以打柴为业,家庭贫穷,后来叶三病重,自知不起,便对妻子说:“在我活着时你就吧,不要再受三年苦了。”蔡听了便梳洗、更衣,同时以刀置袖,前去对丈夫说:“我先嫁人了!”以刀刎颈而死。叶三大惊,也很快死去。这是以身殉夫。明代莱州人李逊之妻苏氏21岁时夫亡,膝下无儿无女,孤身守节69年,丈夫的财产等全部送给夫侄,一毫不取,贫困终身。这是终身守节。开封有个单三姐,14岁,貌美,邻居恶少要她,她拼命抓住中衣,被恶少一刀杀了。官府在确认她未失身时,才旌表她为烈女。如果死前已被,那就不可能被旌表了,连她的家人也会很不光彩。这就是烈女。这真是宣传的结果。
徐兆寿:烈女的故事真是可笑!可悲!可叹!如果人欲真的那么可怕,可恶,为什么还要为人呢?不如为草木也!哎!对了,我倒真想起来了。《红楼梦》宣传的不就是这个理吗?女人是水做的,在结婚后(或者说在发生后)就脏了,而男人是泥做的,天生就脏。所以林黛玉“质本洁来还洁去”竟成了最高理想,成了歌颂的对象。林黛玉在前生还是一棵草,一棵没有的草。
刘达临:《红楼梦》不过是一部小说,在明代,为提倡女子的贞烈观,出了一些女教的书。明成祖之妻仁孝文皇后在读《列女传》的时候,写了一些心得体会,编成了一本书,叫《内训》;后又组织力量编成了《古今列女传》一书。万历年间有位叫吕坤的进士,曾在山西做过巡抚,作了《闺范》一书,这是对前面一些女教内容的普及。崇祯年间有个进士叫温璜,写了一本书《温氏家训》,也倍受文人们推崇。《温氏家训》与其它几本书有些不同,它虽然也在宣传闺范、女教、节烈,但和其它同类的书相比,颇有一些新的见解,例如认为守节与否应由寡妇自己决定。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徐兆寿:我们都说,节烈观是为男人而定的,是男人们喜欢的,那么女人就应该不喜欢,但在宣言女教的书中,女子作者倒占了不少。明朝时却有名言:“女子无才便是德”,实在是矛盾和反动之极。
刘达临:这句话应该出现在明末,是一种“愚女政策”。唐代传奇《莺莺传》在元代被王实甫改为《西厢记》,关汉卿又作《续西厢记》,明代的陆采又作《南西厢记》,莺莺和张生的故事几乎家喻户晓。人们认为,莺莺就是因为能诗才和张生相恋并失贞,如果不能诗文,便没有这种可能性了。当时的之中也有不少会诗文的,所以使把女子的才与贞对立起来了。辽朝的王鼎作《焚椒录》,披露了辽道宗时懿德皇后因为能书能诗反而害了自己一事,此书也在明朝流传很广,因此人们认为女子有才便命运多舛,还是无才的好。甚至有人认为女子多才易短寿,也是源于一个故事。明朝有个奇女叶小鸾,10岁能韵语,17岁便死,她所存的诗词,“皆似不食人间烟火”。这个故事在当时影响很大,都感叹:“惟其这样有才,所以不免夭死吧?”女子才气太高,往往为上天不容,所以短寿。短寿既然不好,那就比较好不要有才的好。
徐兆寿:所以说宣传的力量是很大的,凭几个故事,人们就可以给全部女子盖棺定论。不过说到天才夭折一事,古今中外倒是有不少例子。《东周列国志》上说,秦穆公,自小聪明无比,善于吹笙,无师自通,才貌双全;后与太华山奇才萧史成婚,萧史也是人间,精通史藉,善于吹箫。书中说二人乘龙归去,实则可能二人英年早逝。天才人士与一般人不同,情思和志向也自然与常人有异,所以为世所不容,必定夭亡。西方的拜伦、雪莱、济慈、兰波、卡夫卡,中国当代的海子,都是天才夭亡,令人扼腕叹息。这样的人在人世间是稀有之人,怎么能当成常理呢?
刘达临:说到底,还是女教深入民心的原因。在明朝,还有一种风气也是很可怕的,就是“处女贞”。中国古代重视处女贞操、嗜好处女的思想在《周易》中就有表现,如《归妹卦》,到秦汉以后,随着男权思想的逐渐加强,对女子贞节的要求和处女嗜好的心理也进一步被加强。在明代,对女子进行裸体检查成了时俗,检查的目的当然是为了查明女子是否是处女。官方也有负责这项工作的,叫稳婆。民间则大多委托男方的女性亲属或媒婆去办理。
徐兆寿:说到这儿,我想到一个问题。处女可以鉴定,处男怎么鉴定呢?所以又牵扯到另一个问题,也是一个本原问题,即女子天生有,男子却没有。女子天生有,是否就意味着女子的贞节观是命定的,是需要强迫的,而男子的贞节观是要靠自己的良心等理性原则去自控?这种生理上的差异是否意味着精神上的差异?
