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面对孩子时的“注意事项”
http://www.qm120.com2006-01-02 16:12:25 来源:全民健康网作者:
美国大多数的研究统计已经指出,在父母离婚的孩子中,学业成绩、人际关系和身心状况能保持不变的不到1/5。其中,**子的适应能力又远不如女孩子。在一份对小学生的调查报告中也显示,一般情况下,父母离异的孩子比父母“双全”的孩子在情绪上脆弱、易怒,在学业成绩上易退步,在与人相处时容易产生不信任。那么面对孩子,离婚家长有哪些”注意事项”应该去遵守呢? 在离婚初期,最重要的一点是告诉孩子你们仍然爱他,只是由于某些原因不能生活在一起了,但这不是他(孩子)的错。让孩子明白,离婚并不意味着他会失去父母的爱。其次,不要把孩子当成你们划分财产时的“武器”,更不要破坏前配偶在孩子心目中的形象,把错全部归于对方。 离婚后,无论双方达成何种抚养协议,离婚双方都应预见到离婚后第一年孩子会出现压抑现象。这是正常的。许多时候,尤其是**,会将这种压抑表现出来,如爱挑衅、不顺从、有反社会行为等。孩子通常认为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抛弃了自己.这使得他们常常在学校或家中有不良行为。这就要求父母双方不但要照顾孩子的生活起居和行为,还要承担起管教孩子的责任,并保持意见一致。不要阻止孩子与前配偶交往,而是让他们自由地表达各自的情感。尤其避免在看望孩子时与前配偶争吵,也不要向孩子询问前配偶的私事。 离婚后保持良好的共同抚养孩子的关系,能够促进孩子对于父母离婚的适应,更好地继续生活。但是,离婚夫妻相互间出现冲突仍是常见的,尤其是离婚二三年后的再婚问题,对双方来说都是一个迫切而现实的问题。此时“忠诚”问题是孩子通常要面对的难题,他们担心同继父母亲近会伤害或者疏远了自己的亲生父母。这还常常会体现在他们的行为之中——亲近亲生父母中的一位,或者亲近一位反对另一位。这种情况下,孩子的亲生父母和继父母要鼓励和容忍孩子可能有的情感宣泄,还应保持孩子与没有抚养权的亲生父母的联系。使孩子逐渐相信同继父母的关系不会代替他们同亲生父母的关系,这样做既能减少孩子的抵触情绪,也有利于再婚家庭的稳定与和谐。 总之,对于已经离异的夫妻来讲,无论将来婚姻走向何方,孩子毕竟是你们以往爱的结晶,也是你们将来的希望,愿你们付出你们的爱,尽可能地减少离婚给孩子带来的不良影响,不要让这朵稚嫩的花,在刚刚绽开时就遭受严寒的袭击,而过早地枯萎。