刘达临:这是不科学的。十九世纪的英国人玩了一种叫浮拉特的游戏,就是男人和女人在一些发生以不破坏为原则,所以以的好坏来鉴定女子的贞操是不科学的。贞节观并不是与生俱来的,是时代的产物,男权社会以前没有贞节观,男权社会才使的地位提高了。
徐兆寿:实际上,各朝各代不仅仅对女子是这样要求的,对男子也有要求。“吾爱童子身,莲花不染尘”。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即使在现在,男子也常常为自己是一个童男而骄傲。我上大学时,我们常常开谁的玩笑,说他已经失去了童贞,他就会脸红,骂人,跟人翻脸。这几年可能变了,一些大学生们在一起时,讨论的是谁没有性经验,没有性经验的人会脸红,觉得自己无能。不过,总体上还是以童贞为重。
刘达临:历来对贞节的要求主要是对女子,男子主要是从义上进行约束的,但是在男权社会里,女子肯定是处于被压迫的地位。不过,正是在这种极端的贞节观的背景下,明代的一些文人对这种反人性的贞节观进行了强有力的反对。冯梦龙编辑有《情史》一书,里面主要就是写**之情趣的,对**之颇为同情和理解。对封建礼教批判最尖锐的代表人物是。公开地提出不要以孔子的是非为是非,否定圣贤的权威,主张**平等,“自择佳耦”,还尖锐地揭露程朱理学的虚伪和不全理,从言论到行动上都将矛头直接对准封建礼教,因此被当朝视为异端学说。他的著作甚多,重要的有《焚书》、《续焚书》、《藏书》、《续藏书》等。他的书在明代被焚毁过两次,但屡禁不绝,仍然风行一时。认为,人的自然本性是“好货好色”,这都是善的,与此相反的一切则都是恶的。所以,他认为合理的社会是顺应人的自然本性,让人能自由地去追求满足这欲望的社会,因此他把当时那种“有德礼以格其心,有政刑以絷其四体”的社会看作是使人“大失所”的社会。对封建卫道士的有力批判惹怒了当朝,在53岁时被罢官,在他76岁时被捕入狱,其罪名为“专崇释氏,卑侮孔孟”,“敢倡乱道,惑世诬民”,“奸诱妇女,公然宣淫”。
徐兆寿:实际上,在生活中是个禁欲主义者。明清两代的文人为作了十几种传记,只有和他同时代的袁中道谈到过这个问题,说他“恶近妇人,不置妾婢”。这大概与他信佛有关。但是,既然他认为人的一切自然的欲念都是善的,他为什么自己又是禁欲者呢?这好像是一个矛盾。另外,在佛教看来,一切欲念都是恶的,都是需要去掉的,但却又肯定这些欲念。这也是矛盾的。从他学说的出发点看,实际上他是杨朱学说的倡导者,又有先秦儒家的一些影子,肯定人的自然本性和社会欲求,然而他自己又“遁入空门”,实在是一个古怪之人。在的身上,儒释道多种文化相互冲突,相互交融,几乎是一个中国文化的缩影。
刘达临:如果说明代是封建礼教开始吃人和的黑暗时期,那么,清代对妇女的管制和压迫可以说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最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在清代有关女教的书中,有两本影响深远的著作也是妇人编的。乾隆十六年,广东顺德有个叫李晚芳的妇人编了一部《女学言行录》,内容与《女戒》、《女论语》等女教书一样,不外乎要求妇女要恪尽妇道事夫,而且应从小练起。流传最广、害人最深的是王相的母亲编的《女范捷录》一书。王相曾修编过许多启蒙的书,如《千家诗》、《三字经》等,他把其母的这本书与《女戒》、《女论语》、《内训》三书合订一起,命之为《女四书》,流毒所及,一直到民国初年,几乎每一个读书的女子启蒙时都要读。
徐兆寿:无怪乎鲁迅在当时发出中国的《四书》、《五经》甚至所有的书中都是“吃人”二字。记得当时我第一次读的时候,觉得这种说法太玄了,后来也一直觉得有些不很理解。我的同学大多也持这种态度。记得大四的时候,我们还开过关于鲁迅的讨论会,当时社会上也正好在谈论鲁迅,我们都觉得鲁迅有点心理变态,一部现代文学史,就是一部鲁迅与各种文人的斗争史,就是一部鲁迅彻底地反对中国古代文明的斗争史。鲁迅成了圣人,他把一切都打倒了,却又不能给人们指出一条出路。因此我们当时有一半的同学都批评鲁迅。现在看起来,我们是没有进过私塾,没有被《四书》、《五经》洗过脑子,也没有在另一种文化背景下来看中国的礼教,所以我们不能理解鲁迅的愤怒,不能清晰地从心底里理解他那“吃人”二字的含义。在清时,所谓启蒙,不外乎是用各种教条开始捆绑人的心灵和肉体。
卢梭的启蒙是用自然主义来打开捆绑人的枷锁,中国近代的启蒙刚好相反。这大概也正是中国近现代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用西方的文化来解放中国人的理由。然而这种解放在今天看来还是不彻底。在中国的大部分农村和山乡,那些用世袭的礼教观念来生活的农民,还在和清人一样地生活着。女子和男子的分工还是那样,女子的地位还是那样低贱。中国的计划生育遭到的最大阻力还是这种封建时代的观念。在很多地方,生下女孩时,家人就把女孩抱养给亲戚,甚至丢在路旁。最可恶的是,有些家庭求子心切,竟然把自己生的女子亲手弄死。乌呼!现代人的残忍是古人没有见过的。古人以礼教,生命尚且有保证,现代人却能活生生地把自己的骨肉杀死,现代人的观何在?
刘达临:这些都是男尊女卑的流毒所害的。不过,任何一个事物的消亡都有一个过程。由于我国几十年的特殊原因,人口急剧增长,但教育与启蒙的工作没有跟上,所以在很多地方还有封建余流。
徐兆寿:我的祖母是在八十年代中期去世的,她是一个小脚妇人。在她的身上,有很多贤良的品质,当地人一提起她,都交口称赞。小时候,我一直对她的缠足非常好奇,但直到她去世,我也没有亲眼见过她的脚。她也没有名字。第一次人口普查时,调查人员问她叫什么名字。我们当时全家人都愣住了,是啊,祖母叫什么名字呢?我们从来都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她也愣住了。她只记得自己姓张,其余的已经不记得了。最后,调查人员写了“张氏”二字,算是她的姓名。她一生只穿青衣,且是那种大襟衣服。我的祖母是一个非常温顺的媳妇,是一个礼教观念很强的人,她对母亲的管教很严厉。在外人眼里,母亲是从来不会骂人和人吵架的,是那一带最贤良的女子,但祖母觉得她干活太慢。即使在母亲病重时,她也要把母亲骂起来干活。两个贤良的女子之间这种不能调和的矛盾就是来自礼教。母亲是新中国成立那年生的,受的教育与祖母的大不相同,这就形成了婆媳之间斗争的原因。实际上,如果母亲也是一个封建礼教观念很强的人,也许就不会有斗争的说法了。
我的父亲是一个独子,从祖父去世后,他就是一家之主。家里有什么事,他是从来不问祖母和母亲的。我很小的时候,家里很穷,父亲的脾气很大,动不动就要打母亲。母亲从地里干活回来,还要做饭,做好了饭,还要给父亲端去,完了还要洗锅喂猪。父亲从地里回来后则躺倒就睡,等饭熟时我们才敢把他叫醒来。他总是不苟言笑,我们都很怕他。有时,他若觉得饭不好吃时,他就会把碗扔掉,对着母亲破口大骂。我们都看不过去,但却不敢反抗。父亲也是一个孝子,在他和母亲吵架时,谁都劝不住他,但只要祖母一喝斥,他就会停止。祖母叫他干什么,他从来都不违抗。在祖母病重的时候,父亲的孝心是当地人人都见到的。
现在想起这些来,发现我的家庭还是一直笼罩在一种封建制家庭的氛围里。这种氛围是矛盾的,是新旧观念的斗争,但往往都是以母亲的妥协为告终的。
不过后来这一切都改变了。祖母一去世,母亲算是解放了一半。我们兄弟们都考上了大学和中专,父亲所接触的人也改变了。我们的言行改变了父亲。再后来,他也开始做饭、喂猪,给母亲帮着做家务。这对父亲来说,简直是革命性的变化。我们兄弟都在外面工作、成家,并有了孩子,母亲要帮着我们照顾孩子,父亲在老家就给上学的小妹妹做饭吃。他的脾气和整个观念都变了,有什么事都要和家里商量,再也不像年轻时那样了。可以说,这又是夫权制和父权思想的失败和平等观念的胜利。
刘达临:现在农村里有一些年纪很大的妇人是缠过足的,再过几年,我们可能就再也见不着这种“奇迹”了。大概一些大城市的人尤其是青年人是绝没有见过缠足的。对于缠足的历史发端,大多数人都认为,女子缠足是从南唐李后主开始的。宋明时代,这种风气被推广和发展,成了时髦。当时的都以“三寸金莲”来吸引顾客。所以小脚成了女人的性武器。到了清时,缠足之风空前盛行,居然有文人写出关于女子小脚的“专著”《香莲品藻》,“品味”小脚的各种风情。实际上,女子缠足要蒙受极大的痛苦,所谓“小脚一双,眼泪一缸”。女子缠足一般都从四五岁开始,讲究一些的人还要挑好日子。缠足时先要将脚拇指以外的四指屈于足底,用白棉布条裹紧,等脚型固定后,穿上“尖头鞋”,白天家人挟之行走,夜间将裹脚布用线密缝,防止松脱。到了七八岁时,再将指骨弯曲,用裹脚布捆牢密缝,以后日复一日地加紧束缚,使脚变形,最后只靠指端的大拇指行走,要缠到“小瘦尖弯香软正”才算大功告成。这样的小脚才会被男子欣赏、把玩。明清时期的小说里,在描绘**的时,总是要描绘女子的小脚如何性感。女子缠足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限制女子的行动范围,防止她们随意出游或与人私奔。可以说,男子让女子缠足,是一种变态。对于女子来说,缠足的最后结果是双脚残废。
徐兆寿:缠足的过程是最可恶的。在漫长的痛苦缠足中,女子还得怀着对未来的憧憬把痛苦的泪花儿变成幸福的泪滴,然后再接受《女四书》的启蒙教育,进行彻底的心灵愚昧,最后使他们成为社会的工具、男人的玩偶,哪里还有独立与尊严可言。
刘达临:1883年,康有为在广东南海联合开明乡绅谔良首创《不裹足会草例》,倡议女子不缠足。后来,上海、广东、湖南、北京、天津等地都创办了不缠足会。1887年7月,梁启超、谭嗣同等又发起成立全国性的不缠足会,各地纷纷响应。完全杜绝缠足现象大概是到解放后了吧!
徐兆寿:但是对妇女的压迫并没有在那时也停止。在农村,特别是在一些不发达地区和贫困山区的农民家庭,这种压迫还在继续。前面我说的我的家庭的那种情况还在继续。那些已经成为婆婆的妇女因为接受过自己婆婆的教育,所以骨子里还是男尊女卑,还是封建礼教,她们试图用同样的方法来管教媳妇们,但她们错了。新的一代已经不愿再接受她们的礼教,纷纷和公婆分家而居。我老家的邻居是我堂叔叔家。叔叔早亡,生有六儿两女。儿子们一个个结婚,然后一个个分家,只有老小和婶娘住。最后就连老小也分家了,只剩下她一个人。她和哪一个媳妇都无法共同生活,她总是要会老办法管教媳妇们,可是媳妇们有她们自己的想法和做法,婆媳总是难以沟通,天天吵架。无奈,只好分家。当地人都为这个婶娘叫苦,说她养了一群白眼狼。婶娘在刚开始时,也觉得自己很苦,养了这么一大堆儿女竟然没有一个愿意跟她一起过。儿子们脸上也很无光,总觉得对不起老娘,但这样总比天天听婆媳们吵架要好些,更何况他们也不愿意天天和自己的老婆吵架。谁知后来婶娘自己倒觉得这样很好。她不但少了许多烦恼,不再为儿媳们生气了,而且生活过得比以前好多了。儿媳们天天都来看她,有好吃的都来孝敬她,一个比一个勤快。她和媳妇们的关系倒比以前融洽多了。我一直在想,这就是一个新道德与旧礼教斗争的故事。故事的结局是旧礼教失败了,新的观念胜利了。
关于这一个失败,老家的人们各有各的看法。年轻人都赞成,中年人一般都沉默着,只有一些老年人感叹:世风日下啊!
刘达临:中国有句俗话:多年的媳妇熬成婆。中国人婆媳之间的关系一直是出于一种封建礼教下的压迫与被压迫关系,实际上各民族的历史上大概都有这种情形。费孝通在《生育制度》里说,人与人的关系就像刺猥一样,既不能亲密无间,但也不能离得太远,应该有一些距离,夫妻如此,婆媳之间如此。中国的婆媳旧观念是婆婆要完全管媳妇,要达到一体化,这肯定是不合适的。相对来讲,婆媳之间分开了些会好一些,但不要太远。在一起时既然有矛盾,就分开,但分得太开,老人对儿媳呼之不应也不好。日本提倡婆媳分开,分开的距离为食物不凉为合适,意思是这个距离为媳妇给公婆送的饭不要凉了,达到这一点就算是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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